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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报告(2015):大灾风险分散与应对情况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共体成立以后,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专业服务,组织开办全国农业气象灾害情况分析培训会、进一步深入研究农业再保险体系与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课题工作、为成员公司举办创新型产品专家评审会等工作,探索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农业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管理体系,努力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随着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逐步健全,大灾风险造成的损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分散,保险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

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报告(2015):大灾风险分散与应对情况

1. 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成立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但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的大环境下,我国农业保险体系面临大灾风险的可能性日益凸显。从国际情况看,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均由国家成立专门机构,依法对农业再保险进行支持,以确保分保渠道稳定,从而保证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健经营。在近年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保监会借鉴国际经验,形成了建立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基本思路,即综合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建立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精神,统筹利用国内农业保险承保能力,完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减轻对国际再保险市场的依赖,2014年11月21日,境内所有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发起成立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农共体”),集行业之力形成境内农业保险风险分散集成平台。

成立农共体的主要目的,一是确保农业保险体系稳健运行。我国农业再保险对国际市场依赖性较高,再保险供给渠道波动性较大。同时,受全球变暖的影响,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概率在不断增加,区域性、流域性风险正在逐步暴露。2013年黑龙江特大洪涝灾害(赔付超过27亿元)、2014年辽宁特大旱灾(赔付超过10亿元)和海南两次台风,相关省份均出现了巨额超赔。成立农共体,有利于确保境内农业保险分保渠道的稳定。二是为农业保险扩大覆盖面和提升保障程度提供支撑。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时期,农业生产逐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投入规模更大,面临风险更高,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需求也必然更加强烈。2007年至2014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69亿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25.7亿元,业务规模跃居世界第二。随着保障水平与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成立农共体,有利于稳定直保机构信心,支持其扩面提额。三是支持促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目前,我国一些高风险业务和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如渔业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在国际再保险市场难以分出。成立农共体,将高风险业务与传统农业保险业务统一安排再保险,可以解除直保公司后顾之忧,支持其积极开发农户迫切需要的高保障产品。同时,农共体还可以发挥数据积累与研究作用,提高行业风险管理、产品创新与经营管理水平,为国家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积累经验、探索道路。

在主体构成上,如表2.6所示,农共体由境内所有23家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保险公司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农共体发起公司自动成为农共体成员,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愿加入。农共体成员公司一旦加入,三年内不得主动退出,提供的分保能力也不得降低,确保境内再保险供给的稳定。在业务范围上,农共体既可分保财政保费补贴型险种,也可分保商业性险种,以及目前再保安排存在较大困难的养殖业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型业务。在运行机制上,成员大会由成员公司构成,是农共体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下设管理机构。在经营规则上,农共体遵循国际惯例,实行竞争性谈判和市场化定价原则,由农共体与其他再保人同台竞价,待价格达成后,成员公司须按照同一价格和同一条件,将不低于50%的分出业务分给农共体,确保境内外分保价格和条件一致。

表2.6 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发起公司

从2015年农业保险再保险业务续转情况看,农共体起步稳健,在整合行业资源、扩大再保险保障、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开始积极发挥作用。

一是有效整合行业资源,确保农业保险再保险渠道稳定。通过有效整合成员公司承保能力,农共体可为我国未来三年农业保险市场提供不低于2500亿元的风险保障,满足国内农业保险再保险分保90%以上的需求。

二是发挥风险集成平台作用,增强农共体国际市场定价话语权。农共体充分发挥国内农业保险风险分散集成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在国际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2015年,农共体担任首席再保人的再保险业务市场份额超过85%,改变了过去主要由国际再保人定价的被动局面,特别是避免了以前年度大灾后国际市场再保险价格立即大幅上涨现象的发生。

三是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推动农业保险发展转型升级。农共体充分发挥再保险在数据分析、灾害评估、精算技术和数据模型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成员公司产品创新、科学厘定费率、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农共体成立以后,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专业服务,组织开办全国农业气象灾害情况分析培训会、进一步深入研究农业再保险体系与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课题工作、为成员公司举办创新型产品专家评审会等工作,探索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农业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管理体系,努力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

2. 农业保险应对大灾风险典型案例

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而且种类较多的国家,大灾风险对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制约了农业生产转型和结构调整,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逐步健全,大灾风险造成的损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分散,保险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

专栏6:保险业积极行动,应对辽宁特大旱灾

一、灾害概述

2014年1月1日至8月23日,辽宁全省平均降水量317.8毫米,比多年同期均值少37.5%,特别是2014年6月下旬之后,受降雨偏少和高温天气的影响,辽宁省多个地市遭受了严重的旱灾。据统计,7月1日8时至8月10日18时,全省平均降水量83.4毫米,比2013年同期减少66.9%,比上次大旱之年的2009年减少33.2%,是1961年以来的最小值,由于连续半个多月无有效降雨,全省水库蓄水明显减少,有56座小型水库干涸,467条中小河流断流,1.73万眼机电井出水不足。受降雨偏少和高温天气的影响,葫芦岛、阜新、朝阳、锦州等多个地市的土壤含水率在4%~9%,墒情严重不足,辽宁省遭受了53年一遇的严重旱情。

很短时间内,旱情就蔓延至全省9个地市、50个县区,受灾人口达460.3万人,有20.7万人及5.8万头大牲畜出现临时性饮水困难。全省作物受旱面积已达2429万亩,其中干枯262万亩,重旱783万亩,轻旱138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56.5亿元。2014年辽宁特大旱灾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发展迅速,半个月时间,全省受旱面积从113万亩发展到2429万亩;二是程度严重,辽西地区坡耕地作物大部分绝收;三是影响面大,旱灾发生正值作物灌浆期,受旱直接影响产量和品质

二、保险理赔工作开展情况

1. 主要赔付情况

本次旱灾辽宁全省种植业保险受灾面积1926万亩,赔付金额9.3亿元。从各地市情况来看,受灾较为严重的地市分别为葫芦岛、朝阳、锦州,主要集中在辽西地区。其中,朝阳受灾面积364.49万亩,估损金额2.12亿元;锦州受灾面积208.9万亩,估损金额1.2亿元;葫芦岛受灾面积254.55万亩,估损金额2.1亿元。从各机构情况来看,人保财险赔付受灾面积732.3万亩,赔付金额4.2亿元;中华联合赔付受灾面积342.8万亩,赔付金额1.5亿元;安华农险赔付受灾面积502.3万亩,赔付金额1.9亿元;中航安盟赔付受灾面积173.9万亩,赔付金额1亿元;安邦财险赔付受灾面积125.2万亩,赔付金额0.3亿元。

2. 保险机构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启动应急预案。旱灾发生后,各保险机构均成立了以省市县三级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旱灾理赔应急工作小组,开设旱灾理赔“绿色通道”,全力做好灾后损失查勘理赔工作。二是加强人力物力投入。各公司加强查勘车辆和查勘人力投入,聘请农业专家参与查勘定损工作,到理赔期结束,全行业累计投入人力达10万人次,理赔费用投入3000多万元。三是引进先进查勘技术。各承保机构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与人力实地查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灾情查勘估损。5家机构动用无人查勘机200余架次,中华联合和中航安盟等机构启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进行查勘。四是争取资金支持。各公司积极争取总公司的政策支持,在财政补贴尚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开辟赔款支付“绿色通道”,确保赔付资金足额到位。如中华联合财险总公司对辽宁旱灾赔款实行即报即拨制度,第一时间保证赔款支付到位;对于已经绝收定损的投保农户,各承保机构实施预付赔款机制,确保农民生产生活。

专栏7:积极应对风雹灾害,护航新疆农业发展

一、灾害概述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气象灾害总体偏重,发生的主要灾害有大风沙尘、干旱、低温霜冻、暴雨冰雹雪灾等。其中,春夏季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全疆范围内大风沙尘灾害(部分时段、局部地区还伴有低温冻害),以及夏秋季局部雹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尤为严重。

1. 4~5月大风沙尘灾害

棉花等喜温作物播种和苗期的4-5月,新疆共出现了7场明显的强对流天气过程:发生频次居历史同期第一位,全区15个地州市共94县次遭受大风沙尘侵害。其中,14地州市45县次还伴有低温冻害。强对流天气造成已播农田地膜、滴管带被掀,部分早播并已出苗的棉苗被风吹死或受冻死亡,致使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简称博州)、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简称巴州)、阿克苏等地区不少棉田多次重播,棉田“大小苗”现象严重,温室大棚倒塌、棚膜被掀,果树茎枝折断、幼果脱落。据统计,4~5月的因大风沙尘共造成1750万亩以上农作物、近9000座温室大棚受灾,直接经济损失约21亿元;因伴随低温冻害农作物成灾面积121.1万亩,直接经济损失约5.8亿元。(www.xing528.com)

表2.7 2014年4~5月新疆大风沙尘灾害情况表

2. 6~9月冰雹灾害

6~9月,是新疆各类农作物的主要生长期,北疆北部、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博州和巴州等地共出现32县次的冰雹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60万亩,直接经济损失约8.9亿元。其中,尤以阿克苏地区受灾最重。6~9月间,阿克苏地区共15县次遭受雹灾,造成28.5万余亩农作物受灾,部分县市重复受灾,以棉花受灾最为严重。9月10日,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遭遇2014年全疆最强冰雹袭击,持续落雹时间长达11分钟,直接经济损失近4.5亿元。

表2.8 2014年6~9月新疆冰雹灾害情况表

二、保险理赔情况

(一)赔付情况

2014年,新疆农业保险共支付风雹灾害(部分强对流天气过程还伴有低温冻害)赔款18.12亿元,占全年农业保险赔款的66.89%,较2013年全年农业保险赔款高1.28亿元;理赔面积1777.96万亩,占全年理赔面积的88.91%;理赔受益农户51.54万户次,占全年理赔受益户次的77.33%,是2013年全年农业保险理赔受益户次的1.37倍;户均赔款约3516元,相当于2013年全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的47.2%。特别是在“4.22~4.24”大风沙尘及冰冻灾害中,新疆保险业累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9.79亿元,理赔面积1019.97万亩,受益农户超过27.84万户次。

(二)经验做法

1. 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发挥保险应灾最大效用

一是简化理赔程序。针对4~5月大风沙尘灾害早发、频发,几乎与农业保险集中承保期相重合的情况,保险机构坚决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将已交费且投保资料齐全,但尚未完成承保全部流程的乡镇集体投保农户全部纳入理赔范围。二是改进赔款支付方式。针对被保险农户在风雹灾后急需资金购买农资,以尽快重播、补种抢抓农时恢复再生产的客观实际,放宽监管要求,保险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报备后可以向受灾被保险农户发放现金赔款。三是创新预付赔款制度。为解决受灾被保险农户燃眉之急,部分保险机构打破常规,将预付赔款直接购买生产资料发放给受灾农户,节约受灾被保险农户生产成本和时间成本,帮助受灾被保险农户以最快速度恢复再生产。

2. 完善基础性工作,夯实保险服务长效机制

一是改进农业保险产品。2014年,结合风雹灾害发生时段特征、农业生产周期特点,各经办主体持续推进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改进工作,将种植业险承保起期从苗齐提前至播种期,将起赔点由30%降低至10%~20%,取消了绝对免赔。初步测算,通过产品改进,新疆被保险农户在2014年风雹中可多获赔款1.8亿元。二是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各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要求,建成基层“三农”服务站点2094个,以村干部、乡“七站八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协保员队伍在应对风雹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推动理赔管理规范化。2014年,新疆保监局牵头各经办主体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各项农业保险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理赔服务流程,推行承保分户凭证发放入户,规范承保理赔公示方式,探索建立了种植业险查勘定损技术标准,为应对风雹灾害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专栏8:充分发挥经济补偿和灾害管理功能 应对特大台风灾害

一、灾害概述

1.“威马逊”台风基本情况

2014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于7月19日7点左右在广西防城港市光坡镇沿海登陆,7月20日凌晨从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逐渐离开广西进入越南北部。这次台风灾害特点:一是风力大。“威马逊”在广西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48米/秒(15级,强台风级),是新中国成立后有记录以来进入广西的最强台风,防城港、北海等9个地市出现8级以上大风,北部湾海面出现了10~13级阵风、13~17级大风。二是滞留时间长。“威马逊”在广西内陆以强台风级和台风级共持续了9个小时,为历史罕见。三是降雨强度大。有5个地级市的12个县(区)的21个乡镇出现超过300毫米的过程总雨量。四是多河流出现超警戒洪水。受强降雨影响,左江、郁江全线涨水,防城河、北仑河、南流江、明江、钦江、大风江的多个站点出现超警戒洪水。五是造成损失大。据广西民政厅数据,截至2014年7月23日,台风造成防城港、钦州、北海、南宁、崇左、百色等11市57个县(市、区)432.1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0人,直接经济损失138.4亿元,其中农业经济直接损失107.06亿元,家庭、企业财产损失31.34亿元。

2.“海鸥”台风基本情况

2014年第15号台风“海鸥”于9月16日午夜在广西防城港市到越南北部一带沿海登陆。“海鸥”台风登陆时强度为台风级(33~38米/秒)。台风期间,广西多地风力在8级以上、降雨量激增,桂南及桂西南大部分河流出现明显涨水,防城河、北仑河、明江等发生超警戒2米左右的洪水。

“海鸥”是2014年第二个对广西造成严重影响的台风。截至2014年9月18日,台风造成防城港、钦州、北海、南宁、崇左、百色等8市50个县(市、区313.5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27.93亿元,其中农业经济直接损失20.99亿元,家庭、企业财产损失6.94亿元。

二、保险理赔情况

“威马逊”超强台风广西保险业共赔付农房保险17699件,赔款金额3265.93万元;农业保险2932件,赔款金额11529.78万元,其中赔付受灾水稻242.91万元、林木9487.94万元、糖料蔗1798.92万元。

“海鸥”台风广西保险业共赔付农房保险3387件,赔款金额1142.52万元;农业保险3494件,赔款金额8294.85万元,其中赔付受灾水稻340.23万元、林木4019.75万元、糖料蔗2734.87万元。

三、经验做法

一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灾情预判和保险受损预估情况,监管部门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各财产保险公司都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并将查勘理赔资源向灾区一线倾斜。二是持续关注灾情变化。通过与气象部门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灾情变化情况,随时做好应对准备。如人保财险在广西气象信息网设立“人民财产保险气象服务”专栏监控灾情,及时向客户提供灾情预警信息,提示防灾防损注意要点。对气象预警等级较高的地区重点监控、重点防控、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为了快速有效应对台风灾害带来的高频度、高密度报案,确保第一时间受理客户报案,组织现场查勘理赔,各保险公司调集客服热线接听人员,增加热线容量,确保客服热线畅通,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努力确保保险赔款及时送到受灾客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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