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也就是市场化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以社会分工的发展为前提,反过来它又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分工的发展。
“社会分工”具有双重性质。在一个方面,由于分工,社会生产被区分为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社会劳动被分解为彼此独立的私人劳动,人们之间不仅形成各自差别的性质,而且造成相互对立的利益主体。这就是说,分工使人孤立化了,把人分离开了。但在另一个方面,分工又把人置于彼此全面依存的关系之中,使得每个人都不可能脱离他人而单独生存,在这里每个人都只能从满足他人的需要中去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这方面说,分工又把人联合起来了,使他们处于相互依赖的一体关系中。这两个方面是彼此补充、互为前提的。正因为个人孤立化了,使他们脱离开自然性狭隘共同体的限制,摆脱了等级从属、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才有可能使人们进入世界性的历史活动,建立起一体化的社会交往联系。市场经济正是这样一种活动体系,它是在高度分工基础上形成的独立个人之间一种社会化的交往形式和联系方式。
市场经济所以能够实现这点,是因为它在人与人的联系中以金钱关系取代了自然的联系,把对人身的依赖转变为对物的依赖。市场关系作为一种交换关系,各个人是商品或货币的所有者,他们各自是独立的活动主体,只有通过物和物的交换关系才建立起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形式中,社会关系已从自然人身剥离出来,体现为货币商品的物化形式,人与人之间通过物与物的联系发生关系,人的价值、地位也就不再表现为血统、出身等自然禀赋,而是决定于对于财富的物化关系。这就是马克思所说“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基本内涵。
人身依赖变为对物的依赖,也就是人身支配为物的支配所取代、超经济统治为金钱的统治所取代。人变成了物的奴隶、金钱的附属物,这件事当然是有着两重性质的,由此不能不滋生人间许多为伦理学所指出的“丑恶”的现象。但从人的发展观点来看,这一步却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它还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大进步。
这里的“物”,不是指自然之物,而是人化之物即人的劳动创造物。从人身依赖转向这种物的依赖,也就是从依赖自然的前定因素转向依赖自己的劳动和劳动产品。因而这个转变也就意味着突破血缘和地域自然纽带对于社会关系的狭隘局限,在人们之间第一次建立起了真正普遍性的广泛社会联系。在市场交换的这种联系中,面向市场就是面向整个社会;参与交换就是加入世界历史性的活动;交换物就是交换他人的不同劳动;占有物也就是占有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这样,个人也就与整个人类世界融为了一体。(www.xing528.com)
其次,这一转变也意味着打破了社会关系对人的先天束缚,赋予人以更大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建立于人身自然禀赋的社会关系对人具有先天强制性,人是无法去选择的。由物的联系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则不同,它对个人已不再是无可改变的与生俱来的命运,而成为一种客观的偶然的东西,人们虽然也不能不服从它的支配,但毕竟多了一点行动选择的自由。
再次,这个转变还意味着打破人格从属的等级关系,把人置于对等地位,因而使人们获得了彼此平等的权利。所谓平等,真正说来,首先是人格平等。在市场交换活动中只有一种身份,即物(商品、货币、资本、劳动力等)的所有者的身份起作用,它不允许超经济的特权,人们只能在契约关系中实现交换、在平等关系中进行竞争。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也只有作为自我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个人身上这种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就意味着个人获得了独立性,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也转变为以个体为本位的联结关系。
市场经济的活动方式还同时为独立个人的成长、发展提供了学习和锻炼的场所。市场经济同自然经济在下面这点上一样,都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支配着人们的活动。但支配市场经济的这只手是价值规律,它同支配自然经济靠天吃饭的那种规律在性质上有着很大的不同。价值规律属于内在人们活动中的社会性质的规律,它对人们命运的支配不是先天性地决定,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规定,而是同个人的行为状况密切关联着的。在市场活动中有人成功就会有人失败,这是确定不移的。究竟哪个人成功、哪个人破产,却不是由规律选择的前定命运,这要依个人的行为和机遇而定。在这里个人不同的智力、才能、努力乃至胆识,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可以说,市场活动中个人的命运由个人参与决定,属于自我行为选择的结果。在这一意义上,就是意味着个人掌握着自己的命运,因而也只能由自己对个人行为的后果负责。这就是市场活动通过价值规律的“选优汰劣”机制。它是一座“大学校”,人们正是通过它的培育和锻炼才学会运用社会规律,逐渐成长为自立、自主、自律和自由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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