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雁[1]
摘 要 在法学教育改革的探讨过程中,案例教学的运用是最具争议的议题。案例教学的改革关系教学整体思路的转变。我们目前的案例教学似乎陷入了困局,普遍停留在辅助讲授课的阶段,没有起到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的效果。更没有起到通过案例课训练学生法律实践思维的目的。笔者认为,在法学院的教学中,案例教学的重要性还需要强调,还应当设置单独的案例练习课,在教学案例的选取上也应当建立基本规范。总体来讲我国对案例教学还需要深度研究,应当建立系统的案例教学体系。
关键词 案例教学 法律思维训练 案例练习课堂 案例选取(www.xing528.com)
有关法学教学改革的问题可以说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之所以法学本科教育一直处于变革状态中,依笔者拙见,主要是仍然有一些基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学生在四年的大学教育中学到的一些基本的、重要的法学知识,大多是教师灌进去的,而不是学生学出来的。在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养成上,我们对学生的培养手段有限,其结果也就不太理想。目前的教学手段没有能够挖掘出学生自身的潜能。这样的结果出现的原因可能是错综复杂的。一些学者认为我国法学本科教学没有形成精英化培养,主要原因在于法学生起点低,而法律职业本身对人才的要求高,从这点上讲,本科毕业直接进入法律行业确实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日韩等大陆法系国家正是基于此种认识,进行了多年的大学科制改革,以达成法学学生就业的起点为研究生层次。日本和韩国分别于2004年和2008年,在政府设计指引和全力推动下,发起了全方位的,以美国“法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为模板的法学教育改革。其目标不可谓不坚定,设计不可谓不周全,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目前日本和韩国同行中鲜有对其改革充分肯定者,反而不少学者提出质疑,甚至直言不讳地称之为“失败”。[2]目前日本、韩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改革陷入困境,全面的美式教育和传统的教育方式发生了冲突,不能融合也无法完全清除障碍。如果本科教育对培养法律精英来讲有些勉为其难,那么本科后教育是否可以成为法律行业,特别是实务界需要的人才了?目前的法律硕士教育改革的呼声同样高涨,可见不是仅仅提高毕业生层次就可以解决根本问题,我们还是应当从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中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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