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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建设的改革与举措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强化系列课程调整在2017版培养方案的10个强化系列课程基础上,参考历年学生选课情况,结合当前法律热点问题,同时考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我们保留了一些传统优势方向课,整合了一些课程方向,增设了学生较为关注的法律部门课程,新增了一些新兴领域方向,强化系列课程各组学分要求统一为8学分,避免因不同方向课程学时不同影响学生选课的偏好。

2019版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建设的改革与举措

培养方案主体部分的修订在此不做详述,[7]课程设置部分是修订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修订的内容有:

(一)课程体系

根据教指委指导性方案做了调整,分为必修课、选修课、方向课程组(方案中称为“强化系列课程”)、实践教学以及学位论文五个板块,强调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学分要求和课程内容都比以往有了较大的变化。

(二)必修课程调整

学位公共课新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统一规定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律外语”学分均调整为3学分,课时数调整为48课时;原选修课程“法律职业伦理”改为必修课,学分由1学分改为2学分;必修课程“公司法证券法”改为“商法总论与公司法”,学分不变;必修课程“民事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改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这两门课程与必修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学分都调整为2学分,并将“证据法学”作为选修课;原必修课程“民法学V(亲属与继承法)”改为选修课“亲属与继承法”;原必修课程“知识产权法学导论”改为选修课,并作为知识产权法强化系列课程组的先导课程;原必修课程“法律方法”改为选修课“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三)选修课调整

增加选修课门数,共设置18门选修课,限选课从原来的8门降至2门,要求学生至少选修7门,14学分。这一改变减轻了学生选课压力,也增加了学生选择的自由度。其中一些重要的部门法导论或基础课程,如“知识产权法学导论”“劳动法学导论”“财税金融法学导论”“环境保护法学概论”“国际贸易法学”,既是特定强化系列课程组的先导课程,即选择该强化课程组学生必须先修先导课程,同时也面向全体感兴趣学生开放选课。

(四)强化系列课程调整

在2017版培养方案的10个强化系列课程基础上,参考历年学生选课情况,结合当前法律热点问题,同时考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标,我们保留了一些传统优势方向课,整合了一些课程方向,增设了学生较为关注的法律部门课程,新增了一些新兴领域方向,强化系列课程各组学分要求统一为8学分,避免因不同方向课程学时不同影响学生选课的偏好。

1.保留了税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卫生法、传播法等强化课程组,具体课程设置都做了创新和升级,例如知识产权法方向课程的设置就打破了原有的条块划分,从学生就业所需知识储备角度出发设置课程,开设“知识产权合同实务”“知识产权案例研习”“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课程。

2.能源法改为环境保护法与能源法强化课程组,原涉外民商事法律与高端国际法律实务硕士课程整合为高端国际法律实务强化课程组。(www.xing528.com)

3.结合学生选择校外导师、实习意愿和论文选题情况,新增学生一直以来关注度较高的公司企业法、劳动法强化课程组。

4.关注当前热点法律问题,与时俱进,新设体育法、娱乐法和网络、人工智能与法等强化课程组。

(五)实践教学与训练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为了凸显实践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将实践教学与训练作为与基础课程同等重要的部分,增加了学分比重。同时,对实践教学课程和环节的安排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革新,如将法律诊所与强化系列课程组结合,要求能够开设诊所的课程组均要开设诊所,且法律诊所为必修;将实体法程序法结合,开设案例研习课,如“民法与民诉案例研习”“刑法与刑诉案例研习”;为了加强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将2017版培养方案中法律技能的课程拆分,将法律文书写作、模拟仲裁庭与模拟调解(与模拟法庭合并为一门课)都作为必修内容,并新增“法律核心技能”选修课。

(六)总学分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总学分为81学分,比教指委指导性方案建议的73学分高出8学分。

为了直观了解2019版培养方案与2017版培养方案以及教指委指导性方案的差异,列表说明如下(详见表1):

表1 教指委指导性方案与2017版培养方案、2019版培养方案重要指标对照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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