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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分配与剥削的定义,一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转向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罗默借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重构了一种基于平等分配的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罗默指出,人们可以在这一经济模型中设想出某些情境,这些情境虽然符合技术意义上的剥削却不具有道德错误。罗默进一步指出,剥削应与初始财产的分配相联,只有使用基于财产关系的剥削定义才能恰当地判定剥削,对此他设计了一个初始分配不平等的经济模型予以证明。

公平分配与剥削的定义,一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转向

在罗默和阿内森看来,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剥削概念仅仅关注劳动过程中的剩余价值转移,这一概念只具有实证的意义而不具有规范性内容,它至多解释了资本利润的来源,却无法表明资本主义剥削的不正当性。他们认为,剥削产生的根源在于初始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只有从分配或财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剥削,才能清楚地揭露剥削的道德困境。罗默提出,不平等的财产所有制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关注的核心问题。他说:“马克思主义的杰出之处不是关注劳动交换制度本身,而是关注作为其基础的财产关系:生产资料的不平等的私有权。劳动市场只是使生产资料私有权能够转化为不平等的最终收入和福利的一种手段,如果财产的初始分配被断定为不公正,那人们就会断定这种手段也不公正。”[78]

与莱曼等人的批判思路不同,罗默和阿内森认为,剥削公正与否的关键并不在于工人是否被迫接受无酬的剩余劳动,而在于强迫工人接受资源分配不平等的私有制度是否是不公正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并不像农奴那般被强制进行劳动,他们受雇佣看似是自身理性选择的结果,是为了获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如果以强迫剩余劳动的标准来衡量,剥削的不公正性并不明显,但如果转而从分配的角度来看,剥削的道德错误便十分明晰。剩余价值的转移虽然是一系列自愿市场交易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在根本上源于最初的不平等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工人因缺乏生产资料而向有产者出卖劳动力)。因此,这种基于自愿的剥削仍然是不公正的,因为生产资料的初始分配是不公正的。在罗默等人看来,在更宽泛的分配视角下考察剥削,人们对剥削的关注便会集于不平等的财产权及后果,这更符合马克思主义批判剥削的目标指向,因为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剥削理论的“伦理命令”不是消除剩余价值的转移,而是“废除可转让的生产资料的不平等所有权”[79]。

罗默指出,在第二种情境中,按照技术意义上的经典剥削定义,劳动者阶级显然受到了剥削,因为他们耗费img天生产了img单位玉米,却只得到img单位的工资,他们的剩余劳动被将初始资源用作资本的雇佣阶级的成员所占有了。然而,从道德角度来看,这种情境却不存在任何道德上的可指摘之处(假定为他人工作不存在有害后果)。因为就社会成员的初始财产、最终所得以及工作周期而言,每个人都工作2天,都获得1单位玉米,这种社会分工与参照情境中那种自给自足的社会安排之间没有质的区别,社会成员必定持无所谓哪种选择的态度,因此这一情境下并不存在任何道德上值得谴责的剥削现象,这表明根据剩余劳动计算出来的剥削并不能准确地提供道德衡量的标准。

罗默进一步指出,剥削应与初始财产的分配相联,只有使用基于财产关系的剥削定义才能恰当地判定剥削,对此他设计了一个初始分配不平等的经济模型予以证明。假设有两个人——亚当和卡尔,他们拥有的初始资源是不等的,亚当拥有3单位玉米,卡尔拥有1单位玉米。假设他们对玉米和劳动具有合理的不同偏好:卡尔偏好闲暇,比起劳动1天并消费1单位玉米,他宁愿只消费img单位玉米而不劳动;亚当偏好玉米,比起劳动3天并消费3单位玉米而言,他宁愿劳动4天并消费img单位玉米。其余条件与上一个经济模型一致,存在农场技术和工厂技术,并且每个人都是生产出初始资源储备后再进行消费。在参照情境中,卡尔和亚当都自给自足地劳动,即卡尔必须在工厂耗费1天劳动来加工他的1单位玉米,以生产出1单位的玉米净产品;而亚当必须在工厂耗费3天劳动以生产出3单位玉米。但这种安排并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81],他们可以追求更好的方式。现在假定卡尔愿以每天img单位玉米的工资雇佣亚当去工厂工作,这一工资对亚当是具有吸引力的,因为亚当去农场工作1天得到的是同样多的玉米。那么结果便是,卡尔自身不劳动,他雇佣亚当在工厂加工自己的1单位玉米并生产出1单位的净产品,他付给亚当img单位作为工资,自己将img的利润保留供自身消费,而亚当则一共劳动4天并得到img单位玉米。这种结果实现了双方的偏好,因此可被看作亚当与卡尔之间的一种均衡安排。按照与剩余价值相关的剥削概念,卡尔明显剥削了亚当,因为他自身不劳动,并且占有了亚当的剩余价值。但是,卡尔是一个偏好闲暇的穷人,亚当是一个偏好财富的富人,依据人们的道德感,我们的同情感会给予谁呢?肯定不会是给亚当。所以,这个例子再次表明,技术意义上的剥削并不能提供恰当的道德标准。如果依据基于财产关系的定义,就能对上述两个模型中的剥削作出恰当的判断。在第一个模型中,没有人受到剥削,因为初始分配是平等的;而在第二个模型中,卡尔是被剥削者,亚当是剥削者,因为如果与一种平等的初始分配相比照,即每个人都拥有2单位玉米的初始资源,那么亚当的处境将变差,而卡尔的处境会变好。[82]这表明,只有当剥削与资源的初始分配相联系时才具有道德意义。剩余价值的占有并不总是被判定为道德上有错的剥削,究竟正当与否,这取决于它是否符合一种平等主义的分配正义框架

因此,罗默放弃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基于剩余劳动的剥削定义,转而从财产关系来界定剥削,将剥削看作“与财产的不平等所有权相联系的结果的不平等”[83]。根据这种与财产分配相关的定义,如果一个社会成员在实现平等的财产初始所有的分配中的境况要好于他在现实社会的产品分配中的境况,他就是被剥削者;反之,如果一个社会成员在实现平等的财产初始所有的分配中的境况要糟于他在现实社会的产品分配中的境况,那他就是剥削者。罗默指出:“剥削应直接以财产关系来定义,而不应通过剩余价值这一迂回的而且最终不成功的路线来定义。”[84]若从分配的角度来考察剥削,那么人们对剥削的关注就会从技术层面转向对不平等的财产权的关注,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所真正谴责的。(www.xing528.com)

阿内森也认为,马克思所葆有的是一种技术意义上的剥削概念,即非劳动阶级对劳动阶级剩余产品的占有,这一剥削观“没有从评价层面上表明任何道德谴责的意义”[85]。与罗默的均衡经济模型的论证方法不同,阿内森以历史出现过的剥削性社会为例来进行论证。他指出,按照封建习俗,农奴替地主耕作土地,并且向地主上缴一部分劳动产品,而地主则为农奴提供人身安全保障。从表面上看,双方都是按照习俗各尽义务,虽然这种现象符合技术意义的剥削,但并无不妥之处,因为地主为农奴提供人身保护的义务与农奴向地主缴纳产品的义务是对等的。只有附加上别的条件,比如地主不公正地对待或压迫农奴时,剥削才显现出道德错误。此外,技术意义上的剥削强调剩余产品的占有,换言之,如果没有剩余产品的转移,则不存在剥削。按照这种说法,在各种奴役性的社会中,当生产条件不利造成收成不好,以致奴隶无法交出多余的产品并且自身都要忍饥挨饿时,就不存在剥削,因为没有发生剩余产品的转移,这显然不符合人们的道德直觉。所以,阿内森也认为,必须超出剩余价值转移这种技术意义的剥削,去重建马克思剥削概念的规范内容。

与罗默的观点类似,阿内森也主张剥削应与不平等的分配相联系,他也从分配的角度重构了剥削的规范内容。他指出,技术剥削虽不具有道德上的错误,但“技术剥削如果与以下两个条件并存,那么就会产生道德上错误的剥削:(1)非生产者比生产者拥有更多的社会力量,他们运用这种力量实现技术剥削;(2)这种技术剥削造成了经济利益的极度不平等分配,并且获利者与失利者之间的划分并不是依据前者比后者更应得到这些利益”[86]。在阿内森看来,要判断剥削有无道德上的错误,必须与某种设想的平等主义分配进行对照,这种理想的平等主义分配既排除由外部资源不平等所产生的差异,又排除天赋不平等所产生的差异。而根据这种剥削的检验标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绝大多数工人都遭到剥削,他们或者因为不应得的财富不平等或者因为不应得的天赋不平等而遭到资本家的利用。

在罗默和阿内森看来,资源分配公正与否才是剥削的核心问题,剩余价值的转移在剥削理论中只起派生性的作用。如果剩余价值的转移是不平等分配的结果,它在道德上就是错误的;如果剩余价值的转移与不应得的财富不平等或天赋不平等不相关,或者是用于补偿这些不平等,那么此种转移就是正当的。这种基于分配关系的剥削定义有利于避开传统马克思主义剥削所遭遇的几个主要困境。第一个困境是,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工人并没有被迫为资本家提供劳动,他们本可以选择依靠社会救济而生活,但他们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选择工作,因此即便受剥削,也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在道德上没有可指摘之处。如果以基于分配的剥削定义来判断,那么即便工人没有被迫为资本家工作,他们也遭到了剥削,因为他们不能平等地拥有生产资料,这种剥削是不平等的分配模式的后果,因而是不正当的。第二个困境是,如果剥削指强迫性的剩余价值转移,那么福利国家征税为处境不利者(比如失业者、残障者等)提供的福利措施就是一种剥削,弱势群体成为占有他人剩余价值的剥削者。但根据基于分配的剥削定义,这里剩余价值的转移是为了纠正资源分配的原始不平等,因此不仅不是剥削,而且是正当的。第三个困境是,根据传统剥削定义,剥削指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产品的占有,这就意味着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失业工人以及不被允许进入劳动市场的妇女等非受雇群体并没有遭到剥削,但事实上他们的境况却比雇佣工人的境况还要糟糕。如果按照与分配正义相联的剥削定义,不能被雇佣或不准被雇佣的情形是源于对生产资料的初始不平等所有权,因此这种情形仍然是剥削,并且是不正当的。因此,在罗默等人看来,根据分配正义来定义剥削,将使剥削理论不仅仅局限于劳资关系内部的剩余价值转移,还得以揭露劳资关系之外的种种不正义,从而使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的批判更加全面和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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