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成功一定有方法,为了促成谈判的成功,必须遵循一定的让步策略,以及采取合适的让步方式。或许,我们认为在谈判中最重要的策略应该是沉默,当每一次提出自己的条件之后,就是耐心地等待对方对这个条件所做出的反应。在这个等待过程中,耐心和沉默就是谈判最好的方式。在这时,我们不需要把对方的沉默当作是拒绝,或许对方也只是在思考对策。假如这时己方先沉不住气而做出让步,那就显得极为不妥。在这个沉默的空隙,我们也需要积极思考合适的让步方式。
谈判实景:
在谈判桌上,买卖双方就事宜进行谈判,现在双方的价格已经十分接近了。虽然双方心中都有一个最后的让步价位,不过都已经摆出最后报盘的架势。
买方:“算了算了,我早就猜到了会这样,只是差这么一点就不能成交,未免有点可惜。”
卖方:“可我已经给了你最低的报价了,在任何时候你也找不到比这个更低的价了。”
买方:“我相信能找到的,坦白地讲,你怎么可能放弃这样一大笔生意!”
卖方:“(虽然担心这笔生意真的有可能泡汤,但还是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无非就是浪费了一点时间而已,做成了就赚点,做不成也无所谓。”
买方:“我想我还是给另一家公司打个电话,看他们是否能接受我的价格。”
卖方:“可以。不过我再说一遍,我报的价格绝对是最低价格了。”
买方:“只差几元钱了,难道你仅仅为了这几元钱就放弃这么大一笔生意吗?何况我们以后还是会继续合作。”
卖方假装无奈地表示:“去给别人打电话吧,但我把话说在前头,要是你和别人也谈不成,再来找我们,那时可就不是这个价了。”
买方趁机离开了一会,假装打了个电话,然后回到谈判桌前:“运气不错,他们愿意接受我出的价格。”
这下轮到卖方着急了。
谈判心理策略分析:
即便是最后一分钟,双方也会为了逼迫对方做出最后的让步而努力着,采取着最为合适的谈判方式。在实际谈判过程中,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出让步?什么样的才是正确的让步方式呢?这是最难以把握的,现在我们就列举几种常见的让步方式:(www.xing528.com)
1.均值的让步方式
均值让步,简而言之,就是每一次让步都是一样的。这种均值的让步,为了细水长流,给对方以好感,不过,假如不暗示对方已经达到极限了,那么对方就会一直期待下去了,总觉得你还会做出与之前程度相同的让步,此种方法使用不恰当会让谈判陷入僵局。
2.坦诚的让步方式
坦诚让步,也就是让步阶段的一开始就全部让出可以让出的利益,而在随后的阶段里再无处可退让。这种让步策略可以说最坦诚的方式,较为容易让对方采取同样的回报行动来促成交易的最后成功。与此同时,我们首先做出最大程度的让步,会给对方以合作感、信任感,直截了当一步让利也利于谈判速战速决,从而有效地降低了谈判成本,提高了谈判效率。
不过,我们在使用这种方式时也需要注意,比较大的一次性让步,有可能会让我们失掉本来能够争取到的利益。这种让步方式有些操之过急,会增加对方的期望值,让对方想要进一步讨价还价,甚至得寸进尺。但是,假如己方在谈判中处于劣势,或许双方又是多年合作的伙伴,彼此很熟悉,那采用这样的方式是比较稳妥的。
3.希望的让步方式
希望的让步方式,就是我们让步的方式呈现递减的顺序,这种让步方式幅度呈下降趋势,显示出己方态度坚定,立场越来越坚定,同时表明己方已经做出了最大程度的让步。这样的方式是极为合理的,不过因为最后还有余地,对方会觉得再施加一点点压力,或许会有意外的惊喜,这样也有利于谈判的顺利进行。
4.适当附加条件
卓越的谈判者总是开口说“如果……那么……”来表达自己的让步,先是明确要求对方做出让步的内容,再是己方可以做出的让步。当然,我们可以看作是,没有前半句的条件,就没有后半句的回报。这样适当的附加条件,一方面对方必须在你做出让步的同时,也做出让步来回报,因为你的让步是以对方的让步为条件的,假如对方不做出相应让步的话,你的让步也就不能成立了;另一方面是对方必须做出你所需要的让步,以免对方用无关紧要的让步来敷衍你。
5.无损让步的方式
在使用这个让步方式的时候,我们可以先跟对手说明,其他公司或者有实力的人也接受了同样的条件。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反复向对手保证其享受了最优惠的条件,暗示这次谈判成功将会对以后的交易产生有利的影响。
在实际谈判过程中,我们需要反复强调己方的某些条件的完美、周到、突出,比如交货的日期、付款方式、运输问题、售后服务甚至保证条件,等等。在交流过程中,认真地倾听对方的讲话,不要打岔,不要中途反驳,打岔会让对方心生不快,中途反驳对方会让对手生气,这些都将会影响整个谈判结局。
6.针锋相对的让步方式
在实际谈判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某些不容易打发的对手,他们往往报价很高,继而在很长的时间里拒绝让步。如果我们无法保持镇定,做出让步,他们就会设法逼迫你接着做出另外一个让步。在应付这样的谈判对手的时候,我们就需要针锋相对,以牙还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