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析国内外目前的研究现状,可以发现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是经济学研究视野有待进一步拓展。对双边市场的研究始于经济学,其本质亦是一种经济现象。双边市场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于单边市场的特征,并且由此带来的反垄断法适用可能造成的误区,已经得到经济学的充分研究。但是,研究双边市场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澄清反垄断的误区,更重要的是厘清市场主体行为的合法性界限,既不能因为执法误差伤害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亦不能放纵本该打击的反竞争行为。而经济学研究恰恰缺乏为双边市场条件下的反垄断法律实践提供具体、科学而有操作性的理论支撑成果,对于国内外市场竞争现实缺乏回应。
二是法学研究中缺乏正面从双边市场角度研究的成果。目前虽然已有一些学者关注到双边市场中的反垄断法律问题,但是从总体上看,更多的或者是从宏观上作抽象性的介绍,或者从网络产业等视角间接地进行研究。诚然,宏观的介绍或是将双边市场作为网络产业的一个特征,均是研究的视角选择。但是毕竟法学是实践的科学,应立足于具体的法律问题进行精细化的研究。网络产业的确呈现出双边市场的特征,但是以双边市场为核心展开反垄断法研究或许能够更好地展现双边市场中反垄断问题的复杂性。(https://www.xing528.com)
三是缺乏对双边市场条件下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制度适用的体系化研究。目前在法学领域内讨论双边市场问题,主要聚焦于相关市场的界定及市场支配地位的探讨。而对于双边市场条件下具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仍缺乏体系化的深入研究。诚然,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法适用的基本前提,但结构方面的研究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将视野放开到双边市场中的具体垄断行为,这无疑是反垄断法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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