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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研究:执行问题分析与改进(第1辑,2021年)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在备案审查工作实践中,不管是审查主体还是审查对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走过场”“怕得罪人”“怕担责”等思想,直接影响备案审查各项工作机制的执行。三是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在工作中存在担心因审查出错而承担责任的畏难情绪,导致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这些因素,都导致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制约着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和人大法律监督的成效。

备案审查研究:执行问题分析与改进(第1辑,2021年)

当前,无论是立法法、监督法,还是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备案审查条例;无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制定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还是各地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备案审查相关制度规范,都对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提出了较为明确要求。但是,在备案审查工作实践中,不管是审查主体还是审查对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走过场”“怕得罪人”“怕担责”等思想,直接影响备案审查各项工作机制的执行。一是认为制定主体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经过了层层审核、领导把关,存在没有必要再次审查的心理,所以工作实践中容易将备案审查工作当成“走过场”,不重视各项工作机制的落实执行。二是认为审查文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容易“得罪人”,认为会否定政府或者下一级人大等的法治建设工作,反映到备案审查工作中,常常出现不按工作要求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现象。三是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在工作中存在担心因审查出错而承担责任的畏难情绪,导致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从监督对象的角度,有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备案审查工作不理解,认为备案审查工作是“找麻烦”,不配合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同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其他相关工作委员会,工作实践中容易出现审查职责划分不清、内部审查合力未能有效凝聚、第三方专业力量尚未充分发挥等问题。此外,备案审查法律制度中规定,对于审查发现的问题,最终可以采取撤销的处理方式。“改变或者撤销权是立法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备案审查为前提进行的,是备案审查的后续手段”[17]。如若采取这一处理措施,会引发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不仅地方立法撤销前发生的法律关系将会处于有效或无效的境地,而且地方立法质量之失的责任也会面临无法确定的尴尬,这势必会降低地方立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18]。这些因素,都导致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制约着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和人大法律监督的成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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