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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国际商法中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专利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国际商法中的相关规定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许可实施权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根据专利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3.转让权(www.xing528.com)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依中国专利法,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4.标明专利标识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标明专利标识,一方面可以起到广告的作用,有助于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其他人知道这种产品是受到专利保护的,起到警示作用。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根据专利法,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将被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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