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20年代“二重证据法”得以提出,即将文献记录与器物资料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的方法[112]。该方法在古代史研究领域的影响颇为巨大,在文物学、艺术史方面的运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器物中展示的信息常不如文字记录来得明确直接[113]。现今在器物研究之中,从肉眼对于器物外表的观察到科学仪器对于器物结构成分性能的检测,人们对器物进行信息提取的能力较之以前已经大大增强。然而,这对于理解古时器物被人所赋予的精神内涵,仍显得十分薄弱。西方学者研究器物与思想的关系时亦提出了这样的困惑,其认为仅通过器物很难明确地探知古人的精神世界和文化语言,又在古代器物中很难直接留下古代社会构成以及古人意识等方面的记录与痕迹,这时若有文献记载,便对研究大有助益[114]。
中国历来重视历史记载,丰富的古史资料为中国文物学、艺术史研究提供了诸多宝贵信息可供参考利用,这是在中国进行古代器物研究的优势所在。虽然中国学界疑史之音向来不绝于耳[115],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古籍资源,不加善用,同样是不恰当的做法。
此外,二重证据法在器物研究中的优势可以突出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将文献材料与实物资料加以对比,可使证据更为充实,研究更为可信;二是随着材料增多,新的想法或由此产生;三是让实物资料与文献资料互补不足,使研究更为系统、全面。(www.xing528.com)
由此可见,论文中希望讨论到的瓷器在藏民心中的地位、认识,藏式因素中涉及的藏传佛教思想、体现的帝王情趣、涉及的重大事件等,这些涉及了人类思想活动领域的问题,若是单凭器物本身进行解答,分析的全面性、深入性都难以得到保证。元明清恰处史料记载异常丰富的时期,无论是藏人自己编撰的史籍,或是对于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及内地与西藏上层往来、物品赏赉、相关器物制作的记载都较为充实。使用文字材料来补充器物本身的局限,加强证据,扩宽讨论视野,才能更好地推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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