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元节:礼仪民俗,民间祭祖的传统盛会

中元节:礼仪民俗,民间祭祖的传统盛会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元节,指农历七月十五日,或称“七月半”“盂兰盆节”“月半节”“鬼节”等,是我国民间传统的祭奠祖先的节日。事实上,中元节的活动经常是提前几日就开始了。道光八年《永州府志》载江华祭礼:“七月十五日中元鬼节,士民咸荐祖先,自十一日起,十五日止。”江华瑶族在中元节时,以家户为单位自主祭祀,祭的祖先可上溯到曾祖父、太祖父辈等。但在平地瑶地区,中元节祭祖的习俗与《永州府志》所载,有一定的差异。

中元节:礼仪民俗,民间祭祖的传统盛会

中元节,指农历七月十五日,或称“七月半”“盂兰盆节”“月半节”“鬼节”等,是我国民间传统的祭奠祖先的节日。其起源年代难以追溯,或曰源于道教,或曰源于佛教,或曰来自中国上古秋祭习俗。[37]中元节祭祀祖先,多数地区、民族是作为一种家庭性的祭祀活动,以家户为单位自主祭祀。

在宋代,中元节的民俗祭祀活动有了新的发展。南宋人周密在《武林旧事》一书中介绍道:“七月十五,道家谓之‘中元节’,各有斋醮等会。僧寺则于此日作盂兰盆斋,而人家亦以此日祠先,例用新米、新酱、冥衣、时果、彩段、面棋(以面粉制作的棋子状食品)。而茹素者几十八九,屠门为之罢市焉。”[38]也就是说,这一天聚集了三重祭祀活动,儒(“祠先”)、释(“盂兰盆斋”)、道(“斋醮”)三家各显其能,其仪式亦各有不同。事实上,中元节的活动经常是提前几日就开始了。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之八对北宋时期河南开封(时称汴梁、汴京)的中元节民俗有详细介绍:

七月十五,中元节。先数日,市井卖冥器靴鞋、懊头、帽子、金犀假带、五彩衣服,以纸糊架子盘游出卖。潘楼并州东西瓦子,亦如七夕。耍闹处亦卖果实、种生、花果之类,及印卖《尊胜目连经》。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般《目连经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增倍。中元前一日,即卖楝叶,享祀时铺衬桌面。又卖麻谷窠儿,亦是系在桌子脚上,乃告祖先秋成之意。又卖鸡冠花,谓之“洗手花”。十五日供养祖先素食,才明即卖穄米饭,巡门叫卖,亦告成意也。又卖转明菜、花油饼、馂豏、沙豏之类。城外有新坟者,即往拜扫。禁中亦出车马诣道者院谒坟。本院官给祠部十道,设大会,焚钱山,祭军阵亡殁,设孤魂道场。[39]

从上面引的文字来看,宋代的中元节祭祀祖先之礼俗颇为繁复,其中有些传承到了今天,比如中元节演戏之俗,在湖南各地仍较普遍。

七月半祭祀祖先,在湖南各世居少数民族都存在。这一点在明清时期修撰的一些地方志中均有详略不一的记录。如前引的光绪四年(1878年)《龙山县志》载该地“祭礼”时说,“中元日,封纸钱见为包,焚而祭之。有宗祠者,冬至日为大祭,宰羊豕,盛馔醴,大小宗男女皆集”。又如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永州府志》载七月习俗:“荐祖考,自十一日始,家家设供,亲戚馈遗,邻里邀饮,至十四日乃止,惟老妪嫠妇,哭声不绝。”道光八年(1828年)《永州府志》载江华祭礼:“七月十五日中元鬼节,士民咸荐祖先,自十一日起,十五日止。”[40]均可见民众对这一节日的重视,前后凡四天,除了社供外,亲邻还可借机相互联络。

江华瑶族在中元节时,以家户为单位自主祭祀,祭的祖先可上溯到曾祖父、太祖父辈等。道光八年(1828年)《永州府志》载江华祭礼曰:“凡族姓之繁衍者建有祠堂,清明合族公祭祖宗,无祠者祭于寝。又以酒肴祭墓,以楮钱挂墓木,而还为馂余之饮。其先忌日、诞辰,果核、鸡黍之奠,各荐于寝。七月十五曰中元鬼节,士民咸荐祖先,自十一日起,至十五日止。”但在平地瑶地区,中元节祭祖的习俗与《永州府志》所载,有一定的差异。平地瑶民众是从农历七月十三日开始过节,晚饭时在神龛上摆上鸡鸭、粽粑,烧香化纸,迎请祖先回来过节,十四日是正节,晚餐、祭品更丰盛,十五日吃完中饭放鞭炮,把回来过节的祖先送走赶桃园峒歌会去。[41]

湘西、湘北地区侗族民间也很重视中元节。清光绪二年(1876年)《会同县志》载:“七月‘中元’,自十一日始,各家具酒馔祀先祖,至十四、十五夜,设席饯送门外,焚楮财,望空礼拜。”但百余年后,其俗发生了些许变异。1994年修《会同县志》介绍说,会同侗族民间称农历七月半为“祖宗节”,也叫“亡人节”。其时早谷进仓,瓜果满园,人们恭请亡故的祖先回家过节。从七月十二日开始,历时三天。一日三餐,如同家里来了客人,摆桌设宴盛情款待。席间必有一道鱼肴供奉先祖,且劝菜敬酒,饭后要端茶送水。十四日晚,放鞭炮送祖先至荒郊,烧纸钱,送其平安归去。[42]通道侗族民间的中元节祭祖之礼俗和会同侗族相比,也有些差异。通道侗族称七月十五为“鬼节”,主要是烧纸钱祭祀祖先。将纸钱用印制的包封装好,分别写上历代祖先姓名,下款写寄烧纸钱的晚辈子孙的名字。备妥后,晚上带到户外溪河边焚烧。另制作纸船,里面点灯,放进河中,使先人魂魄能随纸船顺流而到“雁鹅村”这一人生极乐世界去。此外还要送“魔山”(即野鬼)。送“魔山”,是用稻草扎成人形,身披纸钱,用木棍支撑,每家扎三五个不等,但必须是单数,趁黄昏时插到郊外路旁,点火焚化,并洒些用水泡的冷饭送鬼。民间相传“七月半,鬼乱窜”,因此侗家人认为对这些孤魂野鬼,也应该给一点施舍,他们才不会到处作怪。[43](www.xing528.com)

七月半,湘西土家族人亦称其为“鬼节”,需请在外的“亡人”回家,与子孙们一起“吃新”,并烧很多香烛、纸钱送祖灵享用。湘西土家族七月半的祭祀虽受到汉族的影响,但其礼俗和汉族略有差异。土家族的七月半不是过七月十五,而是过七月十四日。[44]同治八年(1869年)《保靖志稿辑要》卷四载七月:“十三、十四日,祀祖烧香楮,各家市脯畅饮,俗说‘过七月半’。”光绪四年(1878年)《龙山县志》卷十六载:“‘中元’前三日,具酒馔祭先祖。将祭,男妇序拜迎于门,如生归者,十四日焚楮钱,仍拜送之。”[45]又20世纪50年代《湖南龙山县土家族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一文也称“七月十四那天,家家户户备办酒肉祭祀祖先,并烧钱纸包,烧完之后,就地设板凳一张,连续点灯三夜”[46]

湖南苗族受汉族影响,也有七月半祭祖之俗。如清道光四年(1824年)《凤凰厅志》载今凤凰县七月“中元”之俗曰:“丧服未满之家,于初一日子时即戒兴,具酒馔于灵前哭奠,名曰‘接亡’。至十一日起,各家俱祀祖先,每日焚香奠茶,供酒醴,设肴馔。十五日设席,化纸钱以祭,曰‘送亡’。”从这段文字介绍来看,和汉族相差无几,但事实上有些苗族地区中元习俗和汉族比较起来,还是有一些差异。如花垣县苗族民间相传,苗历七月十五(与汉族阴历同)这一天,亡人要去赶“梦南大会”。故在七月十三日至十五这三天,民间流行给亡人和不满三年的新死鬼“烧包”、做道场,超度亡灵去极乐世间的习俗。届时,苗族人要举行上刀梯、踩铧口等活动,以帮助亡人升界。由于苗汉杂居,部分苗族人也有仿效汉人烧香烧纸祭奉先人,为亡人“烧包”的习俗。“烧包”,一般在太阳落山前进行,让亡灵趁早赶路而不误赶会时机。“烧包”之前,先将纸钱分发包好,写上亡人姓名和敬祭者名字,烧包地选在朝东北方向的三岔路口。纸钱摆放好后画成圈插上香,一路点燃,依次点、泼酒饭和供品,口中念念有词或默念亡者的名字。民间相传“过月半,鬼乱窜”,意思是说这天晚上,鬼会到人间来领受钱财或抢钱。因此,当晚人们不随意出门,唯恐出门碰着鬼。[47]

桑植白族称“七月半”为“月半节”,认为这是逝去祖先们的喜期,民间对其颇为重视。清同治十一年(1872)《桑植县志》载:“中元,焚楮于家。”“‘中元’,先晚焚香,侯(候)祖考;是日具牲醴,化衣钱,家人聚饮。”[48]谷忠诚的《桑植白族简史》对其介绍更为详细。他说,当地民众相传从七月初一起到十五,阴司给亡灵放假,各亡灵都会不约而同地从阴曹地府返回到阳世,回到家中过“月半节”领受子孙的供奉。因此不论富贵贫贱,在月半期间,人们都要想方设法备办香米纸烛,三牲酒醴,虔诚地祭奠祖先。节日期间,每日三餐要致祭,但最主要的祭奠活动是“烧包”。对于新近亡人,他们只有七天假期,要提前去阴司“签到”,所以须在农历的七月七日前“烧包”,以免回到阴司没有钱花。对于早故亡人,一般在七月十四日前“烧包”,因七月十五日是“盂兰节”,亡灵都要转回阴间赶会过节、报到。[49]“烧包”一般在傍晚进行,于室外场地上置一火盆,家长带领子嗣依序跪伏于地,由家长焚香化帛、倒水饭,燃放鞭炮,一边“烧包”一边诵念先祖名号,烧到最后一封时就说“列祖列宗,个个有钱,人人有纸,各领其份”。“七月半”期间,迎接祖先神回家,与之相关的禁忌也较多:烧包期间禁止村民之间走动、互访,因这段时间祖先赶会,出门不吉;不能将桌椅板凳放置室外,不能在岩塔里摆床乘凉,不得扼杀任何进屋生灵,因它们是祖先的附身;不能吃豇豆、辣椒、茄子等,以免被祖先误认为是他们的肠子、指头和心脏;不能粉刷房屋,怕蒙住先祖眼睛;每餐祭饭后,饭菜要回锅,如吃了祖先的剩饭,记忆力会减弱。[50]

图8-5 民间中元节“烧包”时的封皮(摄影 朱泽国)

“烧包”时的“包”各地有一些差异,如在湖南永兴县一带,一般是将冥衣、冥币等打捆包装好,贴上封笺(图8-5)做成一个包,再焚化。桑植县白族的“包”,是类似纸钱、冥钞之类专门烧祭给先祖的一种祭品,即冥间的货币。先将一叠长约10厘米、宽约5厘米的“包”,用纸张包好,或以信封状的纸封好,俗称“包封”。“包”有素面的,也有染绘各种图案的。正面首书先祖名讳,如“祖考××领受”“祖妣××领受”,次写“孝男×××敬上”,尾款“焚于门外火中”,背面大书“封”字,最后封好。相较于桑植县白族的“包”,永兴民间的“包”内容复杂不少。“烧包”多以家庭单独进行,但也可委托附近寺庙集体焚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