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陪伴着人类从远古走来,人类也通过自身的实践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形态。当今世界的文化,正是人类在与自然、社会及自身的交互作用中,伴随着文化的创造、传承、冲突、交融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它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存在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内容非常丰富,涉及面非常广泛。而就文化的含义而言,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同时基于人们研究观察文化角度的差异,对其的阐释与理解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莫衷一是。
(一)词源探析
“文化”是中国语言系统中古已有之的词汇。“文”通“纹”,原指纹理,指各色交错的纹理。《易·系辞下》载:“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记》称:“五色成文而不乱。”《说文解字》称:“文,错画也,象交叉”均指此义。“化”,本义为改易、生成、造化。如《庄子·逍遥游》:“化而为鸟,其名曰鹏”。《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黄帝内经·素问》:“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等等。“文”与“化”并联使用,较早见之于战国末年的《易·贲卦·象传》:“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这里,古人已经注意到,通过“人文”的文化教化,让世人遵从文明礼仪、社会规范,最终达到“化成天下”。西汉以后,“文”与“化”合成一个整词开始使用。如“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文化内辑,武功外悠”,在这里,文化是指以国家军事手段相对应的国家文化治理手段出现的,文化的国家治理功能已经得到认可。汉代荀悦提出过“宣文教以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之说。南朝齐时的王融在《三月三日曲水诗序》中写道“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此处的“文化”,或与天造地设的自然对举,或与无教化的“质朴”“野蛮”对举,主要就是指文治教化,教化人心。唐朝的学者孔颖达则指出,“文化”乃是“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即文化是指文化典籍、礼仪风俗等上层建筑的东西。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身而至于家国天下,制之为度数,发之为音容,莫非文也”,即人的行为表现和国家制度都是文化的体现。因此,在古代的汉语系统中,“文化”属于上层建筑的精神领域范畴,其“以文教化”的功能比较突出。它表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被教化者的心性、修养。古代“文化”一词和现代的“文化”意义不尽相同。随着时间的流变和空间的差异,现在“文化”已成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成为众多学科探究、阐发、争鸣的对象。
人类思想的发展总有着相似的地方。西方“文化”一词的演进,类似于中国汉字“文化”的演进。西方“文化”一词“culture”从拉丁文“cultura”演变而来,是动词“colere”的派生词,本意指耕作、培训、教育、发展、尊重等,其他含义都由此引申、演变而来。1690年,安托万·菲雷蒂埃在《通用词典》中将文化定义为“人类为使土地肥沃,种植树木和栽培植物所采取的耕耘和改良措施”。此时西方人观念中的“文化”只是表示人类某种活动形式的词汇。“culture”相对应的词是“nature”。在西方,“nature”除指存在于人自身之外的外在自然外,还指与人对应的、存在于自身之内的各种特质,如欲望、本能、情感、理性等。直到19世纪中叶,“文化”一词才形成一个完整的术语。此时的“culture”一词逐渐从“耕耘”这种原始观念,延伸到对人的内在自然的肉体和精神的训练、培养和教育,包括对知识的获取、道德能力和艺术能力的形成、体魄的锻造,以及培养和教导人们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和社会习惯的能力和要求。
(二)多元解读
关于文化的定义,可谓众说纷纭。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文化定义现象。正如威廉斯所说的,“文化”一词是英语语言中最复杂的词汇之一。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出发,试图界定文化的内涵,但迄今没有获得一个公认的精确定义。这既说明文化极为复杂、内容丰富,又说明对文化的定义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www.xing528.com)
最早对文化定义并产生重大影响的是泰勒,他在《原始文化》“关于文化的科学”一章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在这个定义中,文化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创造物的总称,囊括了物质技术、社会规范和观念精神三个层次。大多数人类学家认为,文化包含了后天获得的,作为一个特定社会或民族所特有的一切行为、观念和态度。我们每个人诞生于某种复杂的文化之中,它将对我们往后一生的生活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美国文化语言学的奠基人萨丕尔(E.Sapir)的定义则是:“文化被民族学家和文化史学家用来表达在人类生活中任何通过社会遗传下来的东西,这些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美国人类学家威斯勒(C.Wissler)的定义则是,“某个社会或部落所遵循的生活方式被称作文化,它包括所有标准化的社会传统行为。”萨姆纳和凯勒(W.G.Summer and A.G.Keller)的定义指出:“人类为适应他们的生活环境所作出的调整行为的总和就是文化或文明。”福特(Ford)指出:“文化包括所有解决问题的传统方法。”以《社会结构》一书驰名学术界的美国人类学家默多克(G.P.Murdock)的定义则是:“文化是行为的传统习惯模式,这些行为模式构成了个人进入任何社会所应具备的已确定行为的重要部分。”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A.L.克罗伯和C.克鲁克洪合著的《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检讨》一书,对自泰勒以来西方的文化定义现象进行过统计研究,共概括出164种文化定义,分为六组类型,即列举和描述性的、历史性的、规范性的、心理性的、结构性的和遗传性的。在书中,克鲁伯和克拉克洪在综合以往的文化定义后,给出了他们自认为标准的人类学文化定义:“文化由明确的或含蓄的行为模式和有关行为的模式构成。他通过符号来获取和传递。它涵盖该人群独特的成就,包括在器物上的体现。文化的核心由传统(即历史上获得的并经选择传下来的)思想,特别是其中所附的价值观构成。文化系统一方面是行为的产物,另一方面是下一步行动的制约条件。”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认为,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对文化的共同定义是:文化是人类群体或社会的共享成果,这些共有产物不仅包括价值观、语言、知识,而且包括物质对象。著名哲学家殷海光在《中国文化的展望》第二章“什么是文化”中,在列举分析了四十七个关于文化的定义之后,把文化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文化全部实有之中,我们不可有意或无意把我们认为‘好的’或‘要得的’看作是文化,而把我们认为‘不好的’或‘要不得的’看作不是文化而只是‘历史中的偶然’。在文化全部实有之中,任何一个层面或要件或事物,无一不是文化所有的层面或要件或事物。第二,文化包括层进中的各层。所谓‘物质’和‘精神’这样简单而又粗疏的二分法不足以相应地特指文化的内容。第三,文化之所指不限于所谓的‘文明人’的,所谓‘野蛮人’同样有文化。文化是地球层面的一种普遍现象。第四,文化并非一成不变的化石,而是在变动之中。第五,价值观念是文化构成的必要条件。没有价值含在其中的任何文化是不堪设想的。第六,文化与文化价值都是相对的,虽然也有普同的部分。”
关于文化的形态和分类,著名功能主义文化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中把文化从大的方面划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进而又从精神文化中突出语言以及社会制度等方面,从而把文化的主要方面或主要形态划分为四个方面:①物质条件;②精神方面的文化;③语言;④社会组织。此外,还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形态进行了划分。如,不同的社会形态,有不同的文化形态,据此,可将文化形态划分为原始社会文化形态、奴隶社会文化形态、封建社会文化形态,以及资本主义文化形态和社会主义文化形态。有从人的角度出发,把文化分做三个层次:即观念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有学者认为,“依据特定时代的精神文化对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主体的不同关系或不同影响,人们可以划分出官方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主流文化;主流文化、亚文化;雅文化、俗文化;中心文化、边缘文化;民族文化、世界文化,以及其他各种形态的文化。”有的学者从文化的结构划分的角度把文化划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又把文化心理区分为由情感、意志、风俗习惯、道德风尚和审美情趣等构成的表层结构,由经济、政治、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方面的观念因素构成的中层结构,以及由基本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模式、致思途径和价值尺度等构成的深层结构;并进而从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地位的角度区分了主流文化和亚文化等。还有人从东西方文化差异的角度把文化划分为东方文化形态与西方文化形态。具体又可分为:内陆型文化和海洋型文化、伦理型文化与功利型文化、和谐型文化与抗争型文化等等。
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文化作了一种新的解释,把文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在罗森塔尔·尤金所编的《哲学小辞典》中,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就是所谓“广义的文化”。也就是说,人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包括生产活动过程和生产的方式方法,以及由这些生产创造出来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社会关系的诸多形式,都属于广义文化范畴。而与之对应的“狭义”文化则是专指精神文化而言,即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风俗习惯、学术思想、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等。除以上各种解释外,还有符号说、限定说等各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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