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司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概述

公司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概述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式的选择及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确定应当综合考量多方面的因素,这是在公司法律顾问实务中较为复杂的问题之一。法律服务方式的选择和内容的确定通常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公司客户的诉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费率水平及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能力及行业惯例等。换言之,法律服务方式的选择与公司法律顾问费率水准是息息相关的。

公司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概述

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式的选择及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确定应当综合考量多方面的因素,这是在公司法律顾问实务中较为复杂的问题之一。法律服务方式的选择和内容的确定通常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公司客户的诉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费率水平及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能力及行业惯例等。

(一) 法律服务方式的类型

法律服务方式指的是法律服务的方法与形式。实践中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具体方式的选择可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公司充分协商后确定。在协商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的服务方式在工作量上的巨大差异,同时也应当注意到不同法律服务方式对律师事务所的风险也是不同的。

总体上,不同法律服务方式产生的不同工作量与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费是呈正向关系的,即工作量越大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费越高;法律服务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可能产生的风险与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费同样呈正向关系,风险越大收费越高。换言之,法律服务方式的选择与公司法律顾问费率水准是息息相关的。

1. 现场法律服务与非现场法律服务

从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场所区别,可以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划分为现场法律服务和非现场法律服务两大类。

(1) 现场法律服务

现场法律服务包括驻场法律服务和当场法律服务两种方式。

所谓驻场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与公司的约定,指派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到公司营业地点坐班,提供长期的或定期的现场法律服务。驻场法律服务在大公司中较为普遍,很多大公司支付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费用较高,同时为了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通常会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团队或其部分成员在每一工作日或一定期间内的特定工作时间在公司坐班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其中,约定每天提供驻场服务的情形相对较少,而约定每周一天、两天或三天提供驻场服务的情形较多。

驻场法律服务在通常情形下是根据公司的要求而采取的一种服务方式。但在特定情形下,为保持与重要公司客户沟通的密度和深度,以便有效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与效率,更好地进行后续衍生法律服务的“二次开发”,很多律师事务所会主动选择驻场法律服务。毫无疑问,这些律师事务所的选择是正确的。驻场法律服务对于后续法律服务机会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举一例子: 某一律师事务所在向某建设集团提供驻场法律服务时,连续三年的后续衍生法律服务的收费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出于降低法律服务成本的考虑,该律师事务所取消对该公司的驻场服务后,后续衍生法律服务收费逐年大幅度降低,最终双方解除了合作关系。

所谓当场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与公司的约定,在公司确有需要时,指派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到公司营业地点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场所,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提供当场法律服务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当场法律服务的优点是非常明显的,当场解决问题,当场进行沟通与交流,服务的效率和效果都更有保障,但是,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当场法律服务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均较高。

与驻场法律服务相同,当场法律服务方式主要是因公司的要求而进行的。但很多律师事务所在控制法律顾问服务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情形下,通常会有条件地增加对特定公司的当场法律服务次数和时间,动因与主动提供驻场法律服务是一致的。当然,当场法律服务不仅是一种法律服务方式,同时更是一种与公司沟通的方式。

需要强调的是,在保障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律师事务所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应当努力把握当场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可控性。

(2) 非现场服务

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式中,非现场法律服务是常态,是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方式。

非现场服务是指公司法律顾问团队在公司客户营业场所或其指定场所以外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在内的其他场所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非现场服务的情形较多,如: 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法律咨询; 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法律咨询; 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为公司进行法律文件审查、出具各种法律意见等其他法律服务等。

非现场服务通常节约了浪费在路途上的时间成本,这是非现场服务最大的优点; 同时,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提供非现场法律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这更有利于调动律师事务所的资源为公司法律服务提供支撑。如: 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特别复杂、重大或疑难法律问题时,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可以随时调动法律服务团队以外的其他资深律师或内部专业委员会或业务委员会等职能机构进行相应的研讨和交流,而现场服务很难做到这一点。

总而言之,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现场法律服务和非现场法律服务都是必需的。现场法律服务有现场服务的优点和必要性,非现场法律服务亦然; 部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适合采取现场服务的方式,而有些公司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则通常应采取非现场服务的方式。现场法律服务与非现场法律服务之间并无方式的优劣之别,高低之分。一般而言,在提供相同工作内容时,现场服务与非现场服务相比,现场服务工作量相对较大,时间成本相对较高。

2. 口头法律服务与书面法律服务

以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是否向公司出具书面文字相区别,可以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划分为口头法律服务和书面法律服务两大类。实际上,此种对法律顾问服务方式的划分并不十分严谨,比如: 行为类的法律服务就很难将其归类为口头法律服务或书面法律服务。

(1) 口头法律服务

口头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就相对简单的或紧急的法律服务事项以口头形式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口头法律服务包括多种方式,通常针对的是简单的法律咨询事项,或者是紧急的法律事项,其最大特点是方便快捷。口头法律服务最大的缺点是“口说无凭”,相应的法律服务事项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会互相推诿,发生不信任甚至争议。

电话咨询是典型的口头法律服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即时处理的法律事务时,公司相关负责人员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打电话给公司法律顾问团队成员,进行口头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团队成员给予口头答复。除电话咨询外,包含有法律服务内容的法律服务工作例会、沟通会、视频会议、讲座或授课、参与谈判等均为较为典型的口头法律服务方式。

毫无疑问,口头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决定了口头法律服务存在的合理性,在任何时间都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服务全部转化为书面法律服务。很多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认为口头法律服务风险较小,在提供相应口头法律服务时较易失之于严谨,这是大忌! 当下录音、录像设备发达,公司及工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极强,在进行口头法律服务时被录音或录像已为常态。因此,在提供口头法律服务时,公司法律顾问团队应当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与谨慎义务。由于口头法律服务通常为即时反应,难免失之于周全和严密,一定要留有余地,必要时应以书面法律服务形式及时对口头法律服务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以避免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口头法律服务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难度较高。没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律师是很难在口头法律服务场合较好把握专业水准的,极易出现偏差。此外,口头法律服务既是服务也是沟通和交流,要求提供口头法律服务的律师具有较强的沟通技巧和能力。律师事务所对于律师的口头法律服务能力应当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有条件的有必要制定口头法律服务规范。

(2) 书面法律服务

与口头法律服务方式相比,书面法律服务是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方式。书面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以文字形式就相关法律事项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书面法律服务并不仅指传统的以纸张等物理形式为载体的文字形式,还应包括电子邮件、电子聊天通话记录等电子媒体为载体的文字形式。

书面法律服务是较为正式的法律服务方式。书面法律服务首先应当遵循汉语或其他工作语言文字表达的用词、语法规律和习惯,同时书面法律服务更应当符合法律服务行业及律师事务所对相应法律服务的规范与要求。书面法律服务包括很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对公司所涉及的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进行文字修改,或对公司提出的法律咨询事项出具书面咨询意见;

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针对公司的法律风险状况出具《法律风险告知书》;

针对公司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或重视的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服务建议书》;

根据公司的委托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及《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书面法律服务的要求和内容在本书后续章节会有所涉及,在此不再赘述。

(二) 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确定

不同律师事务所之间对于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约定是不同的; 同一律师事务所针对不同公司所提供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差别也是很大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确定通常包括三种方式: 行业惯例、律师事务所的产品化设计或公司的定制。

1. 通常的公司法律顾问内容

公司法律顾问一般为律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的持续性基础法律服务,协助公司从事日常经营活动,从而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产生,内容通常包括以下:

解答法律咨询;

提供与顾问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

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通知、声明和往来函件等有关法律文件;

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

应顾问公司要求,就顾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建议;

应顾问公司要求,对顾问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合同签订、合同风险防范及合同履行控制与救济的法律培训; 对顾问公司经营者进行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培训;

应顾问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

应顾问公司要求,为顾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出具法律意见;

应顾问公司要求,建立和完善顾问公司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合同体系;

应顾问公司要求,就顾问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提供法律意见或 (和) 初步方案;

应顾问公司要求,为顾问公司的人事管理、用工制度、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提供法律意见或 (和) 初步方案;

应顾问公司要求,为顾问公司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以保护顾问公司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和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并规范顾问公司的经营行为;

应顾问公司要求,为顾问公司销售结算网络、授权或 (和)特许经营体系提供法律意见或 (和) 初步方案;

应顾问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应顾问公司委托,为顾问公司提供相关法律事项的尽职调查;

应顾问公司委托,参与重大、复杂项目或合同的草拟、谈判、分析、论证、见证;

应顾问公司委托,代理顾问公司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应顾问公司委托,代理顾问公司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务综合支持事务;

应顾问公司委托,代理顾问公司涉及公司 (或分公司、办事处) 登记、变更、注销及资产评估、验资和税务登记等相关法律事务;

应顾问公司委托,代理顾问公司涉及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商务调查、商务打假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法律事务;

应顾问公司委托,代理顾问公司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 (含劳动争议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2. 律师事务所的产品化设计

对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进行产品化设计是将法律服务类型以产品化形式进行结构性设计,由顾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选择。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做服务的种类,切合顾问公司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合理有效地分配律师事务所的服务人员,做到效率与质量兼顾。

例如: 某律师事务所推行的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法律服务是传统法律顾问业务的升级和专业化,顾问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不同的法律服务项目,而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顾问公司的选择制定不同的服务及收费标准。该律师事务所将公司法律服务分为高级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其中分为A、B、C三级; 中级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其中分为A、B、C三级; 初级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其中分为A、B、C三级,共分为三类九级,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以某律师事务所初级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为例:

(1) 初级C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

初级C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应当向客户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①解答法律咨询;

②提供与顾问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

③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通知、声明和往来函件等有关法律文件;

④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

⑤应顾问公司要求,就顾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建议。

在向客户提供初级C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当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网络、电话和传真等现代化信息传递方式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提高效率并节约成本; 确有需要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及时到客户营业地点提供现场服务。

指派律师团应保证与客户一个月召开一次法律服务研讨会; 本所机构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应保证对客户进行两个月一次的正式客户拜访,并参加一次法律服务研讨会; 指派律师团队每年度向客户提交书面的《法律服务年度工作报告》,客户确有需要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向客户提交书面的《法律服务季度工作报告》或《法律服务月度工作报告》。

(2) 初级B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

初级B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应当向客户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①解答法律咨询;

②提供与顾问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

③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通知、声明和往来函件等有关法律文件;

④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

⑤应顾问公司要求,就顾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建议;

⑥应顾问公司要求,对顾问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合同签订、合同风险防范及合同履行控制与救济的法律培训; 对顾问公司经营者进行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培训;

⑦应顾问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

在向客户提供初级B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当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网络、电话和传真等现代化信息传递方式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提高效率并节约成本; 确有需要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及时到客户营业地点提供现场服务。

指派律师团队应保证与客户一个月召开一次法律服务研讨会;本所机构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应保证对客户进行两个月一次的正式客户拜访,并参加一次法律服务研讨会; 指派律师团队每年度向客户提交书面的《法律服务年度工作报告》,客户确有需要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向客户提交书面的《法律服务季度工作报告》或《法律服务月度工作报告》。

(3) 初级A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www.xing528.com)

初级A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应当向客户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①解答法律咨询;

②提供与顾问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

③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通知、声明和往来函件等有关法律文件;

④协助审查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

⑤应顾问公司要求,就顾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建议;

⑥应顾问公司要求,对顾问公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合同签订、合同风险防范及合同履行控制与救济的法律培训; 对顾问公司经营者进行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培训;

⑦应顾问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

⑧应顾问公司要求,为顾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出具法律意见 (不含尽职调查内容)。

在向客户提供初级A类公司法务综合支持服务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当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网络、电话和传真等现代化信息传递方式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提高效率并节约成本; 确有需要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及时到客户营业地点提供现场服务。

指派律师团应保证与客户一个月召开一次法律服务研讨会; 本所机构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应保证对客户进行两个月一次的正式客户拜访,每月参加一次法律服务研讨会; 指派律师团队每年度向客户提交书面的《法律服务年度工作报告》,客户确有需要时指派律师团队应向客户提交书面的《法律服务季度工作报告》或《法律服务月度工作报告》。

3. 对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定制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具体的法律服务内容,这样一方面能够适应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另一方面能够节约公司开支,降低公司成本。

例如,某公司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具体为:

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提供合同期内的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项目开发尚未进入相应阶段,则律师事务所不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1) 日常法律事务

①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经营遇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问题提供意见和咨询,包括但不仅限于出具的必要的法律意见,参与起草、修订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制度流程的合法审查; 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提供法律风险管理的整套方案,在制度和流程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发生;

②应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审阅其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有关的文件;

③就房地产开发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④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向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⑤参加商业 (项目) 或其他法律事务的谈判,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的商业 (项目) 谈判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掌握与谈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

⑥草拟、修改、审查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⑦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员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两次,由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决定内容;

⑧对房地产开发分公司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⑨应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⑩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进行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各种法律事实和行为代办公证;

协助办理各种类型的行政登记、注册手续,如工商登记、税务、商标注册、鉴定、专利申请登记等;

如房地产开发分公司面临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或仲裁,行政复议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根据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办理其他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事务。

(2) 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事务

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所属项目从开发模式论证、投资决策、土地使用权取得、三旧方案审批、房地产项目立项与审批、项目融资、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与履行、商品房销售租赁、项目招商、运营管理、策划推广、前期物业管理等全过程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出具必要的法律服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用地及前期

A. 就项目开发模式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策划和制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方案,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B. 解答与项目开发有关的法律咨询,提供与三旧改造有关的法律信息,就三旧改造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策划和制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方案,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C. 协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参与同政府或三旧办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磋商与谈判;

D. 就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参与起草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提供《投资风险控制方案》,如有需要,负责提供《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E. 全程跟踪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 (项目) 转让活动,提供全方位动态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审查有关法律文件、草拟有关合同及协议、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提供尽职调查被告、拟定转让合同、办理转让手续;

F. 应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草拟项目公司设立文件,保留但不限于合同、章程及有关合作的其他协议文件,处理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G. 起草、修改、完善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参与配合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受让土地;

H. 就项目地块改造涉及的房屋处置、租赁关系的解除及补偿安置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拟订、审查委托拆迁协议与产权补偿安置协议;

I. 协助解决房屋拆迁中有关法律问题;

J. 协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安置公告等;

K. 协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纠纷,参与相关谈判,提供相关的法律方案;

L. 参与专业顾问公司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M. 参与同专业顾问公司的谈判,草拟审查与专业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

N. 参与同专业管理公司的谈判,草拟审查与专业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

O. 对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委托的专业咨询公司或策划公司提出的方案给予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方案合法合规;

P. 参与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②项目融资

A. 为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进行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设计方案,参与谈判,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

B. 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论证以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如有必要,论证通过信托基金等其他融资渠道进行融资的可行性并出具法律建议;

C. 根据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参与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融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D. 协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准备贷款资料,协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解除等手续,草拟、审查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③工程建设

A. 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为招投标过程提供法律意见;

B. 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勘察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C. 参与洽谈,草拟、修改、审查工程施工合同;

D. 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法律可行性论证;

E. 应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资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分包合同;

F. 协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进行合同管理,收集与妥善保管反索赔资料、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变更洽商函、文件的法律审查;

G. 起草、修改、审查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H. 协助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I. 参加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J. 对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所涉及的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及处理方案;

④开发经营

A. 开发项目转让,应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设定项目转让方案,拟订项目转让协议,协助合同履行与办理有关手续;

B. 进行项目招商、租赁、销售策略和运作模式的法律框架结构分析;

C. 参与房地产开发分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广告商、策划代理公司,招商机构、酒店管理公司、专业管理公司等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协议;

D. 协助审查有关楼宇预售、销售、招商、推广的广告内容;

E. 草拟、修改、审查招商文件、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及相关法律文件;

F. 协助督促购房者还款,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

G. 就租赁经营设计的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应房地产开发分公司要求参与租户谈判,起草、修改房屋租赁合同,协助督促承租者履行义务,协助处理物业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H. 为项目地块建设完成后的物业的分配、销售、营运以及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持;

I. 协助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处理开发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或法律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参与协商,出具必要的法律文书。

⑤物业管理

A. 参与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物业管理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

B. 协助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有关争议;

⑥为历史遗留房地产项目处置、产权登记、管理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⑦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在合同期内,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