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目前没有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图书馆工作法律规范。在细节层面虽制定了有关规章与条例,然而始终并非我国立法部门形成的制度政策。同时,我国图书馆在面向未成年读者提供服务的有关法规政策仍旧为空白,进而对我国图书馆开展儿童服务的工作规模以及具体深度形成了制约。儿童图书馆应进一步强化宣传管理,提升整体知名度。另外,应加大经费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我国目前没有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图书馆工作法律规范。在细节层面虽制定了有关规章与条例,然而始终并非我国立法部门形成的制度政策。同时,我国图书馆在面向未成年读者提供服务的有关法规政策仍旧为空白,进而对我国图书馆开展儿童服务的工作规模以及具体深度形成了制约。目前,图书馆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由我国现实国情入手,依据国外图书馆领域有关法规制度,取长补短,创建体现我国国情特色的行业法规,令其变成图书馆日常管理服务任务的核心依据以及全面保障。
公共图书馆为作为公益属性文化单位,生存发展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单位的财政经费拨款,呈现出经费来源较为单一的问题,对图书馆开展读者服务工作产生了抑制影响。图书馆实践工作阶段中排除政府财政拨款外,政府应积极的引导鼓励社会机构、企业单位与个人筹集资金支持图书馆发展事业,使经费来源更为丰富多样,保证图书馆管理运营工作中不会长期的困扰于经费不足,保证图书馆管理服务的科学全面发展。(www.xing528.com)
实践工作中,应首先多方筹措经费。针对现实服务需求应提供完善的经费保障,打下良好丰富的物质基础。儿童图书馆应进一步强化宣传管理,提升整体知名度。同相关机构积极踊跃沟通,深度合作,进而赢得更多元化的经费支持,为儿童图书馆健康运行提供健全保障。另外,应加大经费投入,做到专款专用。管理人员应尽可能的面向政府单位申请扩充图书馆建设管理的财政投入,同时提升自我监督管理技能,预防经费不良挪用现象以及发展同图书馆不相关的工作,保证儿童图书馆读者服务管理具备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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