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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网络效应与交叉网络外部性:研究成果小结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涉及双边市场的理论研究中,常常将“交叉网络效应”与“交叉网络外部性”这两个概念不加区分地进行使用。因此严格来讲,网络效应与网络外部性并非同一概念。在网络效应不能通过价格机制进入收益或成本函数时,网络效应才可以被称为网络外部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双边市场的最根本的特征是交叉网络效应,而不是交叉网络外部性。

交叉网络效应与交叉网络外部性:研究成果小结

在涉及双边市场的理论研究中,常常将“交叉网络效应”与“交叉网络外部性”这两个概念不加区分地进行使用。严格来讲,二者之间存在区别。

外部性描述的是经济主体在生产或消费的过程中给其他主体带来的非自愿的成本或者收益,而行为人却没有因此进行赔偿或得到补偿的现象。在一个网络中,新的成员加入这个网络会使网络中的成员获得额外的价值,这种价值溢出就是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也包括直接网络外部性和间接网络外部性。外部性存在正负之分,对其他主体的影响可能是正的外部性(外部经济),也能是负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在外部性存在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并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

解决外部性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庇古主张的政府途径,即依靠征税或者发放津贴来使私人决策的均衡点向社会最优的决策点靠近。如由于汽车尾气污染环境,政府通过对汽油消费征税的方式将汽油消费所引起的社会成本内部化至产生外部性的行为人。然而在现代政府治理观念看来,政府职能是有边界的,行政权力并不适宜总是介入经济运行。另一种就是科斯主张的市场途径,即通过明确产权来避免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发生背离。在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当事人依然可以通过谈判使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是问题在于,当代商业交易规模通常都是非常庞大的,交易过程由一对一更多地变成一对多或多对多模式,交易对象自愿组织内化外部性的行为变得难以实现,科斯定理在网络外部性存在时适用发生了困难。(www.xing528.com)

平台企业的出现及双边市场的形成,正是从机制上解决了上述资源配置优化的问题。因此可以说,科斯定理失效是平台企业及双边市场出现的必要条件。[13]平台企业作为网络之外的第三方,通过创建交易平台并吸引双方在平台上交易,将网络外部性内部化,使在平台上交易的双方获取溢出的效用,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进而使网络整体利益最大化,资源配置也就达到了最优化。网络外部性被内部化之后,就体现为双边市场中的网络效应。

因此严格来讲,网络效应与网络外部性并非同一概念。在网络效应不能通过价格机制进入收益或成本函数时,网络效应才可以被称为网络外部性。[14]在双边市场中,虽然双边用户的分散决策难以将影响内部化,但是平台企业可以把网络外部性很好地内部化。就双边市场而言,网络外部性是客观存在的,平台企业的价值在于使网络外部性内部化;网络外部性被平台企业内部化之后,在双边市场中就体现为交叉网络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说,双边市场的最根本的特征是交叉网络效应,而不是交叉网络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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