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加强重点人员预警管理
随着当前社会治安环境的变化,公安机关已经将“五类重点人口管理”提升为“七类重点人员管控”,这七类重点人员涉恐、涉稳、涉毒、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肇事精神病人以及重点上访人员都具有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的潜在威胁。为此,要以基层公安机关为核心,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对这些重点人员以及一些性格孤僻、人格缺陷、行为反常且容易走极端、对社会极端不满的高危人员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加强排查、登记、治理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联通联动预警机制,对这些重点、高危人员以及涉及的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动向明、严管控,并逐一落实教育、疏导、稳控等具体措施,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经济帮助、思想疏导、人文关怀等工作,使他们随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着力消除对抗、仇视等不良心理,将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犯罪的隐患。
2.切实强化治安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和危爆物品管控
一是加强治安重点场所安保工作。重点场所,主要是指人群集中的商业区域、地标性建筑、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及公共交通工具等,这些都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人选择袭击概率比较高的场所。在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中需大力加强对这些重点场所的治安巡逻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控建设,尽最大可能排除相关风险因素。要充分发挥我国特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的优势,党、政、警、民多位一体,发挥整体合力,普遍建立和推行社区基层联防组织应急反应机制,形成一点遭袭、多级联动、反应快捷、速到速胜的“大联防”布局,全力防范和遏制极端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www.xing528.com)
二是强化危爆物品管控。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人往往借助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作为作案工具。公安机关要切实提升危爆物品管控实效,严格落实严打、严治、严防、严管工作要求,全力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危爆物品实施极端暴力行为。第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理念,完善监管责任体系,逐级落实危爆物品管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系数。第二,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对辖区内重点部位场所、重点物品、重点人员进行涉危涉爆安全隐患排查;全力清缴社会流散的爆炸物品、自制枪支、管制刀具以及剧毒剧腐等危险品;尤其对车站、机场、地铁、大型集会场所等重点部位更应注意严查严防,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对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别有用心人员要能够及时发现,即时处理。第三,加大对危爆物品管控工作的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危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布涉危涉爆举报电话,并给予相应奖励,鼓励群众主动发现和检举相关线索信息。
3.提升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预测预警能力
提高对各类风险矛盾的预测预警能力是有效预防犯罪、管控社会治安的前提和基础。而只有在信息获取、情报研判上狠下功夫,及时收集、发现和掌握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线索和动向,才能够做好超前预测预警。随着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的不断深入实施,应当树立大情报观念,打破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开辟多层次、多渠道的情报信息来源,有效整合公安、安监、司法、综治维稳、劳动监察等部门和社区的信息资源,对案情、社情、舆情等多方信息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对各类矛盾、风险的预测及预警。同时,将“互联网+”概念引入传统的技防体系,以大数据建设为支撑,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构建以视频监控、智慧安防、技防监测报警设备等现代技防为核心的犯罪预警防控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及早发现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线索,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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