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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成本的分析结果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因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律师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法院的支持。(一)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的支持力度分析在“合理开支诉求概况”中权利人明确提出合理开支诉求的案件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分析法院对该诉求的支持力度。

法院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成本的分析结果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此外,实践中由于权利人的诉求往往难以得到全额的支持,权利人的维权的经济成本还包括在诉讼中承担的诉讼费用。因此,我们在分析该项时,将通过以下公式进行分析:法院判赔的诉讼合理开支/(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权利人承担的诉讼费用)。

此外,我们通过对收集的判决书分析发现,就“维权合理开支”而言,一般差旅费、购买侵权产品等取证费、公证费等,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皆能得到法院的全额支持,但律师费却往往难以获得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都规定了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维权合理开支的赔偿范围内。有关专利侵权案件的司法解释虽未明确指明律师费问题,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第13条指出,当事人为诉讼支付的符合规定的律师费,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其必要性、全部诉讼请求的支持程度、请求赔偿额和实际判赔额的比例等因素合理确定,并计入赔偿范围。因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律师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法院的支持。而且,实践中律师费往往在“合理开支”中占有较高的比例,其是否获得支持,将显著影响“合理开支”的补偿效果,因此我们还将单独分析法院对律师费的支持情况。

本部分分四步进行分析:第一,分析法院对合理开支的支持力度;第二,分析其中对律师费的支持力度;第三,分析法院对诉讼费用的分配情况,但该议题上文已讨论,在此不再赘述;第四,按照前述公式综合分析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经济成本的支持力度。

(一)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的支持力度分析

在“合理开支诉求概况”中权利人明确提出合理开支诉求的案件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分析法院对该诉求的支持力度。其中,仅有少部分案件明确说明合理开支的判赔数额,多数判决书未明确区分损害赔偿与合理开支的具体赔偿数额,只是酌定赔偿总额。在1270件著作权人明确主张合理开支的案件中,法院明确判赔数额的只有299件;在626件著作权人明确主张合理开支的案件中,法院明确判赔数额的只有274件;在338件著作权人明确主张合理开支的案件中,法院明确判赔数额的只有134件;如图3-52所示,法院的在裁判文书的写作规范上还有待提高,相较而言,商标权侵权案例中情况稍好。

图3-52 法院对权利人合理开支的裁判情况

分析同时拥有“合理开支的”诉求额和判赔额的知识产权案件,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的支持力度,如表3-20所示,都在五成以上,实践中,这主要取决于权利人的举证情况,以及法院对律师费的支持情况。

表3-20 法院对权利人合理开支的支持

续表

(二)法院对律师费的支持情况

律师费是影响维权成本及其补偿力度的重要因素,该议题的探讨有助于了解法院对权利人维权经济成本支持力度的结构和原因。

我们在分析案例判决书时发现,大部分判决书中难以提取原告有关律师费诉求数额的有效数据,而对于“法院对律师费的判赔数额”,则更是无法提取到有效样本,大多数情况判决书中仅仅笼统地说明对原告有关律师费的诉求是否支持、是否全部支持,仅有个别判决书有具体判赔数额。因此,我们目前无法精确研究有关律师费的数额、判赔比例等内容;但我们仍可从有限的样本中抽取有用信息,概括分析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律师费的基本情况,而该分析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中律师费的支持情况。

对律师费的支持情况,我们分四种情况予以讨论,一是权利人未主张律师费(以下简称“原告未提”);二是权利人提出了律师费赔偿主张(包括两种情况:诉求中明确提出、诉讼请求中未明确主张但在举证环节提供律师费相关证据)但法院不支持(简称“不支持”);三是法院全额支持律师费(以下简称“全额支持”);四是法院部分支持律师费(简称“部分支持”)。

在共计2039件著作权侵权有效案件中,原告未主张律师费的399件,占全部有效案件的19.57%;法院不支持律师费的案件有68件,占3.34%;法院全额支持的有79件,占3.87%;部分支持的有1493件,占73.22%。法院全额支持和部分支持的情况共1572件,占到全部案件的77.10%。

在1114件商标权侵权案件中,有538原告未提律师费,占了全部案件的48.29%;法院全额支持律师费的案件有57件,占全部案件的5.12%;法院部分支持律师费的有491件,占全部案件的44.08%;法院不支持律师费的有28件,占全部案件的2.51%。

在有统计数据的839个专利侵权案例中,法院明确全额支持律师费的55件,部分支持的246件,明确不支持的15件,原告未提律师费问题的523件,各占全部案件的6.56%、29.32%、1.79%、62.33%。可见,专利侵权案件中,原告没有主张律师费的情况远多于著作权和商标权案例。

图3-53 法院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原告律师费的支持力度

在不同专利类型方面,法院对律师费的支持力度未见明显差异,详情见表3-21:

表3-21 法院对各专利类型侵权案件权利人律师费的支持力度

究其原因,法院不支持律师费的案件,法院给出的理由主要是原告缺乏证据支撑,有些原告仅在诉讼请求中提到律师费,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有些原告虽提供了一定证据,但欠缺相关性等证据可采性要件而不被法院认可。

法院部分支持律师费的案件,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原告未尽到充分的举证责任,导致法院无法确认诉求的全额律师费,但对该标准的把握,各法院间还存在一定差异,如在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实际交付的律师费数额时,有的法院认为举证不足而不予支持,有的法院则鉴于原告确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调查取证及出庭,法院考虑委托代理人的工作量及相关收费标准酌情予以支持。其二,更多的情形是原告尽到了充分的举证责任,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如在没有涉及人身权的情况下主张赔礼道歉,或者是原告的经济损失诉求数额没有得到法院的全额支持,因此法院认为律师费也应考虑其合理性酌情予以支持,其中后者的原因占到多数。

法院全额支持律师费的案件,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侵权案件中均占很小的比例,大多是由于原告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且原告对律师费的诉求额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低额律师费一定能获得法院全额支持)。需指出的是,该类案件中,也有原告的经济损失诉求数额没有得到法院全额支持的情况。(www.xing528.com)

总之,由于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法律规范对律师费的支持已有明确的规定,从判决书的表述看,该议题主要受到原告举证情况和法院对权利人损害赔偿诉求的支持力度两项因素的影响,即权利人提出的有关律师费的证据越充分,法院对权利人损害赔偿诉求的支持力度越高,法院对律师费的支持度也会越高。

(三)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的支持力度分析

1.概况

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的支持力度=法院判赔的维权合理开支/(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权利人承担的诉讼费用)。因此本议题的分析,需要同时具备合理开支数额、法院判赔数额和原告承诉讼费数额,因此我们选取同时具有上述项目的判决书作为有效案例,共计690件,含著作权298件,商标权268件,专利权124件。法院的支持力度概况见表3-22:

表3-22 法院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经济成本总额的支持力度

2.著作权侵权案件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的判赔比例

在本议题298件著作权有效案件中,如图3-54、图3-55所示,法院判决不补偿权利人维权成本的有15件,主要由于权利人未举证证明其合理开支的诉求主张;全额支持的也有15件,此时原告也不承担诉讼费用;此外还有5件特殊案例的判决书出现超额补偿(仅就诉讼成本而言)的情况。各案件判赔比例的平均值为45.14%。

图3-54 著作权人维权总经济成本判赔比例分布图(绝对值)(单位:案件数)

图3-55 著作权人维权总经济成本判赔比例分布图(相对值)

3.商标权侵权案件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的判赔比例

在商标侵权案例中,同时具有合理开支诉求数额和法院判决数额的及诉讼费用额的案例共有268件,其余案件没有明确数额,其原因包括: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区分经济损失数额和合理开支数额,只酌定赔偿总额;判决书简略未明示数额。

在这268件有效案例中,法院判决不支持的有24件,法院判决全额支持的有29件。对于维权总经济成本的支持力度具体分布如图3-55所示,各支持力度区间占268件有效案例的比例如图3-57所示,维权总经济成本的平均支持力度为50.04%。

图3-56 商标权人维权总经济成本判赔比例分布图(绝对值)(单位:案件数)

图3-57 商标权人维权总经济成本判赔比例分布图(相对值)

在这268件案件中,一审案件有199件,维权成本的平均支持率为50.19%;二审案件有69件,维权成本的平均支持率为49.60%。可见上诉状况对维权成本的支持力度并无太大影响。

4.专利权侵权案件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的判赔比例

该议题有效专利侵权案件数只有124件,维权经济成本总额平均诉求额为22 620元,判赔额平均值为10 099元。诉求额与判赔额比例均值为64%,法院对专利权人维权总成本的支持度与著作权、商标权案件相比相对较高。原告应该提高维权技巧,争取获得法院判决能更多地支持其维权合理开支的诉求。详情可见图3-58:

图3-58 专利侵权案件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判赔比例分布图

在专利类型方面,法院对各专利类型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的支持力度如图3-59,发明专利稍低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差别并不明显。

图3-59 各专利类型侵权案件权利人维权总经济成本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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