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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928年天津金融风潮中的纸币发行研究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末与北洋时期天津的贴水风潮、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都是纸币危机[29]。当时中国的纸币,都是可兑现纸币。清末和北洋时期,民间私票受限。国家银行和各省官银钱号所发的纸币,愈来愈多。总之,清代中期以来,纸币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纸币供应则可矫正此弊。这是清代中后期纸币流通渐广的另一原因。近代天津的贴水风潮、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都是因为发行机构准备金比例太低,最后导致纸币无法兑付。

1900-1928年天津金融风潮中的纸币发行研究

清末与北洋时期天津的贴水风潮、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都是纸币危机[29]。当时中国的纸币,都是可兑现纸币。铜元票可等值兑换铜元,银元票可等值兑换银元。尽管这些纸币与哈耶克所论者不同,但其货币非国家化理论仍是观察近代天津纸币危机的重要参照。简而言之,贴水风潮是民间自由发行导致的危机,而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则是政府主导发行导致的危机。

18世纪中期之后,纸币流通于中国很多地区,使用范围愈来愈广。这种纸币最初主要是指民间私票。清末和北洋时期,民间私票受限。国家银行和各省官银钱号所发的纸币,愈来愈多。总之,清代中期以来,纸币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其中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清代经济不断增长,长途大额交易日益增多,使用金属货币十分不便。而纸币携带轻便,远比金属货币利于交易。道光时期,清廷对于民间私票曾有讨论。多数大臣认为金属货币太重,民间使用私票交易,应该听任其便。如山西巡抚申启贤曾经上奏[30]

查民间置买房地,粜籴米粟,贸易货物,用银之处少,用钱之处多。其价在千文者,尚系现钱交易,若至数十千数百千以上,不特转运维艰,且盘查短数,收剔小钱,尤非片时所能完竣。是以江、浙、闽、广等省行用洋钱,直隶、河南、山东等省则用钱票。

贵州巡抚贺长龄也曾上奏[31]

钱质繁重难以致远,有票而运载之费可省,并得交易远方。其便一也。钱有良恶之异,为数又易混淆,今但以票为凭,并可不必捡钱,不必过数,省去许多烦扰。其便二也。且也一票随身,既无宵小盗窃之虞,又免船水沉溺之失,其利殆不可胜计。

两位巡抚所见相同,全都认为纸币便于交易。当时北方诸省舟船不通,金属货币难以运输,故而纸币使用更为广泛。

此外,货币供应应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增长,这样物价才能稳定。否则实际财富增长,货币供应却一仍其旧,必然导致通货紧缩通货膨胀损害经济发展,通货紧缩亦然。为了避免通货紧缩,货币供应必须适度增长。而金属货币的供应,受限于铸币材料,往往缺少弹性,难以满足经济需求。纸币供应则可矫正此弊。这是清代中后期纸币流通渐广的另一原因。上文所述及的山西巡抚申启贤,对此已有初步认识,曾经指出[32]

近因铸钱成本过重,每多奏请停止,库存制钱无多,恐民间藏钱亦未能充足。今禁止钱票,则向之收藏钱票者,皆易为现钱,即中等之家,存钱数十串不为富贵,积而至数千数万家,则存钱即在数万串数十万串之数。向用钱票不觉其多,今用现钱必见其少。夫银钱有互为盈虚之道,银少尚赖钱文流通为之接济,若致钱文亦形短绌,商民必交受其困。

申氏认为钱票可以弥补制钱的不足。唯其具体如何运转,申氏没有详论。中国私家发行纸币的起源,与欧洲近代早期的情形相似。这种纸币最初就是一种存货收据。银号或钱铺只是财物保管者,顾客可以随时凭借收据,将所存银钱提出。随后顾客发现,交易时使用收据充当支付工具,远比银钱简单方便。这种收据就可视为一种纸币。银号或钱铺最初提供收据,需要维持十足准备金,以备客户随时提取银钱。此时银号发出收据,不会增加整个市场的货币流通量。但是银号或钱铺很快就会发现,应付客户提款需求,并不需要十足准备。客户所存的金属货币,银号只需保留一定比例,其余可以贷放出去,赚取利息。此后,银号或钱铺开始主动发行银票或钱票。他们知道持票人不会同时拿来所有纸币,要求兑现[33]。只要发行纸币的准备金不足十成,纸币较之金属货币就有弹性,就可适度弥补后者的不足。银号或钱铺的准备金比例越低,所可发出的纸币越多。

银号、钱铺或银行可以降低准备金比例,增发纸币。然则问题由此而生:准备金比例应该定为多少?比例太高,多余资金不能放出收息,这对银号就是损失。比例太低,顾客前来换取金属货币,银号无法兑付,就会产生挤兑危机。近代天津的贴水风潮、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都是因为发行机构准备金比例太低,最后导致纸币无法兑付。

在健全的货币制度下,发行可兑现纸币者不会滥发。因为纸币要与金属货币等值兑换。金属货币可以视为发行纸币的“锚”,使得纸币不能肆意发行。货币史家劳伦斯·H.怀特曾用以下模型说明此理。在发行可兑现纸币时,银行资产负债表可简化如下:

表5.1 简化的银行资产负债表

按照会计规则,资产等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就这家银行而言,应是:

假定股本K固定不变,银行的利润函数公式,可以表示为:

其中π为预期利润,iL贷款证券的利息收益率,iD为存款利率,C为经营成本,Q为流动性成本。在自由竞争状态下,贷款、证券利息收益率和存款利率均由市场决定,这家银行无法操纵,因此假定iL与iD固定。在银行经营中,资产负债表中的储备、贷款和证券、流通之中的银行券、存款金额越大,经营成本越高。因此经营成本可以视为上述四项的连续性正函数,以公式表示为:

其中CR、CL、CN、CD分别是增加四项金额的边际经营成本。Q是流动性成本。顾客持有纸币前来兑换,而银行储备耗尽,由此产生各种额外费用。比如因为银行无法兑现,政府会处罚银行,或银行紧急出售资产,以弥补头寸不足等,都会造成银行的额外费用。这些费用乘以储备耗尽的概率,就是流动性成本。顾客提取和存储金属货币的概率密度函数,可以图示如下:

图5.6 储备耗尽概率示意图(曲线下方的面积等于1)

如上图所示,银行储备为R,银行发行的钞票和存款总额为(N+D)。这是客户向银行兑换金属货币的最高额度。当客户兑换的金属货币额度大于银行储备R时,银行储备耗尽,产生流动性成本。上图所示阴影部分的面积,就是银行储备耗尽的概率。从图中可以看出,银行发行的钞票和存款总额(N+D)越大,银行储备R越小,则其储备耗尽的概率越大。储备耗尽的概率越大,银行流动性成本Q越高。反之,流动性成本Q越低。换而言之,银行发行钞票的边际流动性成本QN、吸收存款的边际流动性成本QD,均为正数;银行增加储备的边际流动性成本QR,则为负数。

银行为了追求最大利润,需对其资产负债表的左右各项R、L、N、D不断调整。当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银行利润达到最大[34]

iL为贷款与证券的利息收益率,CL为银行增加贷款和购买证券的边际经营成本。iL-CL为银行增加贷款和购买证券的边际净收益。增加储备可以减少流动性成本,故而-QR就是增加储备的边际收益。CR是增加储备的边际经营成本。-QR-CR为增加储备的边际净收益。CN为发行钞票的边际经营成本,QN为发行钞票的边际流动性成本,CN+QN为发行钞票的边际总成本。同理,iD为存款利息,CD为增加存款的边际经营成本,QD为增加存款的边际流动性成本,iD+CD+QD为增加存款的边际总成本。式5-5的含义是,银行发行纸币,可有两种用途:一种是发放贷款或购买证券,获取收益;一种是兑换金属货币作为储备,以防储备耗尽之时,银行产生流动性成本。银行若要获得最大收益,应使两种用途的边际收益相等。否则当前者大于后者时,银行将纸币用于前者,可以增加获利;当前者小于后者时,银行将纸币用于后者,可以增加获利。总之,只要两者不等,银行就未获得最大利润。同时,两种用途的边际收益,都应与增发纸币的边际成本相等。如若前者大于后者,银行应该继续增发纸币;如若前者小于后者,银行应该收回纸币。式5-6的含义是,银行吸收金属货币的存款,同样可以用于上述两种用途。其基本逻辑与式5-5相同。由式5-5、式5-6可以得出如下等式:

式5-7的含义是,银行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增加资金:一种是发行纸币,一种是吸收存款。银行若要获得最大利润,则两种方式的边际总成本应该相等。否则采用边际总成本较低者增加资金,就会有利可图。

式5-5说明银行发行纸币的基本逻辑:在自由环境下,银行发行纸币并不能随心所欲,毫无顾忌。为了追求最大利润,银行发行纸币应有一个最优规模。倘若偏离这个规模,过量货币仍会返回银行。其具体机制为:银行增发纸币,用其发放贷款或购买证券,可以带来收益,故而希望多多益善。但是银行发行纸币超过最优规模后,顾客认为他们并不需要如此之多的纸币,于是会持纸币兑换金属货币,或者存入其他银行。其他银行与该行清算之时,该行需要支付金属货币。此外,顾客还有可能将纸币付给另一人。而另一人持有过多纸币,同样可能采取上述三种做法。如此循环,最后都使发钞银行的储备降低,储备耗尽的风险提高,纸币发行的流动性成本增大。如式5-5所示,如果CN+QN大于iL-CL,该行发现,增发纸币之后,获利不仅没有增加,反比以前减少。此时银行就会停止增发。如果顾客持有纸币的意愿增加,银行储备耗尽的概率,随之改变。这可图示如下:

图5.7 新的储备耗尽概率示意图(曲线下方的面积等于1)

从上图可以看出,由于顾客对于纸币的需求增加,使用纸币兑换金属货币或存入其他银行的概率缩小,银行储备耗尽的概率,随之缩小。如式5-5所示,此时银行发行钞票的边际流动性成本QN降低,银行增持储备的边际收益-QR也同时降低。银行发现:在原有的发钞数量下,顾客前来兑换金属货币,或与其他银行清算从而支付储备之事,全都减少。银行储备不断增加。此时银行就会减持储备,增发钞票,用于贷款或购买证券,这样可以带来净收益[35]

怀特的模型说明:在自由发钞制度下,金属货币是纸币之“锚”。自由竞争机制使得发钞机构不能滥发。近代天津的贴水风潮、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可用怀特模型适度解释。贴水风潮的直接责任,是在民间;而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的直接责任,则在政府。民间自由发钞的约束机制,关键在于纸币与金属货币能够等值兑换。庚子乱后,天津贸易恢复,货币需求增加。银号发行纸币、增加贷款的边际净收益,随之提高。就银号而言,增发纸币可以获得更多利润。就整个市场而言,货币需求也因银号增发而得到满足。如若纸币与金属货币等值兑换,随着纸币增发,银号发行纸币的流动性成本,必会慢慢提高。当其高到一定程度,银号认为增发纸币无利可图时,增发就要停止。

但在贴水风潮发生前,纸币与金属货币却未等值兑换,而是不断贴水。纸币如若不能等额兑换金属货币,发钞机构储备耗尽的概率,自然也会降低。这种情况可以图示如下:

图5.8 贴水风潮之前的储备耗尽概率示意图(曲线下方的面积等于1)

如上图所示,由于纸币不断贴水,顾客前来兑换纸币N,银号只需支付金属货币N′。银号储备耗尽的概率降低,发行纸币的流动性成本,随之降低。银号自然倾向多发纸币。在此情况下,银号发行纸币的约束机制,彻底破坏。并且储备要求降低,很多银号规模很小,也都大发纸币。纸币滥发导致物价飞涨。1902年10月,天津市面的货物价格,超出官价四倍有余[36]

袁世凯担任直隶总督之后,严禁纸币贴水。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可以恢复纸币发行的约束机制,使得银号控制发行。但从短期来看,银号储备耗尽的概率,为之大幅提高。许多银号股本不大,储备不足。贴水禁令一下,股本和储备马上耗尽。于是大批银号倒闭,最后酿成贴水风潮。

清末天津的贴水风潮,是自由货币制度没有完善所致。北洋时期,自由货币制度有所完善,直接责任在于民间的金融风潮,有所减少。这段时期天津的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都由政府直接引起。当时,中央政府和直隶地方政府财政告急,分别向中交两行和直隶省行不断借款。政府要求银行发行纸币满足借款需求,甚至直接挪用银行储备。如图5.6所示,一方面,银行所发纸币的数额N,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储备数额R却越来越低。储备耗尽的概率,越来越高。银行发行纸币的流动性成本,不断上涨。最后银行无法兑现,酿成危机。

天津官民对于三次风潮的应对,存在某些相似之处。就天津整个地区而言,银号或银行发行纸币增多,市面物价随之上涨。最后天津与其他地区之间的贸易,变成入多出少。清末和北洋时期,纸币一般都在本地流通。不同地区之间的贸易差额,依然要用白银或银元支付。天津贸易入多出少,白银或银元不断流出。整体观之,天津整个金融系统的储备,都在降低。因此,三次纸币危机之中,天津官方均想限制白银流出。白银净流出的起因,在于纸币发行过多,本地物价上涨,本地与外地出现贸易逆差。不从限制纸币、降低物价入手,单纯以行政命令限制白银流动,必将阻碍不同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根本无济于事。

三次金融风潮均使民众对于纸币的信心降低。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民众对于纸币的信心降低,对其需求必然也会降低。与图5.7所示者相反,民众对于纸币的需求降低时,银行储备耗尽的概率增大。银行再要发行纸币,必然困难重重。在三次危机中,天津官方迭发告示,稳定人心。在中交挤兑风潮中,天津警察厅长发表演讲。在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中,天津官方明确商民可用纸币纳税。凡此种种,都是希望恢复民众对于纸币的信心,降低银行储备耗尽的概率。这种做法不无效果,但是并非治本之策。

如上文所述,一家发行机构为了追求最大利润,需要合理配置资产负债表左右两侧的储备R、贷款和证券L、流通之中的银行券N、金属货币的存款D、股本K。三次危机的表现,都是上述项目比例错乱,违背可兑现纸币的约束机制。因此,治本之策应该是从上述各个项目入手,使其恢复均衡。其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减小贷款和证券数额,二是充实储备。充实储备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增加股本、发行纸币以兑换金属货币、吸收金属货币存款。如式5-7所示,在股本不变时,发行机构可用后两种方式增加储备。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发行机构使用后两种方式充实储备的成本,应该相等。否则采取成本较低者吸收储备,就有利可图。三次风潮之后,民众对于纸币丧失信心,通过发行纸币吸收储备的边际成本CN+QN极高。与之相比,吸收存款虽然也很困难,但其边际成本iD+CD+QD相对较低。因此,发行机构增加储备的合理方式,应是吸收金属货币存款。

综上所论,恢复纸币运行的可行措施,主要包括压缩贷款和证券数额、增加股本与吸收金属货币存款。三次纸币危机之中,天津官民确实围绕这些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贴水风潮中,天津官银号向民间银号贷款,同时劝说票号和外国银行向其贷款。风潮之后,天津民间银号与其他银号或银行结成“靠家”关系。中交挤兑风潮中,交通银行东三省官银号、奉天兴业银行借款四百万元。这些措施都是尽量吸收金属货币存款,以此增加发行机构的储备。贴水风潮之后,天津民间银号逐步采取股份制,并且不同银号互相联合,以此增强资本实力。此外,天津官方、商会和钱业公会不时检查银号资本。实力不足者不能发钞。省钞危机中,商民可用省钞购买省行股票。凡此诸多措施,都是为了提高股本,增加发行机构的储备。中交停兑风潮中,天津商民组成金融临时维持会,请求将田赋等税截留,不解中央,用作保证。商民基于这些保证,凑集款项,用以兑付。直隶省钞危机中,天津官方与商民组成省钞维持会,以芦盐产捐作为省钞兑换基金。有此担保之后,各个行商再分别出资,用以恢复省钞流通。两次风潮皆由政府借款而起。现在为了恢复纸币,要将田赋、芦盐产捐等政府税收截留,其实质就是压缩发钞机构的贷款和证券数额。

清末天津贴水风潮之后,很多人认为在自由发行制度下,发行机构往往倾向降低准备金比例,多发纸币,以此获得更多收益,最后酿成风潮。因此,他们主张禁止民间私发钞票,由政府主导纸币发行。但是北洋时期天津的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说明政府主导货币发行,问题可能更为严重。无论民间还是政府,都能通过纸币贬值获得铸币税。贴水风潮之中,每千两银票需要贴水三百余两,贬值三成。中交挤兑风潮之中,两行钞票降到六七折,贬值三四成。直隶省钞危机之中,省钞更是降到二折,贬值高达八成。在银色风潮和铜元危机中,发行机构都是降低单位货币的金属含量,以此获取铸币税。与其性质相似,纸币贬值也是单位货币的金属含量降低。原来可以等值兑换银元者,现在只能贬值兑换。发行机构同样以此获得铸币税。贴水风潮中的铸币税获得者,主要是在民间,这与银色风潮相同。而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中的铸币税获得者,主要是在官府,这与铜元危机相同。

民间追求铸币税,政府可以发挥“第三方”职能,直接加以限制。贴水风潮之时,袁世凯断然下令,要求纸币与金属货币等值兑换。只要官府命令有效执行,民间很难随意增发钞票。事实上,北洋时期,很多民间银行都很注意增强储备,控制发行,防止出现挤兑。民间发钞制度如能完善,贴水风潮的出现几率,就会大大降低。与之相比,官府追求铸币税,则无机构能够限制。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爆发之后,天津官方停止兑现,任由纸币贬值。这与贴水风潮中的官府态度相比,判若霄壤。差别如此之大,原因就在两次危机是由政府贪图铸币税所致。政府不愿放弃铸币税,危机很难彻底解决。

当然,北洋时期,政府并未完全垄断货币。如果纸币不能与金属货币等值兑换,而是不断贬值;那么纸币就是劣币,金属货币就是良币。普通商民为了保值,必会抛弃纸币,持有金属货币,或者持有能够等值兑换的纸币。两次风潮之后,民众尽量持有金属货币,或者持有外国银行的纸币,此即良币驱逐劣币。在此过程中,贬值纸币、金属货币与外国银行发行的纸币,存在竞争关系。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固然带来混乱,但是民众纷纷要求兑换金属货币,抛出贬值纸币,也使银行滥发得到某种限制。这和哈耶克所论的货币竞争存在相似之处。

怀特对于民间自由发钞非常乐观。他的模型极力论证在自由发钞环境下,发钞银行出于谋利动机,会有一个最优发钞数量。超过最优发钞数量,银行无利可图,不会增发钞票。当市场对于纸币的需求增加时,银行发钞即使超过原来的最优数量,仍然有利可图。此时,银行就会增发钞票,直到新的最优数量。在这种机制下,银行所发钞票与储备的比例,不会固定,而是根据市场需求,随时动态调整。这样当市场对于纸币的需求增大时,银行不会限于储备而不能增发钞票。清代中后期民间私票对于货币供给的弹性,与怀特之论不无相通之处。当时白银和制钱仍在增长,但是经济发展对于货币需求的增长更快。民间银号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发钞数量与储备数量,货币供给具有弹性。然则人们肯定会问:民间发行机构自由调整发钞数量与储备数量,有无挤兑之虞?怀特认为民间发钞机构规避挤兑,可用很多方法,并不需要政府主导。清季之前,中国民间私票也有运行平稳、表现良好者。1852年,左都御史花沙纳奏称[37]

京城……商民使用,凡钱在五百文以上者,皆用店票。各省皆然……尝见山陕富商,有出票二三十年尚未发钱者。

出票二三十年仍未兑现,可见如若调整得当,并无挤兑之虞。但是清末天津的贴水风潮,说明民间私票也有很多问题。怀特的模型,只是一种理想状况。而清末中国的实情,远比模型复杂。怀特认为民间发钞机构一旦遭遇挤兑,必会产生流动性成本。为了避免流动性成本,发钞机构不会滥发,但若政府毫无监管,发钞机构可能架空为害,乘隙荒闭。发钞机构一次狂发很多纸币,即使遭到挤兑倒闭,其收益也远高于倒闭产生的流动性成本。贴水风潮就是由此而起。所以贴水风潮之后,天津官府严惩诳骗作假者,审查发钞机构的资本状况,增加发行门槛,促使发钞机构连环互保等,均是弥补上述不足,非常合理。这说明即使民间发钞,也需一套严格机制,并不能完全放任自由。政府在这些事情上,责无旁贷。商会、钱商公会等公会组织与政府互相配合,会使监管更为严密完备。(www.xing528.com)

不过政府以法令规定发钞机构的现金储备比率,则会破坏怀特所论的自由调整机制。清末和北洋时期,政府鉴于民间发钞储备不足,最后常常挤兑倒闭,遂以法令规定储备比率。清末《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规定:官商行号发行纸币,须有现款十分之四作为储备。1913年,财政部订定商业银行条例,要求银行发钞,须有现金四分之一作为储备。1915年,《取缔纸币法规》要求银钱行号发钞,须有五成现款准备兑现。1920年,《修正取缔纸币条例》要求发钞机构须有六成现款准备[38]。通过法令强定比率,可以减轻发钞机构的储备空虚问题,但是也使发钞不够灵活。民初即曾有人指出[39]

兑换纸币之发行,全在利用其伸缩力,而借以维持经济社会。今若用比例准备法以限之,则其伸缩力之作用,必因之而骤减矣。……设经济社会遇有恐慌,则不免为准备额所限,而不能稍事变通,以济其急。……夫兑换纸币之为物,每因其时与地与国情,而流通之状态不同。凡当市场变动之际,则准备率必应较高。而当市场平静之时,其准备率且有不须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者。故若豫以一定比例限定之;则其所准备之金额,在平时既徒以储藏,不能尽其为资本之用,而设遇兑换过多之际,则又不足以应其求。徒使社会知银行之准备不充,而心怀疑惧,致不倾信兑换纸币,寖致起金融之扰乱。

20世纪20年代,仍然有人关注这个问题[40]

设有特别原因致令银价暴涨,吾国对外汇兑自为顺利,银货流出,亦势所必然。若无保护方法,银货准备必至减少,而以条例关系,纸币亦必依此比例收回。其结果即市场缺乏通货而物价低落;人心惶惧,而恐慌于以发生。准备金关系一国之金融有如此者,能不早自为计以为银价变动之防备乎?

民初国人反思固定储备比例的弊端,与怀特之论不无相似之处。怀特认为在自由发钞制度下,发钞机构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自会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纸币与现金储备的比例。当市场对于纸币的需求增大时,发钞机构降低储备比例,增发钞票;当市场对于纸币的需求减小时,发钞机构提高储备比例,收回钞票。这样动态调整,可使货币供给适应市场需求。如果政府规定储备比例,当市场因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更多货币时,发钞机构却不能增加纸币供给。纸币不足,人们就会提取金属货币弥补。这样反而更易导致挤兑危机[41]

由中央银行垄断纸币发行,然后按照怀特所论的动态储备方法,能否解决这个问题?可能很难。怀特所论的动态储备,乃是基于发钞机构的自由竞争、追求利润。不同发钞机构捕捉信息、不断试错,最后才能得到最优储备比例,并且随时动态调整。而中央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无需竞争,并且一家机构不能掌握千变万化的市场信息,所以很难找到最优储备比例。最后不是纸币供给不足,就是纸币供给过多。当纸币供给过多时,就会产生挤兑。中央银行倘若停兑,发行不兑现纸币,就会产生巨大的铸币税。此时政府如果不受其他制约,极有可能操纵中央银行,滥发纸币。

总而言之,清末和北洋时期天津的三次纸币危机,说明民间发钞制度若不完善,固然产生危机。但是政府主导纸币发行,同样也有问题。因为政府一旦主导纸币发行,为了追求铸币税,可能也会滥发。并且这种滥发往往缺少有效对策,危害更大。北洋时期天津的中交挤兑风潮和直隶省钞危机,就是明证。不过当时发行的纸币,都是可兑现纸币。民众可以要求纸币等值兑换金属货币,尚有部分货币自由。因此,即使政府主导货币发行,也终究不能为所欲为。倘若更进一步,政府主导货币发行之后,将金属货币全部集中,最后宣布纸币不再兑现,那么政府发行纸币的约束,也就荡然无存。此时政府若无其他机制制约,一味追求铸币税,发行纸币可能会无所底止,造成更严重的危机。

【注释】

[1]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97页。

[2]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清政府统治时期)》,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8页。

[3]王业键:《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1644—1937)》,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1年,第5、15页。

[4]卓遵宏:《中国近代币制改革史(1887—1937)》,台北:“国史馆”印行,1986年,第28—40页。

[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清政府统治时期)》,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789页。

[6]张家骧:《中华币制史》,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70页。

[7]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清政府统治时期)》,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051页。

[8]张家骧:《中华币制史》,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267、268页。

[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1912—192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8、90页。

[10]张家骧:《中华币制史》,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327—337页。

[1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1912—192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7页。

[12]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1912—192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4、135页。

[13]当代经济学家Mark Kinney之语,他称:“Money has become a ring we wear through the nose,which allows us to be lead around by thosewho control it.”转引自朱嘉明:《从自由到垄断——中国货币经济两千年》,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序言第19页。

[14]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刘瑞华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26、27页。

[15]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派译文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374页。

[16]劳伦斯·H.怀特:《货币制度原理》,李杨、周素芳、姚枝仲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2页。

[17]卡尔·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敖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2、163页。

[18]劳伦斯·H.怀特:《货币制度原理》,李杨、周素芳、姚枝仲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9页。

[19]王宏斌:《晚清货币比价研究》,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35页。

[20]此图由经济学家费雪(Irving Fisher)提出,王业键用其说明清代货币本位。本书所用者系借鉴王氏之图,并做适当修正。见王业键:《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1年,第7—10页。

[21]王业键:《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1年,第7、8页。

[22]《全国商联会请各地商会一致行动用按铜质论价之法取缔滥铸与私运函》,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306页。

[23]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清政府统治时期)》,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56页。

[24]王宏斌:《晚清货币比价研究》,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32、233页。

[25]《天津商会邀请各行商董讨论市面交易以银两银元纸币代替铜元事会议记录》,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47、448页。

[26]《瓷商吴协兴等九家拟定停用铜元以银两银元交易办法七条及商会批文》,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65、466页。

[27]《会董边峻峰申述京津各业一律改用银本位废止双铜元并拟办法八条》,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301、1302页。

[28]《天津鞋商研究所申明市面铜元贬值该行尚作工价均改银元函》,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271页。

[29]铜元票的运作机制,与银票相同。北洋时期天津的铜元票危机,也是纸币危机。本节重点论述银票,铜元票从略。

[3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清政府统治时期)》,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28页。

[3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清政府统治时期)》,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33页。

[32]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清政府统治时期)》,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29页。

[33]王业键:《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1年,第16页。

[34]要求函数π=iLL-iDD-C-Q在约束条件R+L=N+D+K之下的极值,其具体方法是构造拉格朗日函数F(R,L,N,D)=iLL-iDD-C-Q-λ(R+L-N-D-K),其中λ为常数。分别求该函数对R,L,N,D的一阶偏导数,令其等于零,得出:iL-CL=λ,-QR-CR=λ,CN+QN=λ,iD+CD+QD=λ。

[35]劳伦斯·H.怀特:《货币制度原理》,李杨、周素芳、姚枝仲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3—62页。

[36]《大公报》1902年10月26日,转引自吴必龙:《二十世纪初期天津金融风潮及其对对外贸易的影响》,《南开经济研究》1995年第1期,第67页。

[37]《道咸同光四朝奏议(第三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第1077页。转引自卓遵宏:《中国近代币制改革史(1887—1937)》,台北:“国史馆”印行,1986年,第26页。

[38]张家骧:《中华币制史》,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268—272页。

[39]谢霖、李澂编:《银行制度论》,上海:中国图书公司,1913年,第86、87页。

[40]程振基:《纸币统一与发行纸币制度之研究》,《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1923年第1卷第3期,第513页。

[41]劳伦斯·H.怀特:《货币制度原理》,李杨、周素芳、姚枝仲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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