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元代替制钱是大势所趋。一战结束时,天津市面已无制钱流通[119]。天津铜元在1916年、1917年不断升值,主要因为制钱大量外流,而铜元却未相应增加。一战爆发之后,铜价上涨,日本需铜紧急。华北缺少铜矿,天津商民遂搜括各类黄铜、紫铜器皿,同时广泛收买旧式制钱,熔毁出口日本[120]。当时静海等县商民将制钱运到天津县城,卖给商人装运出洋。每两吊制钱可换大洋一元。天津警厅曾经查获制钱二万数十斤[121],约有五百八十多万枚[122]。由此观之,天津制钱流出量应该非常巨大。
1916年,财政部在天津设立炼铜厂,按照重量收买制钱,准备提炼纯铜,改铸国币。当时财政部收买制钱,多以银元支付,而非使用铜元;收买制钱之后,一时又未开铸铜元。代买制钱之人,为了运输便利,也多不能运输铜元[123]。大宗制钱源源退出流通领域,相应铜元却未注入,天津市面因之更为紧张。
此外,中国各地铜元价格参差不同。1916年11月,在天津市面,银元一元可兑铜元一百二十三枚或一百二十四枚;而在山东济南,银元一元可兑铜元一百一十二枚上下。天津鲜果商人及山东商帮将铜元夹在货物中,蒙蔽钞关之后,沿津浦路运到济南,贩卖获利[124]。在铜元涨势下,天津商民获得铜元之后,全都持而不放。钱摊推波助澜,借机抬价。京奉、津浦铁路局从路费收入中获得铜元数百万元,也都存积不出,等待铜元继续涨价,以获暴利[125]。天津电车电灯公司也收有大量铜元。天津商会希望按照市价全部收购,用以平抑铜元价格,但是为其所拒[126]。
天津市面铜元流通日少,财政部造币总厂尽力鼓铸,仍然供不应求。1916年,中交两行纸币停兑。造币总厂需先铸造银元以济眉急,其次才能鼓铸铜元。当时每日只出铜元八十万枚至一百万枚,并且不能全部投放天津市面。因为其他各省同样缺乏铜元。山东省省长、商会函电迭至,要求造币总厂大批解济铜元。北京、直隶各县也因钱荒,纷纷希望造币总厂解运铜元,平抑市面。造币总厂调剂盈虚之时,需要兼筹并顾,分别挹注。加之欧战发生以后,洋铜日贵。造币总厂仅靠收熔制钱以供鼓铸,原料不足,以致发行铜元大为受限[127]。
1916年12月,天津市面一元银元所能兑换铜元的数量,从一百三十余枚落为一百一十五枚不等,相差二十枚之多[128]。铜元升值,大多商民认为影响民生,希望官方和商会出力整顿。但是也有商民持论相反,认为无需管理。这种观点的立论根据,乃是全国多以银元作为本位货币,买卖货物均按银元核算。银元相对铜元升值,物价随之上涨;银元相对铜元贬值,物价随之下跌。平民工资若以银元核算,自然不受影响;若以铜元核算,现在铜元升值,平民反会从中获利[129]。两种看法的分歧,关键在于市面物价是否均按银元核算。北洋时期,天津平民所得工资多以银元核算,而购买日用百货等零星小额交易仍以铜元计价。铜元升值,平民工资所兑铜元减少。在原有铜元物价之下,可购物品自也相应减少。铜元升值越多,可购物品减少也会越多。原来依靠工资勉强维生者,此时就会生计堪忧。铜元升值,如以铜元标价的物品随之降价,平民生活或能少受冲击。然而物价往往不会如影随形,迅速降价。即使降价,其幅度与铜元升值幅度也未必完全一致。当时天津菜行、绸行尚能调整价格,适当降价。而米面各商则均不降价,实与平民生计大有关系[130]。因此任由铜元自由涨落之论,并不符合津埠实情。
铜元不断升值,平民生活大受影响。天津官方应对危机,首先就是禁止铜元和制钱外流。这与清末所为并无二致。1915年,天津警察厅严密缉拿私贩制钱。天津商会与之配合,随时互通消息。民初私贩制钱,律无专条。直隶巡按使朱家宝要求天津地方审判厅斟酌比例,对私贩之人科以应得之罪;并令审判厅制订具体办法,填补法规空白,以使办案有章可循[131]。当时直隶运送制钱出境者,常持外县商会护照。直隶全省警务处认为此风一开,流弊滋多,遂于1916年4月特别强调:商会属于私人团体,主要责任在于整理商业,并无发放护照之权。以后运送大宗制钱在一万斤以上者,须持财政部和巡按使护照,否则不予放行[132]。普通商民从津外出,所带铜元不得超过一二百枚。倘有故意违抗者,查出送交官署,从重罚办[133]。直隶沧县、肃宁两县商会因为市面制钱短缺,希望赴津购运铜元,天津商会也都一概拒绝[134]。天津官民的应对思路,就是严控铜元外流,以此阻止铜元涨价,缓解钱荒。
天津官方对于私贩制钱严格缉拿,唯大利所在,私贩仍是络绎不绝,几有缉不胜缉、查不胜查之势[135]。平民私贩已使铜元升值问题非常复杂,而平市官钱局作为官方机构,也想贩卖牟利,更是引起轩然大波。1916年底,天津平市官钱局以直隶督军曹锐的名义,在津购买铜元两万余串,准备运往保定,被天津警察厅查扣。天津商会以津埠钱荒紧要,电请曹氏缓运铜元,使之留津周转市面[136]。孰料曹氏回电,声称并无在津购买铜元之事,必是奸商假借名义,要求将贩运之人押解来保,听候究办[137]。天津商民得电,群情激愤,舆论哗然,指责平市官钱局局长不顾市面安宁,购运铜元出境,酿成市面钱荒,殊失委任本意[138]。天津商会为此上书省长朱家宝,要求天津平市官钱局对此负责。平市官钱局辩称:保定地方军队林立。每到发饷之期,保定官钱局必须筹备大宗铜元,以资兑换。军人使用交行钞票兑换铜元,原来一元可兑一百二十五枚;现在铜元涨价,亏耗太多,降至一百二十枚。近来曹督军所部交给保定官钱局交行钞票三万五千元,要求仍按一百二十五枚价格兑换。因是军用之款,保定官钱局不得不勉力维持,通融照办。但是保定市面铜元也很短缺,保定官钱局一时不能照付,只好由天津官钱局筹款接济[139]。曹督军当时未明原委,复电声称并无其事,以致发生误会[140]。天津商会对此辩称不以为然,强调津埠铜元奇涨,人心惶恐,市面岌岌可危,若令平市官钱局起运铜元出境,势必摇动人心,钱荒风潮也会卷土重来。天津商会建议保定如果铜元吃紧,可由保定平市官钱局径向造币总厂购买铜元[141]。双方各说其理。争执之中,直隶督军曹锐再次致电天津警察厅,指出购运铜元之人伪托名义,殊属不法。曹氏既不承认,天津警察厅亦无从揣测到底是何人作弊,实情益发扑朔迷离。最后直隶省长朱家宝综合各方陈词,并与财政部沟通之后,下令将所查铜元两万吊交给天津商会,用以接济市面[142]。
最终这批铜元没有流出天津,风波得以平息。这次风波说明:银元与铜元比价变动,中间存在谋利机会。无论民间商民还是官方机构,都想伺机而动。天津官民以节流之法维持铜元价格,只是穷于应付,收效不佳。因此在节流之外,他们更为重视开源。1917年初,天津商会召集各行行董,开会研究救济方法。最后决定在商会设立钱市,每日标定市价,各商遵盘买卖。商会估计每日要有铜元五百万枚周转,方能满足商民日用所需。造币总厂为此日夜赶铸,并向商会承诺:以后市面所需铜元,无论数目多少,皆可来厂兑换。造币总厂定会尽其所存,先行供给,以济市面[143]。随后天津商会成立天津商业平市铜元兑换所,先将警察厅查获的铜元二十六万枚兑出,兑换价格为银元一元可兑铜元一百二十二枚。兑完之后,天津造币厂又发出铜元五十万枚,并称以后只要商会需要,还会源源续发[144]。(www.xing528.com)
若要增加铜元,由造币总厂赶铸只是途径之一,另一途径则是发行铜元票。1916年6月,财政部设立天津平市官钱局,发行一百枚、五十枚、四十枚、二十枚、十枚铜元票,一律兑付铜元[145]。1917年初,经天津商会议决,天津警察厅发布平铜元价规则十二条。其中涉及铜元票者有如下数条[146]:
一、平市官钱局发行铜元票,以天津票为准,籍补铜元之不足;二、平市官钱局铜元票,有兑换铜元足一元之数者,亦可按市价折付铜元。三、平市官钱局铜元票一律行使,不准折扣,违者罚办。四、平市官钱局铜元票,各商民照常流通,市面如有阻挠者处罚。
天津商会确定如上规则,其意就是铜元票与铜元完全等同,以此增加铜元供给。平市官钱局发行铜元票之初,因为兑换处所不多,铜元票流通不广。为此平市官钱局又通过三津磨房公所,转托立成德等十九家米铺商号代为兑换,每月酌送各号银元十元,作为津贴[147]。米铺商号与商民联系广泛,以其推广铜元票,无疑相对容易。
天津官方与商会使用铜元与铜元票平抑市价,在商会组成钱市,约定数位行董,每日到会核议开盘。1917年1月3日开始兑换。每人限兑五元。每洋一元付现铜元六成,搭付铜元票四成[148]。市面银元兑换铜元的价格,以商会开盘价作准,不得任意浮动。天津警察厅为此发布严厉告示[149]:
查铜子一物是人民每天所必须用的,前因兑换数目忽然减小,恐怕人民们吃亏,本厅长赶紧设法维持,当与商会议妥办法。现在铜子的时价每洋一元可以换一百二十二枚,钱摊兑换多数的只需赚半枚,如少数的,所赚不得过一枚,不准再多取利。至于平市官钱局出的铜元票是为帮助铜元周转市面,与铜子一样的,应当一样的使用,不准折扣,并且每天由商会定价,涨落皆归一律。如此办法是人人皆有益的,若有奸商私贩藉端图利,故意的折扣,是属容心破坏,或经察觉,或被告发,必定从严究办。合行布告,仰商民人等一体凛遵勿违。
警察厅发布上述布告,要求换钱铺兑换所赚不得超过一枚,措辞十分严厉,但是真正落实却非易事。当时在租界内,钱摊并不遵守告示,银元一元只兑铜元一百一十六枚左右。华界与租界铜元价格不一,中间存在套利机会。商民从华界兑出铜元,再持铜元前往租界兑换银元,转手就可获利。华界钱摊按照告示所定价格出兑,只有铜元出项,而无铜元进项,不免为之停滞[150]。因此也有华界钱摊不按官定价格,每银元一元兑换铜元一百一十七、八、九枚不等[151]。还有钱摊对铜元票没有信心,到商会兑换铜元时,如果收到铜元票,立时转赴平市官钱局兑换现钱[152]。另外,平民若用铜元票购买米面,商家就会短斤少两[153],其实是对铜元票变相折扣。
自供需角度而言,铜元价格上涨,是因铜元供不应求。无论增发铜元还是铜元票,都是从供给方面入手。唯短期之内,铜元供给不能大幅增加,而铜元票又难获得商民信任,不能与铜元等值使用。于是官方又从需求方面入手,大力推行银辅币,以之媒介小额交易,从而降低铜元需求。1917年2月,财政部造币总厂在津发行半元、二角、一角三种银辅币,要求天津租税、厘捐、邮电、铁路以及其他收入均需接受。银辅币使用按照十进制,不准丝毫折扣[154]。银辅币发行之后,商民称便。1917年12月,还有商民建议将铜元票改为零星小洋票,面额分为一角、二角和三角,十角等于一元。天津局所公务人员的薪水、警务兵饷等,均按三成搭付零洋票。商民交易时,在应付大洋之外,可用洋票找零[155]。通过这种方法,尽量少用铜元票。在铜元升值之时,以银辅币与洋角票适度替代铜元和铜元票,对于缓解危机不无效果。唯银辅币与洋角票的面值与实值,都有差额。官方为了获取铸币收益,发行之时往往不加节制,最后带来新的问题。果然数年之后,上述两种货币全都出现危机。1923年春,因为造币总厂滥铸滥发银辅币,每千元银辅币需要贴水二十元左右[156]。新银辅币十进制完全被破坏。1927年,直隶省钞危机爆发。天津商民持有的二十九万五千余元洋角票,无法兑现[157]。1928年底,天津电车公司亦不遵守官方规定,对于所有角票折扣行使[158]。可见,发行银辅币和银角票同样有其限制,并非一劳永逸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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