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践”观点,不能只看作仅仅用来回答认识基础、来源和真理标准等问题的一个原理,而应看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用以理解和说明全部世界观问题的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
对世界观的内容理解不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实质的认识也就不同。
从部分与整体关系的理解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的区别只能是:以前的哲学对世界整体都未能做出全面的、彻底的和科学的说明,惟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做到了这点。这种观点不但不能使人理解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深刻意义(它最多只能把实践看作“认识论”的第一的基本的观点)。无法说明辩证法与唯物论能够统一起来的客观必然性基础(它只能是游离于世界观内容之外的两个已存抽象论断或原则的组合),而且还必然要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质。因为谁都清楚,对世界整体给出完全、彻底和科学的解释,意味着已经完成了绝对真理的认识;而这点恰恰是与科学性要求不相容的。
只有从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的矛盾去理解世界观的内容,才能正确把握并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观点上变革的实质。按照这种理解,马克思主义以前哲学的发展,乃是从不同侧面和层次渐次深入认识和揭露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矛盾的过程,它大体上聚焦在三个问题上:超自然存在与自然存在的矛盾,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矛盾,主体活动与自然作用的矛盾。依照这三个争论中心,哲学经历了三次分裂、三次统一、三个发展圆圈,促使人类认识从对客体的直观认识阶段,经由对意识活动的反省认识,逐步提高到以主客观统一关系为核心内容的自觉认识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分别认识到自然世界、属人世界的统一性,并由此暴露出二者多方面的矛盾内容,这点构成了以往哲学所取得的最主要的成果。然而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却始终处于分裂和对立之中而无法统一,则是它们哲学理论的主要局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贡献就在于:它发现了两个世界相互矛盾的现实基础,从而第一次在否定性关系中建立起了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的统一性。
以往的哲学并非不想或没有去做统一两个世界的工作,问题在于它们用以观察和认识世界的观点是片面的。它们或者是从自然存在的基础去理解二者的统一,或者是从主体意识的基础去理解二者的统一。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是一种否定性的统一关系。而无论存在观点或意识观点,都是以“归并”方式去理解二者的统一性的,在它们把一个世界合并或还原为另一个世界之时,必然否定另一个世界的独立的内容和意义。从存在观点出发,建立的只能是自然世界的统一性;从意识观点出发,建立的只能是属人世界的统一性。而不论在哪种观点中,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同样都处于分裂和对立的关系。(www.xing528.com)
事实上,造成属人世界和自然世界分裂的那个根源,也正是它们统一的现实基础,这二者是一回事,那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实践作为主体按照一定目的变革客体的感性活动,属于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否定性的统一活动。在这里,存在与意识处于双向作用的转化联系之中。它既表现着人和物之间的自然关系,也表现着二者之间的属人关系;它既属于区分人与自然的活动,又属于统一主体与客体的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现了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两重化的根源,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理解和认识世界现象的矛盾关系,由此才建立起否定性统一关系的世界观理论,从而实现了哲学理论的革命性变革。
存在观点、意识观点和实践观点属于哲学认识三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存在观点代表从直观把握人的本质、把存在归还于它的始初本原、以分析研究为主的思维方式。意识观点代表从思辨把握人的本质、由发展形态去理解事物的关系、以概念综合为主的思维方式。存在观点和意识观点归根结底来说也是导源于人的实践活动,不过它们只限于对包括在实践内容中的个别因素的抽象的反映,所以都是具有片面性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是从主体与客体、主观性与客观性在现实的相互作用及其表现出的对立和统一的联系中去观察和认识一切问题的,它代表了从人作为主体的本质规定自身去把握人及其活动特点的思维方式。对于前面两种观点来说,实践观点是对它们扬弃的结果:一方面是对它们的片面性观点的否定,另一方面又是它们包含的现实内容在合理形式中的统一。所以实践观点理所应当地被看作是迄今人类所达到的最高思维成果。这一成果的理论形式就是辩证唯物论哲学。
思维方式的变化必然导致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变化。我们也只有从思维方式变革的角度,才能真正理解哲学理论变革的深刻内容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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