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行动模式的优点十分明显。一是围绕社区热点事件,从居民最关注及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容易将居民广泛组织起来表达意见,这一过程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提升社区居民的组织力和表达力。二是社会行动采取集体行动的策略有利于社区领袖的发掘和培养。社会行动需要社区领袖通过团结和领导有共同信念和利益的群众实现目标诉求,因此需要社区领袖具备团结、说服、谈判等多方面的能力和技巧,这一过程直接或间接使社区领袖得到锻炼和培养。三是社会行动较多运用冲突策略、体制外途径,容易给事件当事方造成一定压力,有利于促使问题较迅速解决。
但社会行动模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社会行动易被利益团体操纵。与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团体可以通过提供资源支持等方式影响甚至控制社会行动,从而为自己的利益目标服务,使社会行动偏离原有的利益目标甚至失控。二是社会行动可能激化矛盾。虽然社会工作者的本意是迫使对方让步而尽量不带来社会破坏,但为了增加对方压力以促进问题的解决,对抗性的手段使用不慎可能会激化对立情绪,使矛盾升级。三是迫于压力的权宜之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社会行动一般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件入手,事件和问题的解决多是针对问题本身所做出的妥协或资源分配的调整,很难使社会政策做出根本性的建设性改革。(www.xing528.com)
从适用性上看,因社会行动模式发端于美国,许多学者认为社会行动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主要理由是中国国家权力高度集中,挑战现行政策和制度的活动是难以被接纳的,而且中国民众的社会文化心理也不崇尚用冲突的方式解决问题,加之民众的社区意识淡薄难以形成合力,因此集体的社会行动难以形成。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基层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民众维权意识的觉醒,大众传播媒介独立性和责任意识的增强,社区维权事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尤其涉及社区居民实际经济利益和生存环境问题时,一些居民会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种种抗争行动。因此,温和、适度和理智的社会行动模式可以成为解决中国社区问题的一个途径。非理性的过于激进的对抗性行动会破坏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确实不适合中国国情,会遭到民众的大力抵制和批评。社会工作者应在专业伦理的指导下,运用社会行动促进社区的团结,通过化解冲突因素,来促进社区、企业、政府之间的合作及共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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