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一方面提出要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体系,重点突破包括汽车在内的自动驾驶等智能技术。另一方面,提出要发展人工智能经济,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包括发展自动驾驶汽车交通系统,加强车载感知、自动驾驶、车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开发交通智能感知系统,形成我国自主的自动驾驶平台技术体系和产品总成能力,探索自动驾驶汽车共享模式。与此同时,该发展规划还提出要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研究,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开展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民事与刑事责任确认、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等法律问题研究,建立追溯和问责制度,明确人工智能法律主体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等。重点围绕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等应用基础较好的细分领域,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奠定法律基础。开展人工智能行为科学和伦理等问题研究,建立伦理道德多层次判断结构及人机协作的伦理框架。国家人工智能以及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将法律与法学研究引入了人工智能轨道,自动驾驶汽车的兴起与发展无疑给道路通行权理论开辟了新的发展方向。
因此,本书从建立道路通行权角度进行的道路通行的理论探索虽然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但却不能囊括所有内容。关于道路通行权的权利分析、设计以及建议也不能直接解决我国道路通行实践领域的具体问题。研究更多的是对道路通行行为、我国道路通行制度进行客观的解读。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建设都应当立足于各项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的本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达到内容完整、逻辑一致的状态。(www.xing528.com)
本书的研究仅仅是一个开端,并不是一个终结。道路通行权利理论如何进一步为我国道路交通实践提供理论支撑,道路通行法律制度如何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对接解决道路交通问题,最终实现道路通行的生态文明等一系列问题,应对自动驾驶汽车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都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