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麦迪逊指出,民主政体最为主要的威胁之一是暴力党争。党争引起的公众会议中缺乏安定和公正的行为及混乱的状态,往往是民主政体频频灭亡的致命弊端。
在孟德斯鸠倡导的小共和国中,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为这样的人民利益和价值单一趋同的政体恰恰符合麦迪逊提出消除党争的方式之一——“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判断、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20]
但这样的解决方案显然无法在美国成功适用。其一,建立联邦共和国是必要的。一片有着同样语言、同样历史、同样信仰,曾为了同一个共同的独立的目标而并肩奋战的,处在一整片相连大陆上的地区,有着割舍不断的相连血脉,这便是联合的历史基础。同时,建立联邦共和国也是抵御外国侵略的需要,以达成孟德斯鸠所言的“既有共和政体的所有内在优越性,又有君主政体的外部力量”。[21]然而,这样一个有着广泛联合基础的联邦共和国如果允许公民的自由存在,就不可能达到利益诉求的一致和趋同。一片东西横跨868英里,连接了太平洋与大西洋的广阔疆域,必然会产生巨大的情感和利益差异,进而产生无数个具有相同利益诉求或相同情感的小团体,即党派。
“为什么重要的政府事务应当由州一级的政府单元来处理?在反联邦党人看来,它主要是一个规模问题。较大的、多元化的州中,为了行政一致,条件、利益和习惯上的许多重大差异必须要加以忽略。”[22]反联邦党人的这种观点显然脱胎于孟德斯鸠,选择将各个联合体成员的规模最小化,从而尽量将差异最小化。但这种思路显然在现实中的美国可能会适得其反。而麦迪逊反而利用了这种差异。他认为,“如果从联邦整体来看,大邦小邦在伸张各自利益时发生的斗争也可以恰当地称之为党争,因为它们争的都是局部的偏私利益,而不顾整体的长远利益”。[23]但在一个广阔而极为多元的联邦共和国中,局部的偏私利益尽管忽略了长远的公共利益,却也并无不妥和危险,反而起着重要的平衡作用。(www.xing528.com)
麦迪逊这样论述多元主义在党争中的作用,“社会越小,独立的党派和利益集团越少,大多数人建立同一党派就越频繁,就越容易协调一致地行动,进行那些压迫人民的行为。吸收更多种类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就使全体中的多数人产生共同动机去侵犯其他公民的权利的可能性变小了,或者说,即使这种共同的动机存在,所有怀有这种动机的人要形成他们的力量,相互之间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就更加困难了”。[24]麦迪逊认为,既然不能寄希望于遇到一个开明政治家来协调党派之间以及党派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冲突,那么通过多元的利益群体来塑造一个相对平衡的、不需要过多政治干预的联邦政治生态就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可以说,麦迪逊的多元主义理论是对孟德斯鸠权力分立制衡理论的普遍化。这样一种延伸后的理论,如同在孟德斯鸠原有基础之上新增了数个力的支点,织成一张足以托起一个现实中的广阔的国家的大网。而美国此后的立宪实践中,这种理论也被证明兼具理论的正确性和现实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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