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兴起后的数十年里,社会主义的命运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苏东剧变和当今资本主义的新发展使世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力量对比出现重大差距;另一方面,当代自由主义理论为资本主义的正当性竭力辩护,将资本主义描绘为人类所能向往的最理想的社会形式。面对严峻的考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积极寻求应对的策略,他们最终给出的解答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必须从哲学的高度对其价值和原则进行阐述,这一点在当前已变得空前明朗。”[1]由此,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纷纷将理论视域转向政治哲学研究,从自由、平等、正义等角度为社会主义辩护,这种理论转向体现了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实现社会主义目标所作的努力。从总体上看,他们在建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方面作了不可忽视的理论贡献。
首先,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不正义。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传统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更多地致力于剖析和解释资本家剥削工人的事实,而缺乏对关于剥削缘何不正当的规范依据的研究。于是他们运用分析的方法重建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的规范基础,比如莱曼、佩弗等人重建了一种以自由价值为基础的剥削理论,并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强迫劳动”对工人自由的侵蚀;而罗默、阿内森等人则重建了一种以平等价值为基础的理论,并以此批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公正。总之,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对马克思剥削思想的分析和重建,提出了清晰有力的规范依据,并以此向人们揭露出资本主义在繁荣之下所掩盖的不正义之处。
其次,驳斥了当代自由主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护。罗尔斯的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和诺齐克的自由至上主义被视为当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两大“教条”,它们分别为福利资本主义和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大开方便之门。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尽管罗尔斯的自由主义理论尽可能地融入了平等价值,但他主张的平等并不彻底,其差别原则仍然为不平等留下了余地;而诺齐克的权利理论则为不平等的财产权辩护,甚至攻击社会主义的平等诉求。站在社会主义和平等主义的立场上,以科恩和尼尔森为代表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对罗尔斯和诺齐克的理论进行了全面攻击,他们一方面归谬出这两种理论的内在矛盾,另一方面驳斥了这两种理论的论证依据,由此瓦解了它们为资本主义所提供的正当性辩护。
再次,阐明了社会主义的正义观。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转向政治哲学研究,既旨在揭露资本主义的不正义之处,又旨在论证社会主义的道德优越性。因此他们在驳斥了自由主义的正义之后,必然还要为社会主义的正义发声。他们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正义思想为依据,提出与自由主义相抗衡的社会主义正义观,比如科恩阐明了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和共享原则,尼尔森则重建了一种系统的激进平等主义理论,他们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规范价值的探讨,向人们证明了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正义、更值得向往的社会形式。
最后,对马克思的正义思想作了全面的发掘和澄清。经典马克思主义对规范学说缺乏研究和关注,但种种因素已使公平、正义等问题成为当今马克思主义者不可回避的论题。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一场关于“马克思与正义”的论辩中对马克思的正义思想作了系统的梳理和澄清,为后来者继续探索和建构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工作提供了研究基础。
可以看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政治哲学方面的研究有助于鼓舞和坚定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向往和信心,他们对社会主义价值和目标的执着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某些理论成果亦可供我们借鉴。但是,他们在转向政治哲学的研究思路中存在失误,那就是,他们对社会主义必将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产生了怀疑,并进而抛弃了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科学理论,纯粹将社会主义的实现寄托于抽象的、超历史的道德辩护。寻根究底,产生这种悖谬的根源在于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偏离和对辩证法的拒斥。
首先,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自由、平等、正义等范畴都从属于特定的生产方式,都是对特定经济关系的反映。因此,社会主义的实现在根本上有赖于社会生产力等物质基础,而绝不是仅仅靠道德论证和正义诉求等抽象观念就能达成的。马克思严厉批判过将社会主义基于公平要求的做法,并强烈反对“用关于正义、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女神的现代神话来代替它的唯物主义的基础”[2]。恩格斯也曾指出,“‘正义’、‘人道’、‘自由’、‘平等’、‘博爱’、‘独立’……这些字眼固然很好听,但在历史和政治问题上却什么也证明不了。‘正义’、‘人道’、‘自由’等可以一千次地提出这种或那种要求,但是,如果某种事情无法实现,那它实际上就不会发生,因此无论如何它只能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幻想’”[3],因此“马克思从来不把他的共产主义要求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的,我们眼见一天甚于一天的崩溃上”[4]。可见,脱离了现实的物质基础,正义等观念只能是苍白的幻想,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意图诉诸道德论证和辩护来实现社会主义的做法显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偏离。不仅如此,他们对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所产生的怀疑以及对必然性理论的抛弃也是错误的。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事业应当包含对这种历史必然性的分析和认识,如同恩格斯所说,“现代社会主义必获胜利的信心,正是基于……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印入被剥削的无产者的头脑之中、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而不是基于某一个蛰居书斋的学者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5]。
其次,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以对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产生怀疑,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拒斥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眼中,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是毫无联系、截然对立的存在,他们用一种非此即彼的简单逻辑来看待社会发展的进程,无法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所孕育的社会主义因素,由此才错将社会主义的未来寄托于正义诉求和道德辩护。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辩证的过程,“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新社会的因素”[6]。正如“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奥尔曼所指出的,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并不是某种存在于资本主义之外的东西;相反,它就隐藏在资本主义之中。[7]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已存在着明显的社会主义因素:资本社会化、企业管理民主化、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通过再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民主政治和公共教育、工人的和消费者的合作组织等,这都表明资本主义胚胎内的新社会因素在不断积累增长。此外,发达的工业、先进的科技和巨大的物质财富等物质技术条件,以及诸如经济危机等资本主义本身的严重问题都为社会主义的到来准备了基础。但由于对辩证法的拒斥,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认识不到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中所隐藏的新社会的因素,并还将资本主义的新发展和新变化视作实现社会主义的障碍。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简单逻辑,它们既有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一面,又有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一面。马克思对此曾有清晰的说明:“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因此,资本一方面会导致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靠牺牲另一部分人来强制和垄断社会发展……的现象将消灭;另一方面,这个阶段又会为这样一些关系创造出物质手段和萌芽。”[8]资本主义越成熟,它内部所孕育的社会主义因素就越多,因而当今资本主义的种种新发展和新变化,并不必然是对社会主义的压制和阻碍,如果坚持辩证的视角,就应当从这些新变化中发现新的社会因素的萌芽,并将其看作实现社会主义的准备条件,看作是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趋近,而不是单纯地将其看作对社会主义的威胁和远离,更不应由此对社会主义的必然到来产生怀疑。
至此,我们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政治哲学转向及理论成果进行了总结和批判。最后,笔者还想附上一些研究过程中的思考与心得。
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重心转向政治哲学这一学术现象的研究,引发了笔者对一个重要而难解的问题的思索,即公平正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角色与功能。众所周知,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并不包含对公平正义问题的专门论述。甚至作为创始人的马克思、恩格斯似乎对公平、正义等道德范畴持否定态度,他们批判诸如蒲鲁东、拉萨尔等热衷于宣扬正义的人,并将道德斥责为“陈词滥调的见解”和“凭空想象的废话”,甚至宣称“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9]他们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更多关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唯物主义基础,并不鼓励从公平正义角度论证社会主义的做法。恩格斯在著名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空想社会主义将社会主义看作绝对真理和正义的化身,而科学社会主义却将社会主义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长期以来,经典马克思主义者对公平正义等规范问题谈论甚少。然而,在笔者看来,人们应结合时代和实践的需求来理解公平正义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的位置。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阶级矛盾异常尖锐,阶级革命一触即发,在激进的革命语境下公平正义等道德诉求可能误导工人运动。为了防止将革命降低为意识形态领域的纷争,避免盲目鼓吹正义的思想家“歪曲那些花费了很大力量才灌输给党而现在已在党内扎了根的现实主义观点”[10],马克思着重强调正义等范畴产生的现实社会根源及其局限性,以此澄清革命的目标。他指出,道德观念不仅不具备“独立性的外观”,而且其产生和实现都要以社会生产力等物质基础为前提条件,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不能依赖于道德诉求,而是要通过革命推翻旧有的生产方式。但是,我们还应看到,马克思虽然反对人们鼓吹某种超历史的、符合一切人利益的“永恒正义”,但他却并不反对无产阶级的正义诉求,他甚至还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未来社会的正义原则作过简要的说明: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将实行按劳分配,这种分配正义原则以劳动作为唯一的分配尺度,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而较之资本主义的正义来说是一种进步,但是它仍然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默认人的“天然特权”,这种弊端将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级得到克服,实现按需分配的正义原则。[11]可见,马克思并不拒斥正义诉求,只不过在革命的时代,他更为关注正义赖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当今时代的新变化已使经典马克思主义关注不够的公平正义问题变得十分突出,尤其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正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充分挖掘和扩充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一种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适用于指导当前实践的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基于上述思考,笔者认为,我们在批判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转向的理论失误时,也不能矫枉过正,不应完全否定正义学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存在的必要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曾发生过科学社会主义与伦理社会主义的争论,无论哪一方,或者将马克思主义看作纯粹价值无涉的科学理论,或者意图将社会主义纯粹建立在伦理规范之上。在笔者看来,历史唯物主义与正义学说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框架内两种并行不悖的体系,前者是科学的解释理论,后者是关于道德问题的规范理论。论证社会发展必然性的科学理论与为社会主义辩护的道德理论不仅不冲突,反而可以很好地结合起来发挥效用。当今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要研究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也应致力于规范学说研究,阐明社会主义的规范立场并为其辩护。
概言之,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转向政治哲学的研究后,既揭露了资本主义的诸种不正义之处,又确证了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和优越性。虽然他们的理论存在偏颇和不足之处,但终归体现着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实现社会主义所作出的努力。人类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的道路曲折且漫长,当今的马克思主义者应在研究中积极应对新的历史环境带来的种种问题,坚定信念,为社会主义目标而不懈奋斗,正如科恩所说,“20世纪的历史鼓舞了如下思想:在现代社会中,创造生产力的最容易的方式是在一种结果不平等的等级结构中培育贪婪和恐惧这两种动机。这一历史并没有使贪婪和恐惧成为充满吸引力的动机。第一个不依赖贪婪和忧虑来管理现代经济的伟大实验已遭到悲惨的失败,这一事实并不是彻底放弃此类尝试的充分理由。哲学家尤其不应该加入挽歌和赞歌的大合唱中,不管是挽歌还是赞歌,其共同的主题都是社会主义的规划已经结束。我确信,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并且探索未知的可能性是哲学的使命”[12]。(www.xing528.com)
[1]〔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李朝晖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81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2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09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01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
[7]参见Bertell Ollman,Dance of the Dialectic,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2003,p.159.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26页。
[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75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06页。
[1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305页。
[12]吕增奎编:《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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