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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尽职调查准备控制节点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尽职调查只是委托人进行交易决策的基础和前提,其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确定与委托人所达成一致的尽职调查目的。准确地说,对调查对象的初步了解就是法律尽职调查的起点。交易活动往往是跨地域,开展异地法律尽职调查时对于当地地方法规及规章的了解和把握需要特别注意。法律尽职调查机构对于异国法律体系及法律的了解同样是困难的。在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中,

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尽职调查准备控制节点

(一)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如前所述,法律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重大资产、重大债权债务及重大合同等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必然涉及各个法律领域的专业性的法律知识与综合性的法律技能,而且通常出于成本与效率的考虑,法律尽职调查一般均需在一个确定的较短时间内完成,并且法律尽职调查由于对调查对象及第三方的依赖性,在很多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于尽职调查工作进展的控制力是有限的。因此,专业法律机构及律师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前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使后续的尽职调查工作有序和有效地进行,否则是无法按时高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

一般而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需要在法律尽职调查前准确把握委托人的目的,初步了解尽职调查的对象,对拟进行的调查内容进行系统考虑,对尽职调查工作计划作出初步的总体安排,将需要被尽职调查对象提供的信息、材料及事实制作详细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并要求被尽职调查对象在尽职调查团队进场前做好相应的准备。这些前期工作是保证法律尽职调查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1. 委托人目的的把握

法律服务必须契合委托人的目的,否则,法律服务的价值将大打折扣,甚至毫无价值。委托人的目的不仅决定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服务内容,同时也决定了法律服务的方向与重点。法律尽职调查也是一样的。法律尽职调查只是委托人进行交易决策的基础和前提,其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因具体商业计划或交易目的的不同,委托人在法律尽职调查中所期望达到的目的也会不同,尽职调查的内容、方向和重点当然也会不同。

例如,在收购项目中,由于委托人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的交易目的的不同,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方向和重点也就大不一样。资产收购以针对资产的调查为主要内容和方向,重点关注资产来源、权属、现状及权利负担等方面的内容; 股权收购的尽职调查则不同,在关注资产状况的同时,还要重点关注公司治理或负债等方面的内容。

因此,在着手尽职调查前,应准确把握委托人的目的,并根据委托人的目的开展相关工作。而要把握委托人的目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根据委托人具体商业计划或交易的重点,与委托人协商并充分听取其建议,了解其所欲达到的交易目的、拟进行的交易种类、拟采取的初步方案、最终要从相对方处获取的利益、本次交易在委托人整体商业规划中的地位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确定与委托人所达成一致的尽职调查目的。上海市律师协会于2003年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参与法律审慎调查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第 (2) 项中就有如下规范: “调查方律师应根据具体商业计划或交易的重点,与调查方协商并充分听取其建议,理解其所欲达到的交易目的,并用书面形式确定与调查方所达成一致的审慎调查目的。”显然,在尽职调查工作开展之前,律师与委托方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尽职调查目的,有助于框定尽职调查对象、范围和深入程度,进而有利于厘清律师在尽职调查活动中以及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时所需要注意的事项,规避律师执业风险。

2. 调查对象的初步了解

在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前,对调查对象的初步了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这对尽职调查内容的确定及尽职调查计划的安排都有很大影响。通常,尽职调查前对于调查对象的了解主要通过两个途径:其一,通过委托人的介绍对调查对象进行初步了解,这种方式比较直接,也比较有效。但是,委托人对于调查对象的了解往往是表面的和片面的。其二,通过公开信息对调查对象进行初步了解,这种方式的信息来源比较多,包括调查对象官方网站的自我宣传,各类媒体对于调查对象的介绍或评价,与调查对象有关的新闻与事件,官方机构公布的有关调查对象的统计信息、登记信息及其他信息等。通过上述两种途径了解调查对象的各种信息,然后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比对和筛选,一般情况下能够勾画出调查对象的概貌。如调查对象是公司,在这个阶段一般可以了解到下列信息: 公司必要登记事项,公司的主要业务,商业模式,主要资产,行业地位,过往业绩,行业评价,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等信息。准确地说,对调查对象的初步了解就是法律尽职调查的起点。

3. 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进行搜集和掌握

这里所讲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找法律”。法律判断、法律评价及法律建议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尽职调查的直接目的之一就是揭示相关的法律风险。因此,专业法律机构及律师必须在尽职调查前尽可能地搜集和掌握与本次尽职调查相关的法律。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了解和掌握是开展法律服务最基本的前提,本来不应有任何问题。但是,对于法律尽职调查而言,却相对复杂。原因如下:

第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决定了尽职调查涉及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但是,参与尽职调查的律师团队未必对所涉所有领域的法律问题均有精深的把握。

第二,法律尽职调查往往会涉及一些非常专业的细分领域的法律问题,如: 做盐业公司并购尽职调查时应对盐业法律有所把握,对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并购时应当对特许经营领域的法律进行把握。这些细分领域的法律问题,除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外,一般较少涉及。

第三,对相关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评价和法律判断时,必须依据事实和行为发生或形成时的法律,鉴于法律的时效性,这些作为评价和判断依据的法律很可能已经失效,律师对于此类法律的了解和把握与对现行有效的法律的了解和把握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四,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包括地方法规、地方行政部门规章在内的全部法律渊源。比如: 广东和江西虽然紧邻,但在地方法规及地方规章上会有很大的不同。交易活动往往是跨地域,开展异地法律尽职调查时对于当地地方法规及规章的了解和把握需要特别注意。

第五,跨国界的交易更是如此。法律尽职调查机构对于异国法律体系及法律的了解同样是困难的。(www.xing528.com)

可见,在开始法律尽职调查前对于“找法律”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这是从事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的必要环节。

4. 尽职调查清单的准备

很显然,不同类型的法律尽职调查所使用的尽职调查清单内容是有很大差异的。这种差异不仅指的是方向性或重点的差异。事实上,最大的差异应当体现在细化差异上。如何就某一大类尽职调查内容具体和细化足以体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专业水准。

在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中,需要尽量对需要调查的大类进行细化,并进行必要的说明,以尽量让材料提供者明白需要提供的具体文件。因此,律师在制作尽职调查清单前应该尽量搜集与尽职调查事项相关的信息,对所涉及的材料尽量用具体、通用的名称表达出来。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材料,应尽量予以说明,以使材料提供者知悉清单所指向的材料类型。

譬如: 同样是对公司治理状况进行尽职调查,不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清单的细分存在极大的差异。大多数尽职调查清单仅会将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公司存续等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应事项作为尽职调查的细分项目。但是也有一些尽职调查清单在对上述项目进行细分的基础上,更关注一些动态的,能够反映公司治理机构运转情况的细分项目,比如: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等内容。二者的差异不言自明,前者是以调查公司治理结构为主,后者在调查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对公司治理机制进行了有效关注。我们知道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同样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一个从“静”态角度出发,一个从“动”态角度考量,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另需注意的是,尽职调查清单还具有明确调查范围的作用,在制作尽职调查清单时,应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在初步确定尽职调查清单后,应提交一份给委托人,必要时可要求委托人对尽职调查清单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5. 配套文件的准备

为了提高尽职调查的效率及效果,在法律尽职调查中通常会设计很多配套文件。配套文件主要包括三大类: 其一,有些调查对象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提供尽职调查所需要的材料,有些调查对象因管理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尽职调查所需要的资料,有些信息也只能在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描述中获悉,并没有其他的证据予以佐证。因此,律师在开展尽职调查前有必要设计出一些声明承诺类的文件模板,供信息提供者声明或承诺之用。其二,很多由尽职调查对象提供的资料需要以清单或表格的方式提供。因此,应当设计一些针对性的表格或清单,便于在尽职调查中使用。其三,在尽职调查中很多文件需要预制,并以统一的形式或格式重复使用,以示规范。因此,律师事务所通常均有相应的文件版本。

一般的配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调查问卷、调查笔录 (谈话笔录)、会议记录、各类声明与承诺、需缴纳税费情况清单、公司资产清单、公司债权债务清单、公司合同及履行情况清单、诉讼及仲裁案件清单、行政处罚情况清单、公司员工清单等。当然,具体的配套文件根据尽职调查目的的不同略有区别。比如就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进行尽职调查时,还应事先准备好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转让方关于相关特定事项的声明与保证、公司及其股东的承诺函、公司印章印样表等文件。

此外,律师如果需到外地进行尽职调查,还应准备好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所函等文件,以便于到有关机关查阅相关材料。

(二) 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方案

尽职调查方案是尽职调查工作准备阶段由律师根据尽职调查项目所制作的工作计划与初步实施方案,尽职调查方案中通常包括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调查方法、工作团队、工作计划、服务保障及初步实施方案等内容。

尽职调查方案是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的指导性文件。同时,通过向委托人提交尽职调查方案,可以使委托人清晰地了解到尽职调查的流程、律师在尽职调查中的工作方式与可能采用的调查手段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委托人明确尽职调查的目的、方向、工作方式和需要委托人配合的事项。尽职调查方案既可以作为在尽职调查前期准备中的阶段性成果,又能展现律师的工作量与专业素养。因此,尽职调查方案必然是尽职调查准备阶段的一个重要控制节点。

(三) 拟订详细的尽职调查提纲

尽职调查提纲是尽职调查活动纲目及要点的归纳。顾名思义,尽职调查提纲实际上就是尽职调查工作所围绕的所有活动的清单。纲举则目张,尽职调查提纲可以在律师开展尽职调查时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尽职调查提纲的基础是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提纲中除应列有需要调查的项目详情外,并应备注有相应的调查方式的说明,有的尽职调查提纲还会另外注明各调查事项的时间控制节点。一份出色的尽职调查提纲可以使后续尽职调查工作变得有条不紊、脉络清晰,团队成员可以按部就班地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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