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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928年天津金融风潮研究:纸币发行趋势分析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官方机构、民间银号与外国银行都可发行纸币。此后纸币的发行主体,逐渐转为银行。本国银行虽有法令约束,而其在津发行纸币的数额,多与发行总数合并公布,并无单独统计。北洋末期,这类纸币日薄西山,而本国银行纸币则后来居上。出现这种转变,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外商银行处于租界之内,很少在内地开设分行,纸币推广因之受限。从发行数额与流通范围来看,中交两行纸币对于天津金融影响更大,其他各行远不能比。

1900~1928年天津金融风潮研究:纸币发行趋势分析

清末天津纸币的发行主体,分散不一。国内官方机构、民间银号与外国银行都可发行纸币。关于民间发票,政府当时并无明确法律规范,而是听之任之。民间银号经常罔顾自身资本实力,超额发行银钱票。一旦市面银根紧张,银号无法兑现,就易酿成风潮。清末“贴水风潮”之后,天津官府开始规范民间发票。发票银号需经官府与商会审查,迨符合相应条件,才可发行。自此民间银号发钞数量大减,官方机构发钞数量大增。袁世凯督直期间,曾令天津官银号发行银元票与银两票。1904至1909年,官银号先后共发银两票六十八万余两,银元票七十三万余元[69]。1909年,清廷度支部整顿币制,要求各省官商行号限期停发银钱票,已经发行者逐步收回。此后纸币的发行主体,逐渐转为银行。1908年之前,户部银行天津分行曾发银两票。1908年,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开始发行银两票与银元票。因各地银两成色不同、银元种类多样,所发纸币需按分行所在地的习惯,变通使用。银元票上注明本地通用的银元数字,即可等同本地银元;银两票上注明本地通用的平色,即可等同本地白银[70]。度支部当时还曾规定:使用银两票、银元票缴纳税厘、钱粮、各项官款,与现银无异,一律通用。大清银行天津分行历年的发行数额,列表如下。

表2.6 大清银行天津分行历年发行数额(厘)

数据来源:张家骧:《中华币制史(上)》,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139页。

北洋时期,天津发行纸币的银行,主要包括本国银行、外商银行和中外合办银行。本国银行分为中央银行与其他银行。中央银行是指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其他银行包括劝业银行、直隶省银行、边业银行、中南银行、农商银行、中国实业银行、河南省银行、中国丝茶银行、山东省银行、中国农工银行等。中外合办银行是指华俄道胜银行、中法实业银行、中华汇业银行、中华懋业银行。这些银行在津发行纸币的大体情况,可以参见下表。

表2.7 1916—1928年在津主要本国银行与中外合办银行发钞情况

(续表)

数据来源:天津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天津通志·金融志》,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第62页;天津市钱币学会编:《天津近代钱币》,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第115—171页。

表2.8 外商银行在津发钞情况

数据来源:天津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天津通志·金融志》,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第66页;天津市钱币学会编:《天津近代钱币》,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第174—185页。

清末和北洋时期,外商银行处于租界,自由发行纸币,中国政府无法管控。本国银行虽有法令约束,而其在津发行纸币的数额,多与发行总数合并公布,并无单独统计。所以各行在津究竟发行多少纸币,缺少记录,难以稽考。1931年,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吴本景,曾对天津各行的发钞数目加以估测,列表如下。(www.xing528.com)

表2.9 天津各行所发钞券大体数目(1931年估测)

(续表)

数据来源:吴本景:《天津之金融状况与商业情形(一)》,《中央银行旬报》1931年第3卷第17期,第43、44页。

从上表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前期,本国银行在津发钞的数额,远超外商银行。外商银行所发行的纸币,曾经大行其道,特别是在清末到一战结束这段时期。北洋末期,这类纸币日薄西山,而本国银行纸币则后来居上。出现这种转变,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外商银行处于租界之内,很少在内地开设分行,纸币推广因之受限。二是本国银行迭经金融风潮之后,多将发行数额与储备状况公之于众,因而信用日隆,而外国银行对此则讳莫如深,导致国人信任下降。三是外商银行发钞面额偏大,普通民众使用不便[71]

北洋时期,中交两行天津分行所发行的钞票,流通广泛,数额巨大。中行所发行的钞票,票面印有“天津”字样,不仅流通京、津市面,还能通行华北各埠,甚至远及豫、鲁、晋、陕、奉等省,深入东北、西北地区。交行所发行的纸币,同样印有“天津”字样,流通范围稍小,但也可达京、冀、豫、鲁、奉各地,畅行东北、华北地区。其他各行钞票如有“天津”字样,大多通行京、津两地。直隶省行所发行的钞票,则能深入本省所辖各县[72]

从发行数额与流通范围来看,中交两行纸币对于天津金融影响更大,其他各行远不能比。因此两行发钞的缘起流变,需要我们详细回顾。辛亥革命之后,各地大清银行纷纷改为中国银行。其时纸币则例尚未确定,财政部先向总统袁世凯提议[73]

窃唯一国纸币之流通,全恃银行纸币为其枢纽。自去秋以来,金融机关一切停滞,公私出纳,皆以现金,遂至周转无方,商民交困,非有大宗钞票流行国内,不足以救济恐慌。现在中国政府所设之中国银行,已经筹备组织,次第设立,应请在纸币则例未定以前,即以该银行所发之兑换券,暂时通行全国。所有官款出纳、商民交易,均准一律行用。并由该银行多储准备金,以供兑换。多设兑换所,以便取携。总期信用渐孚,藉以维持市面。

财政部为此拟定《中国银行兑换券章程》五条。袁世凯批准实施,并且强调中国银行组织方新,应照各国中央银行通例,宽筹现金储备,严杜一切流弊。1913年,中国银行则例公布,规定中行遵照兑换券章程,发行兑换券。发行之初,其推广并不顺利。当时,外国银行、各省银行、商业银行大多都在发行钞券,各据一方。中行钞券面临激烈竞争。全国金库、币制均未统一,事权分散,牵制尤多。民间狃于积习,多用银洋。凡此诸多因素,皆使兑换券推广不顺。面对这些问题,中国银行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利用发行特权与代理金库、收解赋税之便,竭力推广;收回大清银行钞票与各省所发杂色跌价兑换券;深入民间推行中钞等[74]。这些举措之中,银钱两业领用中行兑换券,对其推广贡献尤大。当时规定银行同业领取中行钞票,需要准备现金七成、公债三成。而现实操作则灵活多样,并未拘泥于此。1915年,浙江兴业银行领用中行兑换券三百万元,是以现金五成、公债票二成五、期票二成五作为准备。中行还对兴业银行所交现金支付利息[75]。北洋时期,天津也有银行参照上述做法,向中行领取兑换券。1920年12月,天津金城银行曾与中行天津分行订立合同,领用中行兑换券,以五十万元为限[76]。上述领钞办法最初仅限于银行同业。1923年,上海发生金融恐慌。钱庄周转不灵,也想援照银行领钞之法,向中行领用。翌年,经过反复磋商,钱庄与中行确定协议,正式实施[77]。此后,中行天津分行也作出规定:各个钱庄如愿领用钞票代为发行,可与中行订立合同,要求在钞票上加印代号,以资区别。领用钱庄提交十足现金,作为准备。中行对此支付利息,年息四厘[78]。采取上述做法,领钞银行与钱庄未在中行存款,却可坐享存款利息。厚利之下,他们自然踊跃推广。

清末,邮传部奏设交通银行。所定章程明确规定:交行仿照其他中外各行,印刷通行银纸;并且仿照其他银号,遵循市面通用平色,印刷各种银票。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交通银行则例。则例规定:交行拥有兑换券发行权。兑换券的式样、数目及期限,均由财政部核定。纸币条例未定之前,交行兑换券暂按《中国银行兑换券章程》行使。公款出入、官俸支付、军饷发放、完纳税项、市面交易等,均可使用。1915年,北洋政府明令:中交两行均为中央银行,享有发券特权[79]。交行为推广兑换券,也曾实施“领用券”制度。192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烟台分行就曾向交行天津分行领用交行券十万元[80]

关于纸币发行,中交两行于20年代初期都曾划定区域,将现金集中于区域商业中心。区域之内,各行互相联系,依托区域中心发展业务。中国银行共有四大区域行,分别为上海分行、天津分行、汉口分行、香港分行。其中津、鲁、晋三地分行及所属支行,以天津分行为区域行,使用津钞[81]。交通银行划有五大发行区域。其中心分别为天津、上海、汉口、奉天、哈尔滨。举凡北京、天津、济南、张家口、归绥等地的兑换券,皆由天津总库负责发行、调拨、整理[82]

北洋时期,天津市面的纸币,除了银两票、银元券与银角券,还有铜元票。铜元票最早由黑龙江官银号发行,时间约在光绪二十年至三十年之间。此后,其他各地官银号纷起效仿。1915年,直隶平市官钱局设于保定,发行当十、二十、四十、五十、一百五种面额的铜元票。1920年,又发行当十、二十铜元票,流通天津。1921年之后,直隶省银行连续发行多种铜元票。1922年,发行当二十铜元票。1923年,发行当十、四十、五十铜元票。1926年,发行当十、四十、五十、一百铜元票。1927年,因官钱局铜元票票版复杂、难于核算、流通阻滞,直隶省银行与官钱局又发行新铜元票。1928年,中国农工银行也曾发行铜元票,面额分为当十、二十两种,主要流通京津一带[83]。北洋时期,直隶官钱局、直隶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究竟发行多少铜元票,其中多少流通津埠市面,都无确切数据。国民政府初期,有人曾对天津市面铜元票的数额加以估测,认为约合银元十三四万元[84]。唯铜元票出入津埠没有定数,不同年份变动很大。故而上述数字对于推测此前天津铜元票的流动状况,并无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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