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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维方式的意义及其在《面向未来的马克思》中的体现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代表自19世纪中叶以来人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适应时代变革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所以引起了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转变,从根本上说也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变革。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部内容的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就应当是判定马克思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

哲学思维方式的意义及其在《面向未来的马克思》中的体现

每一种哲学理论在它产生之时,都不仅具有超常识观念的性质,而且对于当时流行的科学观念也有着某种超越性。这是哲学作为反思意识而具有的根本特点。正因为如此,哲学才能给人的思想以深邃的启发。世界观的转变属于思维方式的转变。一种哲学理论(哲学体系)产生出来,如果它真正代表了时代精神的精华,这就意味着人们从它获得一种用以观察一切问题的新的思维方式。

旧的思维方式是从旧知识内容中形成的。人们从旧的思维方式去看已有的知识内容,自然会感到传统科学和理论对问题的说明和解释不仅是无懈可击,并且也很难想象得出还会有什么别种堪称为真理性的解释和说明。然而,人们观察问题的视角一旦发生变化,即换上了另一种思维方式,那些传统的理论、知识就变得不仅再也不能令人满足,而且人们还会发现,原来“天外尚有天”!所以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人的认识与动物认识不同。人从不满足于按照事物当下直接给予人的意义去理解事物,而总是追求从事物隐蔽的更深层的意义中去理解事物。人的头脑是运用自己专有的方式去了解世界、掌握世界的。这种认识方式,直接地是来源于以往认识经验的总结,而归根结底来说则是反映着(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人的实践活动方式。经由实践证实为行之有效的那些凝结为概念和范畴体系的已有知识成果,决定着人们进一步认识未知事物的思维模式和意识取向。如列宁所说:“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2]具有巩固性和公理性的概念、范畴及其关系所形成的框架就是人们作为认识工具而运用的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具有多种不同层次和类型。科学中那些基本的概念和范畴,人们在把它运用于相关的认识领域时,都具有思维方法的意义。不同科学的概念和范畴,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思维方法。不同类型的思维方法适应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和认识活动,它们属于具体的思维方法。哲学的观点则属于适用于一切认识领域和一切认识活动的普遍方法。各门科学理论是哲学理论得以形成的知识基础。从总结科学知识中形成的哲学方法,当然不能不受到科学理论发展状况的制约。这是它们在一个方面的关系。哲学方法并不是从各门科学理论中抽取出来的仅仅属于科学方法的共性内容。哲学思维方式以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基本关系为内容,而这恰恰是一切科学方法的最终根源。不论哪一种科学的概念和范畴,它们的性质和形式归根结底都是由这一关系所规定的。科学理论所以构成哲学理论的知识基础,只是因为哲学必须通过这些知识才能具体把握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而当哲学把握到这种关系之后,转过来它就成为各门科学理论的思维方式基础。从这一个方面去看,各门科学又只有通过哲学思维方式,才能形成自己适于主体活动方式的认识方法。哲学思维方式决定着科学作为具体思维方法的性质和取向。我们通常说哲学是方法论,就是指哲学思维方式实质是一种方法的方法,即关于方法的专门理论。

思维方式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历史时期主体的发展程度及其与客体发生关系的方式不同,人们用以观察和评价事物的思维方式也便不同。主体及其活动方式发生了变化,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也要发生变化。这里表现了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本原的和基础的作用。但在另一个方面,哲学的思维方式又是时代精神精华的最高结晶,在它里面集中地表现了时代发展的本质趋向和内在要求。哲学思维方式同时具有塑造时代精神的面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作用。从一个时代转变到另一个时代,不仅必须经历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变革,而且人们只有改变了看待一切问题的思维方式,才能彻底变革社会的意识形态,进而实现整个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www.xing528.com)

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代表自19世纪中叶以来人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适应时代变革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所以引起了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转变,从根本上说也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立足于实践的基础去观察、认识一切哲学问题的。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也就集中体现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之中。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我们决不能把它看作仅仅是用来回答认识的基础、来源和真理的标准等认识论问题的一个原理,而必须把它看作马克思主义用以理解和说明全部世界观问题、区别于以往一切哲学观点的新的思维方式。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部内容的实质。

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它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每一种哲学,都主要是由于它的思维逻辑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就应当是判定马克思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凡属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它都必然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的思维逻辑,如果与这一思维逻辑相悖,它就不能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有时我们也依据马列经典著作论述过的具体观点去划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界限。通行的哲学教科书在它形成时就主要在依据经典著作的论述来确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的。这种方法有时很必要而且简便,却并不十分可靠。因为观点属于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精神实质。马列经典著作中论述的观点情况很复杂,其中包括许多经典作家赞同但并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例如唯物论一般原则性的观点。另外,经典著作论述的观点毕竟是有限的,有许多问题那里并没有讲到,我们显然不能由此便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封闭住,使它不再增加新的观点。哲学教科书的原理几十年没有很大变化,而且其中包括了许多并不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的观点,我认为这同它没有抓住思维逻辑这一主要依据,而只是依经典著作的论述来划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界限的情况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种哲学理论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它的已有思维方式在新情况下合乎逻辑地进一步展开和发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是我们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进一步发展的基本依据。所谓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其实质也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这一崭新的思维方式去分析、总结、回答现时代社会实践和科学技术所提出的那些新成果、新思想、新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确立了实践观点、奠定了新哲学的基础,他们同时运用这一新的思维方式研究、回答了他们时代所提出的理论和实践的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他们只能解决他们所处时代提出的问题,不可能解决在他们时代尚未提出的问题。这些应当属于由我们去完成的任务。只要我们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解答了我们时代提出的问题,我们就能大大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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