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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执政地位从信托政治角度分析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结合当代中国的政治现实,我们还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因信托而产生,也源于一个政治信托关系的成立。按照这个新的政治框架,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国家政权中,获得了执政地位。可见,如果没有新政协以全国人民的名义,信任并委托中国共产党执政,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缺乏坚实的基础。这样的史实表明,通过“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两种形式,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得到了全国人民反反复复的确认、信任、委托。

党的执政地位从信托政治角度分析

进一步结合当代中国的政治现实,我们还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因信托而产生,也源于一个政治信托关系的成立。在这个政治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是中国人民,受托人是中国共产党。这种政治信托关系的形成过程大致可以概述如下。

1948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发出“五一号召”,向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提议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共有622人,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各民主党派的代表、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人民解放军的代表、各地区代表、各民族代表以及海外华侨的代表,等等。从代表的广泛性可以发现,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人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此外,还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6名,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代表3人;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56人,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代表36人;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180人,其中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代表110多人。[32]在这个政治框架之下,1949年10月1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这个新的政治框架,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国家政权中,获得了执政地位。

然而,如果要追问: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怎么获得的?回答是:绝不是自封的,而是因中国人民的信任、委托而获得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中国人民,把执掌政治事务的权力委托给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可见,如果没有新政协以全国人民的名义,信任并委托中国共产党执政,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缺乏坚实的基础。(www.xing528.com)

有人也许会认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只要拥有枪杆子,就能够获得执政地位。我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毛泽东所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具有特定的针对性,是有语境的。绝不能把毛泽东的这句话理解为只靠枪杆子就可以为某个政党的执政地位提供正当性依据与合法性基础。否则,任何拥有枪杆子的黑社会组织,都可以宣称自己就是执政者,自己就是政权的所有者。当前,为什么我们要说“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说“一切权力属于枪杆子”?原因就在于,枪杆子本身绝不可能成为国家政治的主宰者,更不可能充当信托政治关系的委托者。一个政党要获得执政地位,必须依赖于人民的信任与委托。

如果说,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是以民主协商的方式产生的,那么,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是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的。从那时到现在,在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中国共产党的代表都占大多数。这样的史实表明,通过“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两种形式,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得到了全国人民反反复复的确认、信任、委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巩固和强化,并逐渐成为现代政治的一个新传统,也构成了民主政治在当代中国的一个最核心的内容。可见,中国共产党所拥有的执政地位,可以在信托政治的框架下,得到有效的解释和论证;中国共产党获得执政地位的过程,也从实践的角度,为信托政治理论的有效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33],因此,在分析了信托政治与党的执政地位的关系之后,还有必要就信托政治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及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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