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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辩工作的第一步:完善委托手续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律师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展开辩护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完善授权委托手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委托,则可以让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再由外交、领事官员带出来交给辩护律师。根据办案经验,一般看守所在知道是跨境犯罪案件时都会同意帮忙传递,部分看守所甚至可以根据监护人、近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直接办理会见手续。

律师刑辩工作的第一步:完善委托手续

律师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展开辩护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完善授权委托手续。外国人及港澳台地区人士如何签署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让很多律师大为困扰。在中国,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多数是被羁押的,必须要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而跨境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一般都在境外,怎样才能顺利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呢?我们办理过澳大利亚日本德国、加拿大籍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通过大量实践,我们认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程序即可发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他人代为诉讼,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对于委托辩护的形式则没有以上规定,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我国港澳台地区人士,由其本人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即可。当跨境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于看守所时,有三种方式可以让其签署授权委托书:

(1)律师直接邮寄

被羁押于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通信的权利,因此律师可以直接将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用邮寄的方式寄到看守所内,由跨境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名确认之后再邮寄给律师。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来没有和律师沟通过,仅凭律师在信件上简单的介绍就要建立起其对律师的信任会比较困难。如果是曾经和律师有过了解、合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比较适宜于采用这种方式。

(2)监护人、近亲属代为邮寄

跨境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同律师就授权委托事宜达成一致之后,由监护人、近亲属写信介绍律师情况,并在信件内附上已经由监护人、近亲属签署好的授权委托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此签名确认之后邮寄给律师即可。有了自己的监护人、近亲属的介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比较愿意委托该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效率。如采用以上两种邮寄方式,律师应保管好相关信件,以备看守所在初次会见时查验。

(3)外交、领事官员代为传达(www.xing528.com)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跨境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于看守所之后,其所在国家驻华外交、领事官员可以要求进行探视。如果律师能够同该国驻华外交、领事官员取得联系,在征得外交、领事官员的同意之后可以请其在探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候传达委托辩护律师的基本情况。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委托,则可以让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再由外交、领事官员带出来交给辩护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签署授权委托书代为委托辩护人

跨境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如果想直接代为委托辩护人,则有以下两种途径:

(1)通过公证、认证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签署好授权委托书之后,经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在境内使用。但整个公证、认证的时间长、效率不高,根据以往经验,中国香港一个星期左右可以完成,国外则需要一个月左右。而刑事案件律师能够尽早介入是非常关键的,因此我们并不推荐用此种方式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2)由看守所工作人员代为传递

辩护人可以持监护人、近亲属签署好的授权委托书直接到看守所,由看守所工作人员代为传递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确认,经过确认后就可以顺利会见。根据办案经验,一般看守所在知道是跨境犯罪案件时都会同意帮忙传递,部分看守所甚至可以根据监护人、近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直接办理会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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