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似一般理论流派的成员是确定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潮的成员范围不甚明晰。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思潮并不是一个有明确边界的学派,它缺乏统一的理论、组织松散且其成员很少就自身身份予以说明;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思潮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其成员范围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在考察之前,有必要先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成员范围进行界定。严格来说,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最初意义上仅限于这一学派唯一的学术共同体“九月小组”的成员。自成立后,这一小组人员名单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截至20世纪末,其成员包括科恩(英国牛津大学)、罗默(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巴德汉(Pranab Bardhan,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鲍尔斯(Samuel Bowles,美国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科恩(Joshua Cohen,英国剑桥大学)、范·帕里斯(Philippe Van Parijs,比利时鲁汶大学)、布伦纳(Robert Brenner,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纳(Hillel Steiner,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范·德·维恩(Robert Van Der Veen,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赖特(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早期核心成员埃尔斯特和普泽沃斯基于1993年离开该小组。[1]
但是,随着“九月小组”的影响逐渐扩大以及它在研究方法上的示范,越来越多的英美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都有意识地在其研究中运用分析方法,表现出“分析的”特征,这使得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外延得到扩展。这些学者既与“九月小组”成员共同探讨一些他们早期所关注的问题,如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功能解释、革命动机、剥削等问题,又开启了新的问题域并引发“九月小组”成员的关注,比如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基础、正义理论等问题,这些问题得到阐发的理论阵地包括《哲学与公共事务》(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政治与社会》(Politics and Society)、《加拿大哲学杂志》(The 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新左派评论》等,上述这种发展状况使人们感到,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似乎超出了“九月小组”的范围。因此,随后人们在论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成员时,出现了更为宽泛的界定。罗德尼·佩弗(Rodney Peffer)在总结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成果时指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不应仅从学术组织上,还应从研究特质的角度来作出界定。从本质上说,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将分析哲学的一般方法运用于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社会科学、政治学和道德理论的学派,应当包括所有认可用分析方法来进行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思想家。当然,是“九月小组”及其共同的活动使得这一学派获得最终的统一性和命名,但在它之外的很多思想家都可以被视作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2]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扎根于哲学的语言分析传统;二是研究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三是对马克思主义或至少对社会主义抱有基本的同情。他认为,如果按照这种较宽泛的定义,除上述“九月小组”成员之外,能被划归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英美学者还包括伍德(Allen W.Wood)、尼尔森(Kai Nielsen)、布坎南(Allen E.Buchanan)、奥菲(Claus Offe)、普泽沃斯基、埃尔斯特、米勒(Richard Miller)、莱曼(Jeffrey Reiman)、菲斯克(Milton Fisk)、艾伦(Derek P.H.Allen)、布伦克特(George Brenkert)、霍姆斯特姆(Nancy Holmstrom)、麦克墨特里(John Mc-Murtry)、施威卡特(David Schweickart)、肖(William H.Shaw)、杰拉斯(Norman Gera)、斯科伦(Anthony Skillen)、科利尔(Andrew Collier)、杨(Gary Young)、阿内森(Richard Arneson)、克洛克(Lawrence Crocker)、卢 克 斯(Steven Lukes)、莱 文(Andrew Levine)、丹尼尔斯(Norman Daniels)、坎宁汉(Frank Cunningham)、李特尔(Daniel Little)、杰拉斯(Norman Geras)等。[3]佩弗划定的成员范围,既包括了几本著名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论文集的作者群,同时也包括了《加拿大哲学杂志》等刊物的几期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专刊的撰稿群。而他所指出的超出“九月小组”部分的成员,许多都是因探讨马克思的道德、伦理、正义、剥削等思想而进入这一思潮中,鉴于本书旨在重点突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转向,因此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成员范围上以这一广义的界定为准,而文中所涉及的人物也均在广义上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范围之内。
随着这一思潮的发展,不少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个人研究史都明显地体现出一种政治哲学转向。以两位创立者科恩和罗默为例。科恩最初的研究领域是历史唯物主义,他的第一部著作《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的主题就是澄清和重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重要概念和命题,他也因这本书成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和重要代表人物。在接下来的《历史、劳动和自由》(1988)中,科恩一方面继续前一部著作的主题并回应相关观点,另一方面则初步涉及带有规范色彩的自由和剥削等问题。之后,科恩开始撰写大量有关自由、平等、正义等主题的文章,而在1995年出版的《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一书中,科恩宣布自己的研究重点已彻底转向政治哲学,在这本书中,科恩着力批判了诺齐克的自由至上主义理论,并为平等主义进行辩护。自此后,他的著作皆以政治哲学为主题:2000年出版的《如果你是平等主义者,你怎会如此富有》详细阐述了他的平等主义信念和思想,并包含了对罗尔斯等自由主义者的批判;2008年出版的《拯救正义与平等》是对罗尔斯理论的全面批判,主旨在于“从罗尔斯的自由主义理论中拯救正义和平等”[4];而他的最后一部著作《为什么不要社会主义》(2009)则反映了他对社会主义及平等主义的可欲性和可行性的思索。同样,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位创立者罗默,起初是一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他的第一本著作《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分析基础》(1981)旨在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方法重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微观基础,几乎毫不涉及规范方面的讨论。在次年发表的《剥削和阶级的一般理论》和四年后的《价值、剥削和阶级》中,他开始从财产关系考察各种剥削形式,并初步探讨了剥削的正当性问题。经由剥削这一切入点,罗默开始对分配正义等规范理论产生兴趣,其研究方向逐渐转移到政治哲学领域。在1988年的《在自由中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一书中,他将从道德和政治哲学角度论证资本主义剥削的不正义定为全书的主旨,并在其后的《社会主义的未来》(1994)中,探讨了符合社会主义正义原则的社会方案设计。而他1996年出版的《分配正义理论》则是一本完全意义上的政治哲学著作,他在该书中批判性地考察了新自由主义的分配正义理论,并对一种符合社会主义平等主义原则的正义理论作了概略式的设想。其后,罗默陆续又著述了《机会平等》(1998)、《民主、教育与平等》(2006)等数本涉及平等、正义等核心政治哲学概念的著作。(www.xing528.com)
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转向,除了表现为某些成员的个人研究转向政治哲学以外,还表现为作为整体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主题从起初纷繁的领域渐渐统一并集中于道德和政治哲学等规范学说。必须指出的是,并不是每一个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像科恩和罗默那样在其个人学术史上体现出如此清晰明确的转向痕迹,但这一思潮所体现出的整体转向却是异常明显的。举例而言,一些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最初的研究领域中就包含道德和正义等规范问题,如伍德、尼尔森;而另一些学者,如莱曼、杰拉斯,则是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出现主题转变后才成为这股思潮中的一员,因此他们的个人研究都没有体现明显的政治哲学转向。但是,前一类学者起初进行的政治哲学研究是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发生整体转向后才被强化的,而后一类学者也是因参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产生整体转向后对平等、正义等政治哲学主题的探讨之中才被划定为这股思潮的成员,由此可见,他们的相关研究都可以被统合进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整体转向之中。基于上述说明,本书将从总体层面上考察这一转向的根源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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