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内容提要】本章为本准则的财务会计报告部分,从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六条,共八条。本章的主要内容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及组成,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定义、组成项目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附注的定义及组成。
第三十九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本条是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定义及组成的相关规定。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财务会计报告定义及组成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表是会计工作的最直接“成果”,经过确认、计量等一系列加工过程,企业需要将日常经营活动的结果最终以书面的形式向报表使用人加以汇报。财务报表就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
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编制受到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严格制约,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并保证列报的一致性。
二、财务会计报告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具体来说,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为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贷款决策提供信息。企业的投资者作为企业风险资本的提供者,是企业外部最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将作为投资者判断投资风险和投资报酬、确定投资方向、考量经营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职情况、决定企业的人事安排与待遇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2.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为单位加强经济管理提供资料,财务会计报告有助于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分析、检查单位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考察单位资金、成本、效益等计划指标完成程度,分析经营管理中的成绩和不足,采取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为编制下期计划提供依据。
3.财政机关通过行政单位上报的会计报表,便于掌握各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正确地核算预算支出,还可以了解各单位执行预算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做好预算会计工作,提高预算管理质量。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本条是关于财务报表组成的相关规定。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财务报表概述
事业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日常会计核算,需要定期通过一套完整的结构化的报表体系来科学地列报其生产经营的有关情况。财务报表应当较为全面、系统、概括地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全貌。投资者、债务人和税务机关等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则通过全面阅读和综合分析报表,可以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过去和当前的状况。因此,财务报表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总结,是通过对日常核算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计算和汇总编制而成的;同时也是沟通投资者、债权人、税务部门等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与事业单位管理层之间信息的桥梁和纽带。
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通俗地讲,“财务报表=3张会计报表+附注”。
其中,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结余情况。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三张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二、注意问题
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必须同时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三张。
财务报表中相关项目所反映的交易和事项,事业单位没有发生的,不得在该项目中按“0”填列,而应空置,这是因为两者表示的经济意义不同,这样会给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带来误导性信息。
第四十二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应当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本条是关于资产负债表定义及列示的相关规定。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资产负债表的定义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对资产负债表的定义,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负债表是一张反映某一特定时点的会计报表,而不是某一特定期间的会计报表,从会计科目的角度来看,反映的是会计科目在某一时点的结余额。
2.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通常是通过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及其相互关系来反映的。
3.按年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事业单位在每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按月份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事业单位在每个月月末最后一天的财务状况;按季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事业单位每个季度末最后一天的财务状况。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和组成项目
1.资产负债表的设计理念
资产负债表遵循了“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一等式的要求,把事业单位在特定时日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与之相对应的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债务及偿债以后的净资产充分反映出来。因此,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采用了账户式结构。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分为表头和基本内容两部分。表头部分主要注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和报表所使用的货币单位。基本内容部分是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分为左右两部分,每部分各有四栏,包括科目编号、科目的部类(资产部类、负债部类)、年初数、期末数。报表完成后,还应分别盖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复核、制表等人的印章,以示对报表内容所负的责任。
2.资产负债表的组成项目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是左右结构,左方列示资产,右方列示负债和净资产。资产项目按资产流动性的强弱分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在负债项目的排序上,借入款项的重要性居于首位,其余负债项目主要按重要性和流动性的强弱排序。净资产项目按是否限定用途分为限定用途净资产和非限定用途净资产,其中,非限定用途的事业基金排列首位,其余净资产按规模大小和重要性的强弱,依次排列为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1.资产类项目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预付给商品或者劳务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存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如将在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1)“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无形资产原价”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累计摊销”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各项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待处置资产损溢”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15)“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按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待处置资产损溢”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2.负债类项目
(16)“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应缴税费”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应交未交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缴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18)“应缴国库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国库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应缴财政专户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应付票据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按合同规定预收但尚未实际结算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应付未付的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如承担的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偿还的长期负债。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6)“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本金。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7)“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各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净资产类项目
(28)“事业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期末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专用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置或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滚存的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非财政补助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如“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若不为“0”,本项目金额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5)“事业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应为“0”。
(36)“经营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若不为“0”,本项目金额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四、资产负债表的分析与利用
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期初、期末数据,通过计算可以生成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这些指标对于了解并掌握事业单位的发展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事业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有助于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一目了然地从资产负债表上了解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的资产总量及其结构。
第二,利用流动资产合计和流动负债合计可以计算生成流动比率,利用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可以计算生成资产负债率,反映事业单位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第三,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期初数据变动可以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变动趋势。利用期初、期末固定资产金额可以计算分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扩张程度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利用期初、期末净资产可以计算分析资本保值增值率等。
【例8-1】某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事业单位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的余额如下表所示:
要求:编制2012年度该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
解析:根据该事业单位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编制该单位2012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第四十三条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的构成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本条是关于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定义及列示的相关规定。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的定义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主要涉及事业单位收入和事业单位支出两个方面。
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与传统的经费收入相比,事业单位收入是“大口径”收入,不仅包括与经费收入对应的财政补助收入,而且也包括非财政补助收入的其他各项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反映了事业单位获取非偿还性资金的能力。与企业的收入相比,事业单位收入范围更为广泛。企业必须将所有者投入的资金(包括初始投入和后续投入)与这些资金运动产生的资金流入区分,以便正确计算资金的收益情况,因此所有者投入资金的增加直接增加所有者权益,不能作为企业收入;事业单位资金供应者不要求资金上的回报,因此没有必要区分投入资金与资金运动产生资金流入。资金供给者无偿供给的资金,社会损赠的资金,以及事业单位运用资金产生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都是事业单位的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其财政补助资金必须按拟订的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的情况统筹安排,上述收入原则上不得用于经营支出;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正确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经营支出的项目不得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注意不断优化事业支出中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的比例,严格编制管理,减少超编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以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的支出;事业支出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开支。
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与项目组成
收入支出表的主要内容是事业单位本期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支出、形成的结余及其分配情况。按照时间划分,收入支出表可分为月报和年报两种。收入支出表的月报反映收入、支出的本月数。收入支出表的年报反映事业单位整个预算年度中获得的各种收入、发生的支出、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有关项目应根据总分类账户和有关明细分类账户的年末余额填列。
根据“收入—支出=结余”这一等式,表格分收入、支出两个主要部分,主要有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本期事业结转结余、本期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七个项目,并设置“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截至报告日累计发生的数额)两个栏目。也可采取分资金类别的三栏式,设收入、支出、结余三栏,以便与三类科目相对应。
三、收入支出表的编制
1.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1)“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补助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财政补助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
(2)“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www.xing528.com)
(3)“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使用财政补助发生的各项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或者根据“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2.本期事业结转结余
(4)“本期事业结转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除财政补助收支、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事业类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类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5)“事业类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事业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捐赠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接受现金、存货捐赠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6)“事业类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各项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或者根据“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上缴上级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缴上级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本期经营结余
(7)“本期经营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期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经营收入”项目金额减去“经营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8)“经营收入”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9)“经营支出”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
(10)“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实现的经营结余扣除本年初未弥补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前的余额填列;如该年末余额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5.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11)“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除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之外的结转结余金额。如本表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为正数,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本期事业结转结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如本表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为负数,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本期事业结转结余”项目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2)“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除财政补助收支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减去各专项资金支出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中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金额合计数减去本年借方发生额中专项资金支出转入金额合计数后的余额填列。
6.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
(13)“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除财政补助之外的其他结余金额。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金额减去“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14)“应缴企业所得税”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15)“提取专用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7.转入事业基金
(16)“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的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按照本表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金额减去“应缴企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上述(10)~(16)项目,只有在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时才填列;编制月度收入支出表时,可以不设置此七个项目。
四、收入支出表分析
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事业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情况的统计,计算出事业单位各项结余,主要说明了事业单位无偿取得的资金是否能够维持单位运营的需要,事业单位资金供给者可以就此决定维持或扩大事业单位业务规模所需资金的多少。
【例8-2】某事业单位2012年发生收入支出情况如下:
1.收到财政补助200万元,存入银行
2.发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各50万元
3.从服务对象方面取得业务收入400万元
4.发放工资时代扣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0万元
5.领取材料40万元,用于本单位基本业务活动
6.收到上级补助收入6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100万元
8.该单位获得其他收入80万元
9.事业单位发生事业支出300万元
10.按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80万元
11.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70万元
12.发生其他支出150万元
13.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分别为150万元和100万元
14.发生非财政补助结转30万元
15.该年事业单位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万元
16.提取专用基金30万元
编制该事业单位的年度收入支出表如下:
第四十四条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本条是关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定义及列示的相关规定。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的定义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具体说来,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补助支出两方面。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在我国传统的预算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下,该资金也称为经费,收到的该笔资金称为拨入经费。
财政补助支出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目标,按照规定的标准将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地拨付给企业和个人,以影响相对价格结构,进而调节资源配置结构和供求结构的一种政府转移性支出。
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的结构与组成项目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的主要内容是事业单位本期的各项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结余情况。主要有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调整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本年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本年上缴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本年财政补助收入、本年财政补助支出、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七个项目,每个项目下分设明细科目,并设置“本年数”、“上年数”两个栏目。
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的编制
1.“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初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余额。各项目应当根据上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中“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本年数”栏的数字填列。
2.“调整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因本年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事项而对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调整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3.“本年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4.“本年上缴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按规定实际上缴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
5.“本年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6.“本年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本年度发生的财政补助支出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补助支出数填列。
7.“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本年末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余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四、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分析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事业单位不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通常以社会公益为主要发展取向,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兼顾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财政补助要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事业单位要从社会效益和减轻财政负担的大局考虑。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主要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便摸清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的现状,再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
【例8-3】某事业单位上年度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如下:
由于该事业单位调整事项,调整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情况如下:
本年发生人员经费80 000元,日常费用120 000元,医疗卫生项目90 000元,科学技术项目100 000元。财政补助结转上缴300 000元,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各150 000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各75 000元,财政补助结余上缴160 000元。本年收到员工薪酬财政补助50 000元,日常经费财政补助90 000元,教育项目补助80 000元。同时本年发生员工薪酬财政补助支出30 000元,日常经费支出60 000元,教育项目支出50 000元。
编制该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根据上述数据,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如下: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续表)
(续表)
第四十五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条是关于附注定义及其内容的相关规定。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附注的定义
对于附注的理解,应该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附注披露的信息应是定量、定性信息的结合,表现为明细资料和文字描述,从而能从量和质两个角度对事业单位的经济事项完整地进行反映,也才能满足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2.附注应当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有顺序地披露信息。由于附注内容较多,因此应分类披露,条理清晰,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以便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理解和掌握,也能更好地实现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3.附注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以有助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联系相关联的信息,并由此从整体上更好地理解财务报表。
二、附注披露的内容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会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
附注披露的内容有如下要求:
1.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事业单位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收入支出以及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事业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2.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对于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应就其主要构成做出进一步的说明,若会计期间内出现项目的增减变动,均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批露。事业单位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重要报表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并且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在披露顺序上,一般应当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的顺序及其报表项目列示的顺序。
3.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说明事业单位的一般情况:事业单位概括及结构等内容;事业单位的会计政策,包括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期间、记账原则、计价基础等内容;对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应说明其变更的情况、原因及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影响。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编制要求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认真审核所属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事业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有以下要求:
1.数字真实
事业单位编制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将本期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进行对账和结账,并对各项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表从账出、账表一致。
2.计算准确
事业单位编制会计报表必须做到计算准确,正确无误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编制会计报表时,必须认清报表项目和账簿的构成及对应关系,厘清会计报表所列数字的勾稽关系,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和有关报表工作底稿,使会计报表的编制准确无误。
3.内容完整
事业单位编制会计报表必须做到内容完整,全面系统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编制会计报表时,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内容编制,对规定填列的各项指标,无论是表内项目或是补充资料,都必须填列齐全,以保证会计报表体系所反映经济内容的完整性。
4.报送及时
事业单位编制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报送及时,及时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编制会计报表时,必须安排好会计工作计划和人员分工配备,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报送给规定的对象,以便有关各方及时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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