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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方向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彻底贯彻这一点,才能做到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同一,从而消除旧体系的缺点。所以,我们认为改革后的哲学体系应该以思维与存在矛盾的产生、发展和解决为中心线索。改革后的哲学体系理所当然地就应以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为核心内容。因此,哲学体系就应从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这一大前提出发,去阐明认识和实践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方向

改革旧体系、建立新体系,必须按照内容的性质确立一些原则。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下面这些原则都需要坚持和贯彻:革命性与科学性统一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哲学与科学在分化基础上统一的原则(包括吸收科学成果使哲学不断发展的原则),哲学与时代统一的原则等等。

由于旧体系的主要问题,是没有贯彻列宁明确提出的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原则(它与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三者统一的原则在思想实质上是同一的,可以把它简称为三者同一的原则),它的一切缺点都同这一问题有关,所以贯彻三者同一的原则就成为改革旧体系、建立新体系的关键

所谓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简单地说,就是构成哲学体系的每一个部分,它都应当既是辩证法,又是认识论,也是逻辑学(或既是世界观、又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它的思想实质也就是必须彻底贯彻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观点,克服那种脱离认识论的本体论、脱离存在规律基础的认识学说、脱离思维内容的逻辑学或方法论。

思维与存在的矛盾(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矛盾、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人类认识活动的基本矛盾。人的一切认识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达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哲学作为理论思维的科学,它的任务就是要为达到这一统一提供正确的观点和方法。解决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是哲学的中心课题,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中去研究问题是哲学认识的特有方式。只有彻底贯彻这一点,才能做到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同一,从而消除旧体系的缺点。

所以,我们认为改革后的哲学体系应该以思维与存在矛盾的产生、发展和解决为中心线索。思维与存在的对立统一既是这一体系的起点,也是这一体系的终结点。如何解决思维与存在的矛盾、达到二者统一,是这一体系的基本内容。(www.xing528.com)

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是从人类改造外部世界的活动中产生,又在这种活动中不断解决的。只有把认识活动及其包含的矛盾放在人们改造外部世界的活动中,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人们所以必须在认识中不断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矛盾,目的也只是为了提高实践活动的能力。把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同人类社会实践联系起来,从而发现了这一矛盾产生、发展和解决的现实基础,第一次建立起关于认识矛盾的学说的科学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哲学思想史作出的最伟大的贡献。改革后的哲学体系理所当然地就应以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为核心内容。

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属于人所特有的活动,它表现着作为主体的人与客体之间的基本关系。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以达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为最高目的,也只有把认识和实践放到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才能使它们得到正确的理解。同时,思维与存在的矛盾不是抽象地存在着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和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也就是人类思维的基本内容,不同哲学派别在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观点分歧也主要表现在对这些内容的认识上面。因此,哲学体系就应从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这一大前提出发,去阐明认识和实践的问题。

这样,从上述认识出发,作为改革后哲学体系的基础,就归结为主要是三对基本矛盾、六个基本范畴的关系。它们是:(1)思维和存在或主观和客观(包括关系、矛盾、统一);(2)认识和实践(包括关系、矛盾、统一);(3)主体和客体(包括关系、矛盾、统一)。这些范畴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图简略表示如下:

我们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一书,按照这一框架全书共分四篇(计十二章)。除绪论之外,第一篇论述认识的基本矛盾(简称矛盾篇),第二篇论述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客体篇),第三篇论述主体(人)的本质、能力及其根据(主体篇),第四篇论述主体与客体通过实践和认识的发展所达到的统一(统一篇)。每篇都包括一系列的范畴,通过这些范畴阐明各篇内容。这些范畴是人类认识史精华的结晶,它们既是已往人类认识所达到的思想成果,又是人们进一步把握上述对象的基本认识工具。我们试图使每一个范畴都体现出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人类认识最高成果的基本观点,以便通过这些范畴,促使人们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具体观点,掌握认识各种事物的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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