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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论中国法的精神》:和谐秩序原理,现代的传统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斯·韦伯本书的理论基础或研究起点,是多元现代性或多重现代性理论,亦可称之为可替代的现代性理论。按照这样的理论预设,我们就可以尝试着站在中国与汉语的立场上,阐述一种具有文化个性与法哲学意义的现代性话语:和谐秩序原理。与其说它是现代的但也是传统的,毋宁说,它恰好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一个老观念与旧理想的伟大再生”[3]。

韦伯《论中国法的精神》:和谐秩序原理,现代的传统

没人知道会不会有一个老观念与旧理想的伟大再生。

——马克斯·韦伯(www.xing528.com)

本书的理论基础或研究起点,是多元现代性或多重现代性理论,亦可称之为可替代的现代性理论。对此,南非学者沃尔夫认为:“这种理论不能认同下述观点,即认为西方的现代性模式是所有社会的样板,是它们迟早必经的历史阶段,而是阐明并坚持认为现代化并不必然意味着西方化。”[1]这种理论的主要代表之一,是以色列学者艾森斯塔特,他指出:“多元现代性的观念假定,理解当代世界——实际上是解释现代性的历史——的最好的方法,是将它视为文化方案多样性不断建构和重构的一个故事。多元的制度模式和意识形态模式的这类与时俱进的重建,是由与社会、政治、知识的激进分子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殊社会角色来推进的,也是由追求不同的现代性方案、在是什么使得社会变得现代方面持有不同观点的社会运动来推进的。……正在现代化的社会的实际发展,驳斥了现代性的西方方案将走向趋同和称王称霸的假设。”[2]按照这种日益被接受的多重现代性理论,现代性的方案就应当是复数的、多样化的、可替代的。每一种现代性的方案,都有它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因而,在各种不同的现代性方案之间,有必要建立起既相互理解、相互对话,同时也相互竞争的关系。按照这样的理论预设,我们就可以尝试着站在中国与汉语的立场上,阐述一种具有文化个性与法哲学意义的现代性话语:和谐秩序原理。与其说它是现代的但也是传统的,毋宁说,它恰好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一个老观念与旧理想的伟大再生”[3]。然而,我们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促使现代性的图式由“单数”变成“复数”,更在于向世界解释中国,让世界理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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