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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观点,新思维方式的价值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建立了关于实践的科学观点,这才达到对实践内容和作用的自觉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基础,自觉地以实践作为观察和处理一切问题的出发点,自然就会引起思维方式的根本变革。

实践观点,新思维方式的价值

马克思的观点看来,人的实践性也就是人性主体性,即构成人作为主体的基本规定性。人有什么样的实践性、从事什么样的实践活动——也就有什么样的人性、主体性,也就是属于什么样的人、主体。这二者是同一的。

如果说人是人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不论人们认识自然世界或属人世界,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贯彻着对人的观点,那么,实践性作为人性的基本规定,在哲学理论中人们用以观察问题的各种不同方式也就不能不反映出实践活动的内容和特点。人的实践活动,是人的一切认识的实际出发点,也是人的一切认识的根本内容。构成认识对象的客观世界,首先是作为实践活动的客体而存在的。不属于实践活动的对象的存在,也就不能成为现实存在的认识对象。人们把握对象的认识方式,也首先是作为实践方式而起作用的。不构成实践方式的必要环节的东西,也决不可能成为认识活动的方式。

从这一意义说,先前哲学所有的一切理论观点,包括我们在上面所说的自然观点、存在观点、意识观点、人本观点在内,都不过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实践的内容和环节的反映。很明显,如果实践中不包括自然存在对人及其活动的基础性作用,就决不可能产生出来强调自然本原作用的存在观点。同样地,如果在实践活动中不存在作为人的对象世界是由人的活动构成的这样的环节,那种从意识出发大讲自我建立非我的哲学理论能够产生出来并发生重大影响,就成为不可想象的事了。正是基于这点,所以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7]

但是,应该说以往的这些自然观点、存在观点也好,或意识观点、人本观点也好,都只是对实践内容和作用的一种本能的、自发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建立了关于实践的科学观点,这才达到对实践内容和作用的自觉的反映。自发的反映和自觉的反映有着原则性的差别。实践活动属于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否定性的统一活动,只有自觉地去认识它才能全面把握它充满矛盾性的复杂内容。在人们对它自发的认识中,必然会把它所包含的矛盾的内容肢解开来,分割成为互相对立的因素,以片面的形式去加以表现。存在观点夸大自然存在的本原作用和基础作用,意识观点夸大思维活动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二者形成两种完全对立的片面性的思维方式,就清楚地说明了这点。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是从克服存在观点和意识观点的片面性理论、全面反映实践活动的多种矛盾内容中形成的。因而它就是自觉地从实践出发去看待世界一切事物,人类迄今所达到的最高的科学思维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实践是主体依据一定目的变革客体的感性活动。所谓感性活动,首先意味着实践是一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活动,在这一点上它区别于单纯的观念活动。在劳动生产活动中,人自身只有作为一种自然力去与自然物质相对立,通过自身具有的自然力去作用外界对象,才可能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去占有自然物质。以自然力的形式去改变自然物质对象,这里就表现了自然物质存在对人的活动具有本原的和基础的作用。

实践活动必须以人和对象的自然物质存在为前提,并遵循自然物质运动的规律而活动。(www.xing528.com)

作为实践活动的感性活动,同时是一种实践目的性的活动。人在生产活动中并非仅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上的变化,而且要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在这一点上,它又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和自然物的单纯实体性运动。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推动人去从事活动的一切都要通过人的头脑,外部世界对人的影响“反映在人的头脑中,成为感觉、思想、动机、意志,总之‘理想的意图’,并且通过这种形态变成‘理想的力量’”[8]。目的代表主观的欲求,理想属于尚未存在的客体。客观的存在转化为理想的存在,通过人的活动再转化为现实的存在,这里表现出了主体的巨大的创造作用。实践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在本质上属于主体的能动性活动。

在实践活动中,自然的基础作用和主体的创造作用是结合在一起的。实践活动作为物质运动最高级、最复杂,内容又最丰富的形式,它就是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相互规定、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活动。实践既是消除主观性与客观性各自的片面性、使主体与客体达到统一的活动,又是发展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造成主体与客体新的矛盾的活动。总之,在实践活动中不仅蕴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秘密,也蕴藏着人的对象世界的一切秘密。它是人类面对的一切现实矛盾的总根源,同时又是人类能够获得解决这一切矛盾的力量和方法的源泉和宝库

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基础,自觉地以实践作为观察和处理一切问题的出发点,自然就会引起思维方式的根本变革。

以往哲学用以观察各种问题的那些观点,虽然在实践活动中都有其根据,都反映了实践内容的某一环节或因素,但由于它们脱离了这些环节和因素在现实活动中的统一联系,表现在它们的理论中就不能不变成抽象化的原则,从而失去真理的全面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观点为原则,这就是说,它是自觉地从人与自然、意识与存在、主观性与客观性、能动性与本原性在现实活动中所表现的统一联系出发,去对待和处理这些环节和因素的关系的,所以只有这种思维方式才能把握真理的全面性。体现这一思维方式的理论形式,就是辩证唯物论哲学。

实践观点既然是人与自然、意识与存在、主观性与客观性在现实活动中相互统一的思维方式,彻底运用实践观点去观察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就必然会引起全部理论观点的深刻变革。马克思所以能够既克服唯心论哲学的片面性,又克服旧唯物论哲学的片面性,做到把辩证法和唯物论彻底统一起来,依据的就是这一实践观的思维方式。我们要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前进,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回答现实和科学提出的各种问题,首要地也是必须掌握这一思维方式,自觉地运用实践观点去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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