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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双语授课教材选取及考虑因素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开展国际私法授课的高校中,许多选择以中文教材作为学生学习的指定用书,另外指定某些英文文章作为参考资料。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对于外语基础较好、法律功底较强的优秀学生采取全英文授课模式,对外语基础一般或薄弱的本科生则采取中文讲授为主,以学生自学外文参考资料为辅的方式进行。

国际私法双语授课教材选取及考虑因素

在我国开展国际私法授课的高校中,许多选择以中文教材作为学生学习的指定用书,另外指定某些英文文章作为参考资料。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对于外语基础较好、法律功底较强的优秀学生采取全英文授课模式,对外语基础一般或薄弱的本科生则采取中文讲授为主,以学生自学外文参考资料为辅的方式进行。[5]总体上来看,由学生自学外文参考资料充其量只是形式上的“双语”教学,实际上根本未体现出外语的作用;而完全采用英文授课模式,则难以适应本科生的外语水平,既不符合“双语”的要求,也会导致学生只了解英文专有名词和概念,但却不知中文语境下相关法律制度如何运用,难以反映国内法的现实状况,有与本土的现实国情相脱节之嫌。鉴于此,选择一本既适合本科生英语学习水平,又能客观反映课程知识全貌的教材,成为双语教学急需解决的现实难题。

目前,中国国际私法学者以英文写就的中国国际私法著作屈指可数,但不乏经典力作,例如英国利兹大学汤诤教授、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霍政欣教授合著的《中国冲突法》[6]清华大学陈卫佐教授独著的《中国民事诉讼与冲突法》[7],澳门大学涂广建教授独著的《中国国际私法》[8],霍政欣教授独著的《国际私法(英文版)》[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秉乾教授主编的《国际商事仲裁(英文版)》[10]等。相比之下,部分教材偏重于国际规则的宏观论述及域外理论的引进和评述,缺少充分的中国视角,部分著作仅选取国际民事诉讼或国际商事仲裁作为文本,没有充分纳入整个国际私法的全部内容,部分论述侧重于中国的立法进程与规则文本,对涉外司法与仲裁实践则着墨甚少。其中,《中国冲突法》一书在章节安排、素材选取、语言表达方面最具代表性,其在论述的逻辑上安排紧密、内容上深入浅出,既可用作本科生教科书,亦可用作研究生的专题参考书,不失为一部经典佳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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