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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方的女儿林习俗:福建与湖南的差异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南江村有一片“女儿林”,据说是出嫁的女儿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而种下的。天长日久,一片饱含着感恩之情的“女儿林”就形成了。湖南不少世居少数民族也种“女儿林”,也与女子婚嫁有一定关系,但其含意和作用却和南江村的完全不同。在绥宁的苗侗山寨,家庭生下女儿后要种一片树林。对这片树林,人们习惯称为“女儿林”。待孩子长大成人时,杉树也长大成材,当地人称为“十八杉”或“女儿杉”。

不同地方的女儿林习俗:福建与湖南的差异

在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南江村有一片“女儿林”,据说是出嫁的女儿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而种下的。当地风俗,每位出嫁女子在办喜宴那天,要由兄妹或父母陪同,上山种下一棵树苗,并系一块红布。女儿嫁后,委托父母兄弟给树苗浇水。之后,她们回娘家时,都要上山照看。天长日久,一片饱含着感恩之情的“女儿林”就形成了。

湖南不少世居少数民族也种“女儿林”,也与女子婚嫁有一定关系,但其含意和作用却和南江村的完全不同。在绥宁的苗侗山寨,家庭生下女儿后要种一片树林。对这片树林,人们习惯称为“女儿林”。对此,杨焕礼介绍说:“根据寨子里古时流传下来的传统,凡是寨子人家生了女儿的,在出生的一周岁内,其父母要到山上去种一片树木,树木的种类以杉树为主,也可以种一些其他的树木。种下的这块林子就归女儿所有,等女儿长大要出嫁时,树木长得快的,父母可以砍下林子里的树木给女儿做嫁妆,树木长得慢的,等女儿出嫁后,成家立业修造房子时,由娘家人砍下来给女儿送去,女儿出嫁后家里如果不需要起屋造房,那这块林子砍下树木卖掉的钱也要归女儿所有。”[105]

永顺县土家族也有类似习俗。永顺县土家族人的新生婴儿在转角楼里降生后,若是婴儿(不管男女)出生在春季,父亲做完了他应该做的事情之后,就马上从一层转角楼的杂屋里搬把挖锄,到园圃里挑选十来棵椿树苗,到后山把它裁下,称为“喜树”。裁树人希望小宝宝像椿树一样,茁壮成长。过二十年左右,无论是女儿出嫁或是男儿娶亲,椿树就可以做嫁妆或家具了。假若婴儿是在夏秋冬季出生,主人也得在第二年春季补裁“喜树”。[106]

桑植县白族人生小孩后,其父或祖父必须亲手裁几棵树苗,一般是生男裁杉,生女裁椿。数量为四、六、八株不等,多选与怀孕期基本相等的幼苗。裁植在屋前房后,田边地角,并系上黄布条,人称“金带”,作为标志,叫“同庚树”。植“同庚树”的用意在祝福孩子像树木一样,长大成材。同时还可以作为以后的用材。杉树是修建房屋、制造棺椁的上等材料,30年后可以使用;而椿木是打嫁妆、做家具的上等木材,18年左右能成材。故民间俗话称其为“养女裁椿置陪嫁,养儿裁杉装自家(意为做棺椁)”。所以,“同庚树”备受人们保护,不准随意砍伐,即使成材后,需要用材时,也必须主家亲手去砍或先砍三斧头后,再由别人代伐,否则便是犯忌。[107](www.xing528.com)

在黔东南、湖南西南部的侗族有种“十八杉”的习俗。每当新生孩子,长辈亲人都要上山为孩子种上几十甚至上百株杉树,让孩子与树木一同成长。待孩子长大成人时,杉树也长大成材,当地人称为“十八杉”或“女儿杉”。侗族民间流传着一首“十八杉,十八杉,姑娘生下就裁它。姑娘长到十八岁,跟随姑娘到婆家”的民歌[108],形象地解释了民众裁种杉树的原因。如在通道县,侗族民众不论生男生女,父母都要选一空地裁植几十株杉树苗,十八年后子女嫁娶,家人砍已成材的树做家具或办嫁妆,当地称“十八年杉”。可惜此俗现已不盛行。[109]湖南西南部地区侗族对杉树有着特别深的感情,他们认为本族的生存和兴旺全是杉树神恩赐的结果,因此以杉树为本族的图腾,形成了给杉树敬“年庚饭”的风俗。每年正月初一,侗族人全家给祖宗和长辈拜过年后,就一齐来到杉树前,给杉树敬献一次酒和饭。之后,全家人再吃新年饭。“十八杉”是侗族杉树图腾崇拜的遗风之体现。[110]

苗侗山寨种“女儿林”,土家族民家裁“喜树”,白族乡里植“同庚树”,侗族民众种“十八杉”都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深深爱护之情,体现了少数民族民众的男女平等意识,以及长期居住在深山老林里的民众对大自然的爱护。

中国民间为育养子女还有大量的礼俗,如很多地方为三岁、七岁或十二岁小孩过关煞的、戴“长命锁”的,湘西土家族还有“烧胎”“打胎”等习俗,因其已脱离婴儿期,因此本书均不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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