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铜元升值为期很短。1920年,铜元开始贬值,并且贬幅愈来愈大。1925年达到顶峰,贬幅超过四分之一。此后三年,贬幅有所回落,但是铜元仍在贬值。天津铜元持续贬值,可从铜元与铜元票两个方面寻找原因。自铜元而言,这段时期,天津劣质铜元不断增长。这种劣质铜元,既有商民偷偷贩自天津境外者,也有本地商民违禁私自铸造者。1920年初,天津市面出现一种轻质当二十铜元。每枚只重三钱四厘,比旧币轻八分六厘。民间怀疑这种货币来自外国[159]。8月,又查知直隶宁河县伪造铜元,运往天津[160]。同年年底,市面又出现一种伪造铜元,形式与真铜元无异,外用红铜水罩皮。若将铜水磨去,则可发现其伪[161]。1921年,天津商会派员调查市面铜元的重量,发现各种铜元参差不齐,劣质铜元充斥街市。
表4.4 1921年天津市面主要铜元单枚重量
数据来源:《调查员杨晓林报告调查换钱局换钱桌情形文》,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12—1928)》,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269页。
上表之中,后三种铜元重量既轻,铜质又劣。而商民贪图私利,贩运不绝,以致劣币愈来愈多。特别是劣质当二十铜元,日益充斥,当十铜元则日益减少。当时在湖北省,每银元一元可兑当二十铜元一百五十枚,合当十铜元三百枚。其价与天津相差一倍有余[162]。贩运可获厚利,自然有人不顾严令,铤而走险。1921年2月,天津电灯电车公司统计所收铜元,每一千文中,当二十铜元占有八成,当十铜元只占二成。4月底再次统计,前者占有九成有余,后者只有不足一成。比之当十铜元,当二十铜元无疑是一种劣币,可是却按面值使用,一枚可兑当十铜元两枚。于是发生“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前者流通渐多,后者流通渐少。不仅如此,即使相同面值的铜元,也是劣币日多,良币日少。5月,天津电灯电车公司抽查三袋铜元,每袋五万文,其中各种铜元的数量及所占比例,详见下表。
表4.5 天津电灯电车公司铜元劣质报告(1921年5月7日)
数据来源:《考察铜元劣质之报告》,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图书馆编:《〈益世报〉天津资料点校汇编(一)》,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889页。
从各种铜元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劣质铜元占有大部,充斥市面。以后数年,这种情况日益严重。1923年,北京私造的当二十劣质铜元,流入天津[163]。同年,北京市面发现当五十、一百、五百铜元,渐向天津蔓延[164]。1924年,因为日本滥铸轻质铜元,每一银元在奉天可兑铜元二百六七十枚,在山海关一带可兑二百四五十枚,在唐山可兑二百三十余枚。天津市面的铜元价格,高于上述三地。所以京奉路随车人员全都携带铜元,来津销售[165]。还有私贩每日沿着京奉路,由关外向关内密运铜元,源源不断,为数甚大[166]。1925年,天津东北大道、榆关、雷家庄、唐山、古冶、骆山峰等地的商人,伪造轻质及铅质铜元,勾结退伍军人,运津贩卖[167]。1926年,日本以轮船向天津大批输入铜元,按斤发售。这种铜元成色虽新,铜质却差。其重量比天津造币厂所出的铜元低十分之六。天津钱商购买之后,用醋拌旧,再在市面发售,每元可以获利六十余枚[168]。
天津官方虽对私运私铸再三严查,却是屡禁不止。由于不同地区的铜元价格差别巨大,不仅私贩私铸连续不断,平市官钱局竟也借机牟利。1921年6月,平市官钱局发行铜元票三十万串,发行储备不用天津造币厂所铸铜元,却用湖北所铸当二十铜元[169]。这种铜元质量低劣,远远不及天津所造铜元。平市官钱局因其价格低廉,遂以发票储备为名,将其大量运入津埠。天津铜元价格日跌,这种做法难辞其咎。以致天津商民慨叹:平市官钱局名实不符,名为平市,实则扰市。
天津市面铜元增多,私贩私铸只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则是造币厂鼓铸不止。造币厂之所以鼓铸不止,既有外在压力,也有内在诱因。1921年,直隶遭受水灾,省署财政极度困难,无从救济。省长曹锐要求造币厂鼓铸铜元十万元,赈济灾区,余则用于军政各费。造币厂一时拖延,曹氏竟派武装警察八十余名包围全厂,促令赶铸[170]。高压之下,造币厂只好不断鼓铸。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多数情况仍是造币厂贪图铸币收益,肆意滥发。1922年,津埠铜元已在急速贬值。造币厂视若无睹,屡从三井、三菱、大仓、富来各行订购紫铜两万吨,赶铸轻质当二十铜元,投放市面,冀获巨利[171]。轻质当二十铜元推销困难,造币厂又以铜元作抵,分别向各钱商借贷银元,允许数月之后,以铜元市价清结债务。各钱商贪图重利,争作借款,迨契约到期,就将这些铜元减价售出,得到现洋之后,再次生利。如此循环往复,钱商可获重利,造币厂可用所借银元买铜续铸[172]。天津造币厂极力推销铜元,乃是因为其中利益巨大。1924年4月,按照当时市价,造币厂以当二十铜元兑换银元,每兑银元一元所省之铜,可以再铸当二十铜元三十枚[173]。造币厂所铸铜元分量之低与获利之大,于此可见。造币厂鼓铸不止,铜元自然贬值不止。但是造币厂将铜元贬值之责归于私贩私铸,并不承认自己也有责任,反而认为这种做法可以抵制外币内流[174]。最后外币内流没有停止,本埠却又增发很多铜元,贬值问题益发严重。
对铜元票而言,最初发行本为平抑铜元升值。铜元开始贬值之后,发行即应停止。然而1921年,直隶官钱局成立,也开始发行铜元票[175]。直隶省署要求:铜元票要与铜元互相兑换,等值使用。铜元票不断发行,与铜元滚滚注入市面性质相同,必定导致铜元贬值。不宁唯是,铜元票不断增长,要求发行机构相应增加发行储备。否则二者失衡,铜元票不能与铜元等值使用,必会导致挤兑危机。1922年初,直隶省议员张镜渊提议收回已发铜元票,即曾论及此点[176]:(www.xing528.com)
直隶官钱局发行纸币,表面上虽为救济金融起见,实则为吸收现金别图活动而已。夫纸币本属一种信用交换券,虽以正货之保证,得与正货发生同等之效力,然于最终不能为支付之要具,倘其信用稍差,危险实甚矣。况操此业者类以最小之准备资金,谋得最大之无穷利益。其信用势力范围愈大,而纸币发行数目愈多。如此转移,循环不已。在钱局现金日见增多,最易陷入挪用之弊;在民间纸币日形充斥,势必激成惶恐之潮。
直隶当局没有采纳上述建议,而是继续发行,以致铜元贬值更重。市场价格为之扰乱,相关交易大受阻遏,持有铜元者遭受损失。很多清末铜元危机之下的现象,此时再现津埠。1922年,三津磨房公所上书天津商会,陈述铜元贬值之害,即与清末如出一辙[177]:
就敝业而言,门市售货概系铜元,因铜币贱落,货价不得不增,在买主方面不知铜币价格之变迁,咸责商人之增价,而敝业货物,关系民食,零星购买多系平民,故被怨尤甚。在商家因增价受怨,似属当然,顾货物增价,不但不能获利,而反受其损,请以例明之。如去年年终每洋一元合铜元一百五十余枚之时,每斤玉面售价铜元六枚八。现在每元合铜元一百六十三四枚……每斤玉面应增价半枚,而敝业现在玉面每斤仅由六枚八增至七枚,而各方之怨言已充满市面矣。
米面商铺进货以银元计价,售货以铜元计价。铜元贬值,自然受损。小本营业者大都面临这个问题,不少因之倒闭。为了避免损失,商铺只好涨价,将损失转向买家。北洋时期,天津平民的工资,多以银元核算。而码头工人、人力车夫、水泥瓦匠及其他苦力的工资,仍按铜元核算。这些苦力收入不高,一旦铜元贬值,马上生计艰难。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又与资方产生矛盾。围绕是否应涨工资、应涨多少等问题,双方迭起争执,甚至酿成罢工风潮,对于市面经营带来巨大破坏。[178]此外,官府征收钱粮地丁和其他捐税,折价多在市价以上,以防铜元继续跌价。商民为此多交赋税,无形之中又增负担。银钱业利用铜元价格变化之机,操纵渔利。辗转之间,商民亦受盘剥。
铜元跌落,商民遭受损失,但是铜元毕竟还有价值。与之相比,铜元票停兑之后,几乎毫无价值,商民损失更大。1923年,北京发生铜元票风潮。天津铜元票受其影响,曾有动摇之象。虽经天津官方与商会竭力维持,勉强渡过难关,然而商民对其信用顿减,市面屡屡不稳[179]。1925年底,国民军与奉系军阀开战之后,天津市面忽有铜元票不能行使之说。一时之间,各个商号纷纷拒收。商民前往钱摊,使用铜元票兑换铜元,或被拒绝,或需折扣。市面恐慌四起,动荡不安[180]。1927年,直隶省钞发生挤兑,价格跌落。直隶官钱局为了调剂金融、活动市面,曾用铜元票收兑省钞,共计三十余万元。铜元票受其影响,最后也发生挤兑。直隶官钱局将所存铜元与现洋十余万元尽行兑出,依然不够,只好停止兑现[181]。铜元票产生问题之初,经官钱局大力维持,尚能折扣使用;停止兑现之后,即以折扣之价行使,亦无处收纳。凡用铜元票购物者,均被拒绝[182]。五年之前省议员张镜渊所论的问题,至此化为现实。
铜元贬值与铜元票停兑带来各种危害。天津官方与商会自需采取措施,趋利避害。普通商民也纷纷提出对策。针对铜元贬值与铜元票挤兑,天津官方与商会连发告示,要求市面按照法定比价使用铜元与铜元票,然而并无效果。1924年8月,直隶省长王承斌发出布告,要求每银一元兑换铜元二百二十枚,不得逾越[183]。仅仅四个月后,市面兑换价格就已落至三百余枚[184]。1927年,天津商会发布公告,强调铜元票准备充分,信用昭著,希望商民照常行使。但是商铺纷纷拒绝,内外各地铜元票均不流通。
稳定铜元比价、恢复铜元票信用,仅靠一纸告示毫不济事,必须控制二者数量,使其不再增长。1921年6月,天津商会呈请币制局,希望整顿圜法,限制滥铸,严禁私造。币制局要求各省严查私铸,并令各省造币厂停铸当二十铜元,同时注重所铸铜元的重量成色[185]。当时割据之势已成,中央政令难以贯彻。北洋政府三令五申,各省依然鼓铸不断。滥发源头无法堵塞,天津官民遂从流通环节入手,限制铜元流动。1921年8月,直隶省署训令财政厅、警务处、税务总局、津海关,要求取缔铜元进出口,并定办法五条[186]:
(一)旅客携带铜元,每人不得逾(当制钱十文者)五千枚。(二)凡在本省内往来运送铜元各关,应凭有监督所发护照验放。(三)凡由此省运往彼省铜元,各关应凭币制局核发护照验放。(四)如运往本省某处,中间须经过他省地方者,应照运往他省办法,由币制局核发护照,并咨行该经过省份查照。(五)除第一条旅客携带五千枚外,其他无论本省往来,及运往他省之铜元,均须赴关呈具保结。
此后,直隶省署屡发命令,要求查禁铜元私运。具体规定与上述五条大同小异。唯利之所在,私运不绝,官方严查难以密不透风,并且关卡查验往往滥用职权。津埠商民携带铜币前往外地购办货物,常被任意扣留。种种不便,不胜枚举。铜元流动混乱复杂,官方查办无法细致入微,不能有效区分。这是查禁私运私贩的一大困境。
津埠铜元贬值缘于多种因素,私铸私贩只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个因素则是天津造币厂滥铸铜元,直隶官钱局滥发铜元票。危机发生之后,天津商民多次要求造币厂与官钱局停止发行。造币厂不愿停铸铜元,因其历年奉令拨发饷需,积欠商款甚巨。一旦停铸,欠款随即无法归还。1924年底,因经营不善,造币厂亏空累累、陷于停顿,曾经短暂停铸铜元[187]。此后经过整顿,造币厂依然故我,并未因为铜元贬值而彻底停铸。1923年,北京铜元票风潮发生之后,官钱局曾经停发铜元票[188]。1924年初,又收回铜元票二十余万吊,公开裁切作废[189]。此后直到1928年,天津没有大量发行铜元票。但因直隶省钞危机,官钱局存放省行的十余万元款项,迟迟无法取回。最后恢复铜元票兑现也就一推再推,无形搁置[190]。
控制新增铜元与铜元票之外,如何处理市面的劣质铜元,也是一大问题。1921年,天津商会曾有会董提议查验新旧铜元,按照重量确定比价。当时在市面上,每银元一元可兑旧铸当十铜元一百三十八枚。如按面值换算,应合新铸当二十铜元六十九枚。但按重量换算,旧铸当十铜元每枚重二钱一分至二钱,新铸当二十铜元每枚重三钱,前者一百三十八枚应合后者九十二枚[191]。这种做法不按面值兑换,而是分别轻重优劣,使得劣质铜元贬值,以此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天津商会会长卞荫昌更进一步,建议重定铜元式样,命令市面严格遵守。凡不符合官定标准的铜元,一律拒用。同时由造币厂将旧有铜元逐步收回,按照新定标准重铸[192]。至于如何收回旧有铜元,卞氏未有明言。当时曾有商民建议按照重量,以市价收买[193]。显然,上述建议若获实施,持有劣质铜元者将受损失。而商民持有劣质铜元,原因不一。其中可能有人贪图便宜、故意兑换劣质铜元,但是也有大量商民并非如此,而是严格按照法定价格获得这些铜元。如由他们承担损失,人心难服。这种困境和清末的银色风潮非常相似。因此,天津官方似未采纳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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