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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统一蒙古地区与内地商业贸易的有利条件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朝统一蒙古各部后,为蒙古地区与内地进行商业贸易活动开创了有利条件。蒙古人与内地的商业贸易活动以“通货”与“官市”“定期集市贸易”“旅蒙商”等形式开展。“通货”,即蒙古各封建主在值年班、朝觐或其他事情来京时,向朝廷“朝贡”,供品有牲畜、猎物和各种手工产品。蒙古地区的贸易活动,多以物易物,当时的蒙古商人以马、牛、羊、驼和皮张为大宗,还有皮毛、蘑菇、药材和奶制品等畜产品。

清朝统一蒙古地区与内地商业贸易的有利条件

清朝统一蒙古各部后,为蒙古地区与内地进行商业贸易活动开创了有利条件。蒙古人与内地的商业贸易活动以“通货”与“官市”“定期集市贸易”“旅蒙商”等形式开展。“通货”,即蒙古各封建主在值年班、朝觐或其他事情来京时,向朝廷“朝贡”,供品有牲畜、猎物和各种手工产品。作为奶汁之精华,极其珍贵的奶制品——醍醐,必定是蒙古贵族敬献给清朝帝王的礼物,犹如《太平御览》引慕容皝《与顾和书》中记载“今致醍醐十斤”,慕容皝以前燕国王之尊,将鲜卑民最珍贵的奶制品——醍醐以10斤的量作为礼物送给东晋大臣顾和。可说明,上等的奶制品是历代游牧王朝敬献或馈赠中原帝王大臣的物品。清廷通过赏赐回赐丝织品、棉织品、农产品佛经、佛器、银钱等。

官市贸易又分为京师互市和边口互市。边口互市主要设在张家口、古北口、杀虎口、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归化城、定边、花马池、东科尔、肃州、西宁等地。定期集市贸易,是蒙地重要的贸易形式。一般以寺庙和兵营为中心进行交易活动。《蒙古志》载:“蒙古自昔未尝通货币,商业以而困。然其以货易货,习以为常。”蒙古地区的贸易活动,多以物易物,当时的蒙古商人以马、牛、羊、驼和皮张为大宗,还有皮毛、蘑菇、药材和奶制品等畜产品。

起初,以供军需的随军商人沿途与所遇蒙古人进行交易。“所带货物,以茶布为主”,深受普通牧民的欢迎。由于有利可图,“行走”的贸易由此便发展起来。蒙古人称其为“买卖人”,内地则称之“旅蒙商”。旅蒙商出现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并在18世纪中叶以后得到较快的发展。之后,逐渐改变了春入秋归的“雁行”贸易方式,不仅归化城、张家口、多伦诺尔等城镇变为贸易的根据地和货物屯栈地,而且有许多行商小贩因资本扩大而在王府、寺庙附近居住下来,一面进行固定的交易活动,一面深入草原腹地流动经商。旅蒙商从牧区收购贩运的商品仍以牲畜及皮革为大宗,外加药材、蘑菇野菜以及奶制品。(www.xing528.com)

清代,草原畜牧业得到了良好发展。蒙古族奶制品精细加工技术已从宫廷普及到草原牧民,在各地域、部落民族文化的交融相汇下种类也更加丰富。奶制品产量在满足牧民生活需求之外,已出现剩余产品交换的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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