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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评估的多元化主体与公共文化政策实践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和民主意识的觉醒,公共政策研究者认为多元化的公共政策评估主体才能保证有效全面的评估结果。并基于此提出公共政策评估主体应当无差别,无贵贱,权利等同地对公共政策表达意见和看法。包括评估的前期准备、评估支持以及评估后的反馈与政策调整等,并维护公共文化政策评估体系良性运转。文化职能部门既是公共文化政策的制定、执行与实施者,也是政策评估后的反馈者。

公共政策评估的多元化主体与公共文化政策实践

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和民主意识的觉醒,公共政策研究者认为多元化的公共政策评估主体才能保证有效全面的评估结果。高富锋提出,政策绩效评估需结合人民政府、党组织机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专业评估机构(包括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公众,特别是“受到影响的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等多元化群体参与评估主体。[13]赵勇以公共政策的公共性角度为出发点,研究政策评估主体,他表示公共政策是多元的,利益存在着分化与差异性。并基于此提出公共政策评估主体应当无差别,无贵贱,权利等同地对公共政策表达意见和看法。[14]张国庆在《公共政策分析》一书中认为评估主体分为两种:政府评估和民间评估。政府评估主要是对决策者自身的评价,民间评估是对决策群体独立性的评估,包括对媒体,非政府组织,专家学者的评估。[15]

选择公共文化政策的评估主体时,需遵循专业化、多元化原则,发挥出多领域综合评估的作用,实现公共文化政策评估的内外平衡与制约。评估主体主要包括公共文化职能部门、公共文化政策专家和社会公众等。

第一,公共文化相关政府部门。公共文化相关政府部门,掌握公共文化核心资源,具有权威性和掌控性,可负责建立评估体系、实施评估工作。包括评估的前期准备、评估支持以及评估后的反馈与政策调整等,并维护公共文化政策评估体系良性运转。各级文化职能部门应担负起评估主体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制度化、规范化的政策与文件,定期组织评估活动,及时掌握各项公共文化活动的投入和产出情况。由上级文化职能部门领导、同级单位协作和下级单位执行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政策的施行,充分调动各级政府文化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提供反馈意见。上级文化职能部门从政策全局性和整体性出发给予反馈与调整意见,同级文化职能部门彼此借鉴能够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可信度,下级文化职能部门直接接触并操作政策的具体内容。文化职能部门既是公共文化政策的制定、执行与实施者,也是政策评估后的反馈者。因此,政府公共文化职能部门应该居于主导地位以做出相应的贡献[16]

第二,公共文化政策专家。专家评估是通过组织各领域专家运用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对评估对象过去和现在的状况、发展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出评估对象的变化及发展规律,从而对实际状况做出判断。由于专家鉴定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促使专家在各个评估领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公共文化政策的评估专家包括公共文化专家、政策学专家、社会调研分析专家,等等,这些专家来自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或者作为公共文化领域的一线专业人士。专家评估团队的优势在于能够同时具备政府官员宏观角度和公共文化消费者微观视角,增强评估的客观性。(www.xing528.com)

第三,社会公众。公共文化是面向全体公众服务的文化,公共文化政策强调公共性。只有促使公众积极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及文化活动中,才能避免行政机关单方面决策,真正考虑文化消费者切实利益,减少公众的政治冷漠情绪激化。首先,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政策的评估,能够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形成监督,推动政策完善与推进。其次,引入公众参与,能够促使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文化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各方面利益均衡,强调公共文化政策的公平性。

但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情况下公众对公共文化政策的认识是感性的、片面的,缺乏对政策条款与执行等方面的深度解析。因此,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估体制,加强公共文化政策评估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减少摩擦与冲突,形成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评估机制。社会公众在政策评估机制中反映文化诉求,公共文化政策专家建构评估基本政策理论,公共文化职能部门整合反馈,构建良性公共文化政策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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