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后公共文化政策法规的演进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公共文化政策法规主要体现在宪法性文件和宪法中,并未有专项公共文化立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要求秉持“以人为本”,通过制度和行为保障公民文化权利。1954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宪法》,第九十四、第九十五和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其中,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九十五条更加明确了国家在文化建设方面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从事科学、教育、文学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第九十六条则明确规定了妇女应和男子享有同等权利,主要包括文化、经济、政治和家庭生活,体现了文化权中的平等性。1975年《宪法》在第二十八条中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二)改革开放后公共文化政策法规的演进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文化立法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到“八五”时期,中国的文化立法工作实现大跨越,颁布了《著作权法》和《文物保护法》。除此之外,还颁布了文化方面行政法规3件,行政规章43件以及规范性文件及规章性文件29件。使中国摆脱了无文化立法时代,为今后依法治国和文化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五”计划完成后,尤其是1999年文化部出台《文化立法纲要》后,中国文化事业快速发展,在文化立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国内方面,在宪法指导下,艺术品流通管理方面颁布了《拍卖法》;为保护、发展、弘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作权法》和《中国电影法》也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实现了文化领域有法可依。国际方面,随着中国文化不断发展,中国以文化大国姿态加入了相关文化权利保护公约。主要有《保护世界文化和遗产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
(三)“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政策法规的演进(https://www.xing528.com)
“十二五”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速发展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十八届五中全会则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力争到“十三五”末,建立公平、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中国在公共文化领域进行改革应坚持的基本方针和在未来的奋斗目标。“十二五”时期,在公共文化政策法规引导下,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取得了骄人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思路,即一个目标,四个坚持。一个目标是指,2020年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个坚持是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社会参与和坚持共建共享。第二,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分为六个层级:分别是国、省、市、县、村和城市社区。六层级网络体系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让大众迈出去和走进来。使其真正地融入公共文化中,例如利用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宫等公共文化设施;二是让大众在家里就可以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例如农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三是活跃大众生活,例如县文化馆和乡文化站。第三,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和发展主要得力于“十二五”时期的文化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乡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其覆盖率现在已达到98%;二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现在全国各地一共有4万多个文化站,基本上实现了乡乡都有文化站的目标;三是电影下乡村工程,放映免费电影,保证农民每月都可观赏免费电影;四是农家书屋,据统计现全国有农家书屋60多万个;五是乡村数字文化工程,借助互联网将文化信息传递到乡村。
(四)“十三五”规划时期公共文化政策法规的发展
“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表示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1]目标。在“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在公共文化服务法规政策方面的出台数量上达到了历史最高峰。这一年,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出台的公共文化立法数量达79件。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成为中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2017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到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方面给予足够支持,发展、繁荣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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