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个月之后,我内心的希望经过挣扎,终于事与愿违地陷于绝境,我感到自己已经没有什么野心了。但是我却没有脸回家。当时我在辛辛那提,开始考虑找一个新的出路。我曾在报上看到我国政府新近派遣一个探险队去探察亚马孙河的消息。据说这个探险队由于种种困难,还没有把离河口约四千哩的河源附近那带地方完全探察清楚。从辛辛那提到新奥尔良只有一千五百哩,我到了那里就一定可以搭上船。当时我还剩下三十元;我打算去完成亚马孙河的探察工作。我对这个问题就只动了这么多脑筋。我是向来不长于仔细考虑问题的。我收拾了行李,搭上一条名叫保罗•琼斯的老古董船,到新奥尔良去。我通共只花了十六块钱,就独自享受了这条船上的大餐间里那种带着疮疤的毫无光彩的豪华生活,因为比较精明的旅客是不会看中这么一条破船的。
我们不久就开船了,象瞎子摸路似地顺着广阔的俄亥俄河往下走,这时候我变成了一个新人,成了自我赞赏的对象。我居然是个旅行家了!从来还没有什么名词在我嘴里有这么好的味道。我因为自己要到神秘的异邦和遥远的地方去,不免有一股扬扬得意的感觉,这种情绪,我以后再也没有象那样兴高采烈地感到过了。我当时真是欢天喜地,高兴到了极点,因此一切卑微的情调都从我心中一扫而光了,我居然还能满怀同情地傲视和怜恤那些没有出过远门的儿而没有掺杂着丝毫轻蔑之意。但是我们在村镇和木场停靠的时候,我还是禁不住若无其事地、懒洋洋地斜靠在锅炉甲板的栏干上,欣赏岸上那些乡下孩子们的羡慕。假如他们好象是没有发现我的话,我马上就打个喷嚏,引起他们的注意,或是挪到另一处地方,使他们非看见我不可。我知道他们看见了我的时候,立刻就打个呵欠,仲伸懒腰,还做出一些别的姿态,表示我对旅行已经相当厌烦了。我经常不戴帽子,呆在当风和晒得到太阳的地方,因为我要变成一个老旅行家那副晒得挺黑的、饱经风霜的样子。第二天还没有过去一半,我就体会到一种极度的愉快,使我心中充满了最纯洁的感激之情;因为我看出皮肤已经开始起泡,从脸上和脖子上脱落下来。我真希望家乡的男孩子和姑娘们现在能看见我才好。
我们准时到达了路易斯维尔——至少是到了它的附近。我们在河中心的礁石上牢牢地搁浅了,在那儿停了四天。这时候我渐渐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认为自己已经成了这船上之家的一分子,好比船长的幼子和高级船员的小弟弟这类角色。我对这种荣耀所感到的自豪心理和我心里对这些人渐渐增长的感情,真是无法估量。我无从知道一个堂堂的轮船船员对一个刚从陆地上来的人这种不揣冒昧的想法,会怎样轻视。我特别渴望着获得那位身材高大,性情粗暴的大副对我的一星半点的注意,因此我很留意寻找机会,但愿能给他帮帮忙, 以求达到那个目的。这样的机会终于来到了。下面的前甲板上人声嘈杂,大家正在安置一根大圆柱,我就到了下面,站在那附近的地方——也可以说是老要跳着让开,以免碍事一直到后来,大副忽然高声嚷着发出一道命令,叫谁去给他拿一根绞盘上的杠子来。我连忙跑到他身边说道: ‘您告诉我杠子在哪儿——我去拿!”
即令有一个拾破烂的穷孩子自告奋勇,要求给俄国皇帝办外交,那位君王也不会比这位大副表示更大的诧异。他竟至连骂人也停止了。他站在那儿,把眼睛朝下瞪着我。他愣了十来秒钟,才从大惊失色之中清醒过来。然后他气派十足地说:“哼,这真是活见鬼!”于是又接着干他的事情,看他那副神气,好象是碰到了什么太不好解决的难题似的。
我偷偷地溜开了,那一天其余的时间,我都是躲在一边独自熬过去的。我没有去吃午饭;开晚饭的时候,我也一直等到别人都吃完了才去吃。现在我不象先前那样,再感到自己是那船上之家的一分子了。然而我们继续往大河下游航行的时候,我的精神又逐步恢复过来了。我很懊悔不该那么恨那位大副,因为按照(青年)人的天性,简直就非羡慕他不可。他身材魁伟,健壮有力,脸上和下巴都长满了胡子;右胳臂上刺着一个红色女人和一个蓝色女人一—两个女人当中刺着一只蓝色的锚,拴着一根红色的绳子;他破口乱骂的本领,也是卓越非凡的。他在码头上卸货的时候,我每次总在看得到和听得见的地方。他充分感到他那高贵身分的威风,也故意使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即令在他发出最简单的命令的时候,也总是象一道电光那么一闪,跟着就是响雷似的一阵乱骂,那声音直在空中回旋。我不由得要把一个普通的新水手发命令的方式和一个大副的方式对比一番。假如一个新水手要叫人把跳板向前再挪动一尺,他大概总是说:“詹姆士也行,威廉也行,你们随便哪个把那块跳板往前推一下吧,劳驾;”可是你要叫大副来替他发命令,他就会大声吼道; “嘿,把那块跳板往前推! 使劲,嘿!你在干么哪!快点!快点!行了!行了!再往后挪!再往后挪!听见没有?他妈的!你们干活儿都想打瞌睡呀!别再拉了。别再拉了,听见吗!打算一直拉到船尾上去吗?你们要把那只桶子弄到哪儿去!快抬到前面去,要不我就叫你们吞了它,你们这批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废物,真跟累坏了的乌龟和拉棺材的瘸腿马差不多!”(www.xing528.com)
我但愿自己也能象这样说话才好。
我从这位犬副那儿碰了钉子,伤心的感觉多少消除了一些的时候:我就腼腆地和船上最低微的一个船员——守夜的——攀交情。他对我的攀谈起初也不理睬,可是我随即就鼓着勇气送了一个新的石膏烟斗给他, 这就使他的态度和蔼起来了。于是他就让我陪着他在上层甲板上那只大钟旁边坐着,不久他也就渐渐和气起来,谈起话来了。他不这样也不行,因为我以莫大的敬意专心听着他谈话,同时还明显地表示,他对我的一番盛意使我感到荣幸。我们在肃静的黑夜里和闪烁的星光之下,漂过那些模模糊糊的地岬和隐隐约约的岛屿的时候,他就把它们的名字告诉我,后来他就渐渐谈起他自己的事情来了。象他那么一个每星期赚六块钱的人,未免显得牢骚太多一点——也许在一个比我年纪大的人看来,可能会对他有这种感觉吧。但是我津津有味地倾听着他的话,而且我所表现的那种信心,如果运用得恰当的话,简直可以使高山点头。他尽管又肮脏、又破烂,还酒气熏人,那对我有什么关系呢?他说话的文法不通,句子的结构更糟糕,骂人的话也毫无情趣,不但算不上他的谈话的长处,还要算是弱点,可是这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是个受过委屈,遭过挫折的人,我知道这一点,也就够了。他感情激动地谈到他那凄凉身世的时候,眼泪就滴在怀中的提灯上,我也由于同情陪他哭起来了。他说他是个英国贵族的儿子——他父亲不是个伯爵,就是个郡长,他记不清究竟是什么了,可是他相信两者都是;他那位贵族父亲很爱他,可是他母亲从他才出世起就恨他;因此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被送到一个“年代很久的老派学院”里——他记不清叫什么名字了;后来他父亲死了,他母亲就攫取了财产,把他“甩开”了——这是他的说法。他母亲把他甩开之后,他所熟识的几位贵族就凭着他们的情面替他找到了一个“船上的听差”的位置;我这位守夜人说到这点之后,就摆脱了一切年月和地点的束缚,天花乱坠地扯出了一段有声有色的经历,从头到尾尽是些难以令人见信的惊险场面;这段叙述里充满流血的惨剧和九死一生的脱险经过,还有他本人干的一些最有趣的,无心的坏事,简直叫我坐在那儿,目瞪口呆,既感兴趣,又吓得发抖,既是惊奇,又是崇拜。
后来我才发觉他是伊利诺斯州的荒野里一个没有出过远门的本地人,是个既下流、又粗俗、愚昧无知、爱动感情而又脑筋迟钝的牛皮大王,他熟读了一些胡诌的小说,剽窃了其中的离奇情节,后来终于七拼八凑地编成了这个奇谈,再把它老向我这样的毛头小于们叙述,说来说去,到后来竟连他自己也信以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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