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的形成是以基本的法律知识为基础的,所以对于法学学生而言,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不少学生认为刑法中的不少罪名与生活息息相关,理解起来无障碍,喜欢用自己的理解和用词定义刑法中的罪名,而且在他们看来,意思相近,不用刻意去记忆刑法专用的术语。这样的想法往往会导致学生对刑法中的基础知识掌握不清晰、不准确,在具体运用法律知识时会出现混淆和错误。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单纯跟学生强调刑法专用学术术语的重要性作用不大,需要帮助学生真正认识到准确记忆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从内心愿意对罪名概念进行准确的记忆。在刑法教学的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发现学生对基础知识记忆不准确的地方,并及时纠正,同时指出日常用语与刑法术语之间的区别,帮助学生更准确地理解刑法术语。如,刑法中的盗窃罪是日常生活中频繁被报道的罪名,大部分学生都能理解盗窃罪所指的意义,因此,往往运用自己的日常理解定义盗窃罪,而忽略了本罪概念中要求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不少同学认为此短语可有可无,意义不大。作为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中以事例指出,没有这一短语界定盗窃罪则对现实生活中错拿他人物品的行为难以准确定义,因为从形式上看行为人确实实施了窃取他人物品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盗窃罪,则是因为不符合盗窃罪中要求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刑法罪名中对概念的界定并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所有描述均有意义,对于准确界定犯罪起着重要作用,不可随意修改概念中所使用的术语和表达方式,否则可能会曲解其罪名所涵盖的意义。
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是一切法律运用的基础,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学生对于法学基础知识的记忆。如,通过课堂设问基础知识的易错点,帮助学生从错误的回答中厘清思路;通过课堂提问易混淆知识点,帮助学生认清概念之间的区别;通过课堂测试发现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薄弱的地方,帮助学生复习和回顾相关概念,巩固知识点;通过课堂讨论和辩论案例的处理结果,帮助学生知晓基础知识运用的关键所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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