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支持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应用于精神卫生领域,后来逐渐运用于心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学领域。首先将社会支持理论引入犯罪学领域开展开创性研究的是美国知名犯罪学家弗朗西斯·卡伦(Francis.T.Cullen)。卡伦深入分析在犯罪学领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控制理论后,明确指出社会控制理论对社会支持作用的忽视:社会控制理论强调人人都有犯罪动机这一性恶论,忽略人有给予社会支持的利他性和接受社会支持的需要;社会控制理论强调社会控制和自我控制对预防和降低犯罪的作用,忽略了社会支持对犯罪的直接影响;社会控制也给人一种外在性控制以及强迫性控制的被动感觉。[1]所以,1994年卡伦正式提出重视社会支持在预防和降低犯罪中的作用,并归纳了有关社会支持的14个著名命题:1.由于较少的社会支持,美国比其他工业化国家有更高的犯罪率;2.一个社区的社会支持越低,该社区的犯罪率就会越高;3.家庭支持越多,其成员的犯罪可能性就越低;4.一个人得到社会网络的支持越多,其犯罪的可能性就越低;5.社会支持降低犯罪压力的影响;5.在人的生命里程中,社会支持增加人们抵抗犯罪影响的可能性;7.社会支持缺乏感与卷入犯罪可能性成正比;8.提供社会支持降低提供者本人犯罪的可能性;9.当支持守法的力量超过支持犯罪的力量时,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降低;10.社会支持是有效社会控制的前提条件;11.一个支持者的司法矫正系统有助于降低犯罪;12.社会支持导致更有效的警务;13.社会支持降低犯罪受害的可能性;14.社会支持减少犯罪受害者的心灵创伤。[2]根据卡伦的研究,社会支持程度越高,则犯罪的可能性越低,社会支持一方面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直接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社会支持也会影响社会控制的诸多因素,从而间接预防和减少犯罪。社会支持在预防和减少犯罪过程中的功能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1.社会支持具有缓冲器的功能。当一个人感受到家庭或者社区的支持时,这种感受有助于减轻社会紧张和压力的负面影响,进而降低从事越轨和犯罪行为的可能。2.社会支持可以培养人的利他观念或行为。一个具有明显利他思想和行为的人会更少地从事犯罪行为。3.社会支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行为方向。4.社会支持是社会控制有效性的前置条件。5.给予社会支持也可以减少犯罪的可能性。[3]
20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支持理论开始进入我国社会学研究领域,国内研究者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目的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社会支持”。社会支持理论在国内进入犯罪学研究领域则只有短短十几年的时间,是一种正在发展完善中的理论。有研究者提出:“社会支持指的是由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会网络向特定对象 (一般为弱势群体)提供的可以缓解个体心理压力、并能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物质上的或精神上的给予。社会支持具有四方面特征:1.社会支持的提供者为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会网络,该网络由不同的社会层次组成,如政府、群体或个人等。2.社会支持的接受者一般为需要接受支持的个体,大多为弱势群体。3.社会支持的内容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4.社会支持具有缓解个体心理压力、并能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功能。”[4]
本书所论及的预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社会支持系统是指由政府、群体或个体多元主体所构成的社会支持者向特定个体或弱势群体提供各种物质或精神支持与帮助的相对稳定的体系。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保障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从而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弱势群体犯罪。社会支持系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改善弱势群体生存条件,提高弱势群体适应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化解偏激、极端的不良情绪,增加了犯罪预防与控制的长远性、有效性。“相对于单向度的社会控制来说,社会支持以治理社会的方式来治理犯罪,倡导非强制性的预防犯罪措施,这也符合当前政府所倡导的以稳妥和建设性方式维护社会安全的刑事政策。”[5]社会支持理论“强调一种以治理社会、解决各项社会深层问题的方式预防犯罪的战略思想,契合当前多元化治理和善治的时代背景”。[6]
从社会支持的角度探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预防体系建设,契合我国的文化背景,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是社会支持理论与我国集体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相契合。
社会支持是集合广泛的社会资源对特定的社会弱势群体从精神到物质等多个层面进行无偿的帮助和支持,其所主张的利他性、高社会性,体现着以集体的力量传递关心、互助、友爱等社会意识,正与集体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理念相契合。我国的文化内涵中自古以来就有倡导集体主义的历史基因,如今“集体主义”更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导舆论所强调的核心价值理念。(www.xing528.com)
二是社会支持理论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相契合。
社会支持提倡通过各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或物质帮助缓解个体心理压力,抵御社会风险,并以此影响个体做出积极的行为选择,实现社会文化的融合,以更多地化解、消除社会矛盾。并且,这种支持和帮助是“互构”的、“双向”的,社会与弱势群体之间是自觉与主动,互为主、客体的关系。这正契合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人、理解人、保护人、发展人,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
三是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当前社会分层严重、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矛盾多发、需要帮扶的弱势群体、社会边缘人群呈扩大趋势,建设健全、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正是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有效支撑。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实际上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支持和帮助,能够有效降低社会冲突,增进个体身心健康和幸福感,促进更广泛的亲社会行为,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这对于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要特别强调社会支持系统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有操作性的、针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人和潜在犯罪行为人的社会支持系统,努力构筑融物质帮扶、思想引导与心理救助为一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使社会边缘人群摆脱被抛弃感、无助感,从而融入主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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