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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催生礼俗:食物、符咒助顺产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孕育期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习俗,即催生礼俗。催生礼俗,在宋代民间已有见。图1-4宋代陈自明《妇人大全良方》所画各种催生符图1-5辰州傩中的“安身催生”符土家族地区的催生礼俗较复杂,既有食物催生、襁褓衣物催生,亦有符咒催生。这一地区的妇女在怀孕期间,要由亲戚送一碗冷饭、冷菜给孕妇吃,表示催生。娘家,实则是在其临产前,以催生的习俗给女儿送一些营养价值较高的食物,以期顺利生产。

孕期催生礼俗:食物、符咒助顺产

孕育期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习俗,即催生礼俗。催生,即催产,即是孕妇进入临产一个月内,娘家要送一份特殊的礼物到女婿家,以给女儿催生。

催生礼俗,在宋代民间已有见。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粱录》二书对此都有记载。如《东京梦华录》卷五“育子”载:

凡孕妇入月,于初一日父母家以银盆,或錂或彩画盆,盛粟秆一束,上以锦绣或生色帕覆盖之,上插花朵及通草,帖罗五男二女花花样,用盘合装送馒头,谓之“分痛”。并作眠羊、卧鹿羊、生果实,取其眠卧之义。并牙儿、衣物、绷籍等,谓之“催生”。[95]

从《东京梦华录》所载送的礼物来看,催生礼既有祝贺的喜庆色彩,但更主要的是祈求女儿顺利分娩、母子平安,具有很浓的巫术意味。催生礼俗后来在民间一直得以流传,而且受地域文化经济等的影响,衍生了各具特色的催生习俗,有“祈神、符咒催生”“食物催生”“巫术催生”“襁褓衣物催生”“药物(中药)催生”等。[96]如图1-4所示为宋代陈自明《妇人大全良方》所载的一些“催生灵符”,计有治难产、安胎、催胞衣等功效。

此俗在湖南少数民族当中亦颇为盛行。如湘西、怀化等地的土家族巫师都使用“辰州符”,而“辰州符”中既有“身怀有孕可戴,犯胎身可吞”“正胎可戴纸符”“女人胎身犯子可吞”等保胎护胎的符箓,也有专用于“安身催生”用的符咒。[97]其中“安身催生”符如图1-5;咒为:“一化天上日月星,二化太子离都京,三化有朵朝天云,四化鬼神精,要养不养,要生不生,乌鸦含的水,喜鹊含的身,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只望三告要动身,要养就养,要生就生,此符隔邪断鬼(切勿失于他人)。”

在湖南部分苗族聚集区,盛行母亲给怀孕女儿送“催胎饭”的习俗。如宣统元年《永绥厅志》载今花垣县,“女既嫁,有妊矣。将产之月,母以食物馈之,曰‘催生’”[98]。对这一习俗,今人有较详细的介绍,说花垣县苗族民间在怀孕第九个月的最初几天,女方母亲要给女儿送“催胎饭”,要求一餐吃完,吃完了表明婴儿能按时生下来。饭有大米玉米等,菜则不同,若是两道菜,叫“二龙抢宝”;三道菜,叫“三星高照,三心成金”;五道菜,叫“五子登科”;七道菜,叫“七子团圆”。孕妇吃了“催胎饭”后,送饭的母亲当天即回。因民间传说吃了“催胎饭”,胎儿不出三天必出生。当天回家,一是避免“踩血堂”,二是回家准备吃喜酒的礼品[99]麻阳县苗家亦有送“催胎饭”的习俗。两地虽同是苗族后裔,但二者在这一俗信方面还是有较大差异:首先,麻阳县苗家送饭的时间、食物是“孕妇在产前的十来天半个月这段时间里,娘家妈妈总是要去送点糖食果品、鸡蛋、鸡肉等给女儿吃”。其次,送的次数不限一次,可以多次,“有的送了第一次婴儿还未出世,又送第二次、第三次”[100]。最后,麻阳苗族民间母亲在女儿吃完饭后不能停留,因为“母亲停留时间过长,女儿生孩子的时间就长”[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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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宋代陈自明《妇人大全良方》所画各种催生符

图1-5 辰州傩中的“安身催生”符

土家族地区的催生礼俗较复杂,既有食物催生、襁褓衣物催生,亦有符咒催生。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修《辰州府志》“风俗”载:“女既嫁,有妊矣,将产之前月,母必以食物馈之,曰‘催生’。”[102]张家界市土家族民间,一些地区现在仍留存着此俗。《张家界市情大辞典》的编纂者介绍说,送催生礼时一般娘家要给女儿送鸡蛋、红糖生姜辣椒核桃及小孩衣物等。有的地方则送“催生符”。其符为一长方形白纸,上面印“语忘敬遗”四个大字,并盖阴曹地府、当地庙寺的“公印”。贴在产妇门口,以为借此可以驱走“产后鬼”,使其不敢前来作祟,保婴儿顺利生产。[103]石门县土家族在孕妇即将分娩之时,娘家亦有送“催生蛋”的习俗。[104]

江永县、江华县等女书流传区的瑶族也有催生的习俗。这一地区的妇女在怀孕期间,要由亲戚送一碗冷饭、冷菜给孕妇吃,表示催生。送者不说话、不吃饭,不辞而归。[105]

怀化境内各地都有催生之俗,因当地称妇女怀孕叫“有喜”,所以催生又叫“催喜”。“催喜”之俗,各地并不完全相同。如会同县对生育头胎,讲究“催喜”,即在分娩前,娘家择吉日,携带婴儿衣服、鞋袜、帽子、屎尿布、鸡、糯米等礼物和一碗用糯米掺粳米煮成的“催喜饭”,去女婿家叫女儿吃,为女儿“催喜”。人们以为通过“催喜”,女儿便可平安分娩。芷江人叫“催生”,在临产前,由娘家的母亲或兄嫂送一碗肉和饭给孕妇吃。沅陵县是在初产妇分娩前一月,母亲专程往女儿家送一斗米,亦有由母亲带两个煮熟的鸡蛋或包子,一进门就要女儿吃下以“催生”的。此后,常去女儿家走动,亦含催生之意。在辰溪,孕妇临分娩,家里要做糍粑分送给邻居,让大家知道主家在催子孙降临,称为“催生糍粑”。而溆浦瑶族妇女临产之前,她的娘家母亲或嫂妹要送碗饭给她吃,意谓吃了此饭则小孩降生又快又安全。[106]

不管是送“催生饭”还是“催生酒”,这一习俗其实是有着多方面文化内涵的。首先,反映了我国民众对子嗣生育的重视。其次,体现了娘家人对女儿的疼爱之情。我们知道,我国古代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总体来说是不高的,孕妇这个特别需要营养的女性,在婆家并不一定能得到特别照顾。娘家,实则是在其临产前,以催生的习俗给女儿送一些营养价值较高的食物,以期顺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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