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福信
访谈人:法律平台“抱住”
“当我为“日本议员运输毒品案”辩护的时候,我的微博上骂声一片;当我为‘《南方日报》记者涉嫌强奸案’辩护的时候,遭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当我为落马高官辩护时,很多人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种情形时常都会上演,不仅来自普通的民众,甚至来自法律圈同仁。
他常常问自己:这样的坚持是为了什么?是不是值得?
直到有一天,当他失落地走出法庭时,几十个旁听者不约而同地全部站了起来,默默地注视着他。当他和他们目光接触的瞬间——他找到了坚持的理由!
抱住:您是怎么走上法律道路的?高考时就选择报读法律了吗?
宋福信:小时候我曾看到过一部韩剧,剧中主角是一位律师,当时他站在法庭上正义凛然地为被告人辩护的形象,深深地印刻在我心里。看了之后我就跟我爸妈说:我以后要做律师。我妈问为什么,记得我当时说:第一,我有正义感;第二,我觉得自己很擅长跟别人讲述一件事。所以我高考的志愿全部填报了法律专业。
抱住:所有的志愿?
宋福信:对,全部是法学,没有第二个专业。不过在大学我学的是国际经济法,并不是刑法。
抱住:后来为什么转为刑事诉讼了?
宋福信:我毕业的时候,公务员考试比较热门,我对刑法一直都是很有兴趣的,就选择了考检察院。结果考上了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在那里工作了四年。
抱住:每年汹涌的国考大军和号称“天下第一难”的法考,都宣示着公务员职业以及公检法行业令人称羡的程度,您为什么工作几年后又选择退出检察官队伍?
宋福信: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很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培养,在那里的四年,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但同时我也感觉到一些疑惑的地方,比如,流水线办理案件的模式、请示制度,还有司法理念与我的个性、法律梦想之间的矛盾。当时我对不少案件有着自己个人的想法,而且经常去同情那些我认为比较弱势的人。所以想来想去,律师这个职业会更适合我。刚好那个时候我又谈恋爱结婚了,我太太是台湾人。当时在检察机关,这种涉外婚姻变得有点敏感,借这个机会,我就辞职做律师了。
抱住:爱情是最大的推动力。
宋福信:可以这么认为。
抱住:您太太对这个决定支持吗,是否犹豫过?
宋福信:她是很支持的。因为十几年前以检察官的身份去台湾要打报告,申请批下来才能去。入境之前还要被面谈,面谈过了才能入境。在我太太看来,做律师会更自由一些。但是在我爸妈看来,可能觉得这个是“铁饭碗”,做律师不一定能够有这么好,我是瞒着父母辞职的。半年之后,我觉得差不多了,才跟父母讲的。
抱住:陕西高院有一位法官,因为无钱给母亲看病而决定辞职做律师。一开始他姐姐也是很担心,但他辞职一年后就说业务、收入多得超乎想象。您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觉?
宋福信:确实,公务员的收入跟律师的收入相比还是有差别。律师是一个很公平的职业,有能力的人,市场自然会给予他一个很好的回报。
刑辩风格:不肯“勾兑”不敢翻跟斗,只有在专业上不断锤炼和沉淀
抱住:您辞职之后就开始做刑事辩护?
宋福信:是。我是2008年辞职的,到现在已经十年了,这十年里一直做刑事辩护。那个时候执业环境比现在差很多,律师会见是要侦查机关审批的,还可以派人在场,律师和警察经常因此要吵架,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也经常被法官打断。因为律师的作用发挥不出来,所以,收费也很低,很多年轻律师也不愿意从事刑事辩护。但是我很坚定,一是因为我一直有做刑事辩护律师的梦想,二是我看好这个领域的前景,我认为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律师执业环境一定会逐步改善。
抱住:可以说您从一开始做律师时就坚定了专业化的道路,现在专业化的浪潮已经席卷了律师界,您怎么看待专业化的问题呢?
宋福信:随着律师行业的发展,行业的竞争,律师专业化是必然的。律师毕竟是专业人士,在当事人得到更专业的服务的同时,律师也肯定会因此得到相应的尊重和报酬,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特别是对于刑事案件来说,由于它关系到人的自由和生命,专业化尤其重要。
我有时候开庭,看到有些律师主要就是等着念长篇大论的辩护词,不懂得发问,甚至基本不发问,质证环节也是一带而过。记得有一次是故意杀人案开庭,有位律师开始说是认罪的,后来听了我们的意见后,很惊讶,临时改作证据不足的辩护了。这些都是不够专业的表现,说明我们刑辩律师的整体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抱住:您的形象温文尔雅,衣着考究,带有明显的南方特色,甚至香港特色。在刑事辩护对抗性这么强的情况下,您是怎么一步步树立起自己的风格的?
宋福信:从一入行到现在,我都很明确自己的定位:我要做一位技术型的律师。首先我不敢去法院门口翻跟斗,我也不想去做“勾兑”,所以我一直在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辩护技能。我经常要求我的团队成员和我一样,用侦探的眼光来审查证据,用数学家的思维来推演控方的逻辑,用发明家的观念来构思我们的辩护方案。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曾经感到迷茫。因为有时候我们在法庭上可能说了千言万语,也不及领导的一纸批文;或者是我们写了几千上万字的辩护词,也不及大V的一则微博。所以,我有时候感叹,我们是不是处在一个技术无用的时代?
后来有一次,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的墙上,我看到一句标语:“你身处何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向着哪个方向前进。”说来很搞笑,这一句话本来是给改造的犯人看的,却解答了我这个刑辩律师的迷惑,一下子坚定了我的方向。所以,我一直相信,我们在专业上的锤炼和沉淀,终有一天会大放异彩。
抱住:所以你们的团队这么星光熠熠。
宋福信:说实话,我为我的团队深感骄傲,他们不是我的徒弟,是我志同道合、配合默契的拍档。
刑辩团队:很多出色的专业人士都组建团队,以形成更大合力
抱住:您的团队在广州乃至全国都非常闻名,有不少律师更喜欢天马行空的“单打独斗”,如果单飞的话,恐怕会飞得更高,请问您为什么要考虑筹建一个团队?
宋福信:刑辩律师一般个人能力都比较强,也比较有个性,所以喜欢“单打独斗”,最多带一两个徒弟。但我几年前就发现,一个律师再优秀,精力和思维都是有限的,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承办更多的案件,将案件办得更精更细。但是一家事务所是不能形成合力的,因为人太多,各自独立,各有各的方向,于是我决定组建自己的刑辩团队。那时候,业内几乎还没有刑辩团队这个概念。
我觉得这是符合刑辩律师的特点的,刑辩律师就是一个专业人士,你会发现,出色的专业人士很多都以团队的形式存在。比如著名的华裔建筑设计师贝聿铭,他就有自己的设计师团队。再比如国外出名的外科医生,也有自己的手术团队,有一个出名的外科主任,有十个八个主刀医生,还有麻醉师护士等一些辅助人员。和我们刑辩团队的模式是很像的。
抱住:请问您选择团队成员有什么标准?
宋福信:我基本上都是从在校的毕业生中选的。首先我会要求他们是一个正直诚实的人,特别是富有同情心的人,我觉得这是成为刑辩律师最重要的素质。也就是,首先要求的是人品,然后才是法学素养和勤奋度。
抱住:您的团队很年轻又很优秀,是怎么带领出来的?
宋福信:有些刑辩团队是由几位独立的律师组成的,松散型合作,和我们可能不大一样,我的团队是“小公司制”,维持在十位律师以内,这样才能统一管理、密切配合。
要带领一个团队,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己要保持先进的专业和理念。我遇到过一些迷茫的年轻律师,他说他们加入了某个团队,但是他们发现团队的负责人只是负责接案子,没有办法从技术上去指导他们成长。
我平时不但指导他们怎么办好一个个案,还要指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正确的思维模式、表达习惯,甚至平时的形象、修养和举止,都会引导他们。在这些过程中,我也在向他们学习,共同成长。我们也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的文书模版。
团队成员的成长空间也是要考虑的,我们修改了广信君达事务所的章程,优秀的团队成员可以根据团队的业绩直接晋升为事务所的合伙人,这样就维持了团队的稳定性。
比如我们团队的李晓月律师,她就完全具备了一位优秀刑辩律师的品质,所以她成长得很快,广东省和广州市公诉人和律师控辩大赛,她都是最佳辩手,她现在已经是年轻一代刑辩律师中的佼佼者,很多当事人包括几个(落马)市长都是指定要她来出庭辩护。她目前已经成为我们所的合伙人。
抱住:她觉得在这个团队里可以点亮自己。
宋福信:是,我们很需要有这些优秀的人,优秀的人也需要有一个团队来支撑他。
刑辩秘诀:细节决定成败,最重要的是细致的精神
抱住:目前不少普通老百姓对刑事辩护还存在不少误区,有人经常不解地说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我都恨不得拿枪崩了他。尤其是您在为“日本议员运输毒品案”“《南方日报》记者成某涉嫌强奸案”辩护后,网上不少人对您进行质疑甚至谩骂,您怎么看?您觉得刑事辩护最大的意义是什么?
宋福信:在一个法治不发达的国家,刑事辩护律师就很难被理解,所以他的角色就显得有点悲壮。就像是出现在现代社会的武士或者浪人一样,很多人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固执地坚持心中的职业原则。
就像是为路易十六辩护的法国著名律师马尔泽布,路易十六当时被定为反革命分子,人民不明白马尔泽布为什么要去为他辩护,结果路易十六被送上了断头台,马尔泽布也被送上了断头台。现在,马尔泽布的雕像被树立在法国最高法院的大堂里,以纪念这位为权利而献身的伟大律师。
所以,对辩护律师的态度,最能反映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我们也很希望我们中国也有一天大家能够理解律师是为权利而斗争的斗士,也希望有更多的律师、大律师能够没有顾虑地去为争取被告人的权益而奋斗。
如果你问我刑事辩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我觉得应该就是制衡公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特别是能够防止冤假错案。
抱住:您办理了很多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有一些取得了无罪的效果,请问您办理刑事案件都有哪些辩护秘籍?
宋福信:法律修养、经验的积累,还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可以形成辩护律师敏锐的直觉,让律师一下子抓到案件的破绽。但是在发现破绽的过程中,律师细致的精神就显得更加重要,需要一页一页地看案卷,一次一次地核实问题,因为破绽往往隐藏在毫不起眼的细节之中。所以,刑辩最重要的秘诀应该是细致的精神。
我们曾经有过一个案例——一名公务员非法持有枪支案,警察在被告人的办公室柜子里搜出了两把手枪,这个柜子平时由被告人使用,他辩解说这个办公室有好几个人一起办公,这个柜子的钥匙别人也能拿到。但是公安在这把枪突出的按钮上检出了被告人的DNA,看上去证据确凿了。我们仔细审查案卷,在一张现场勘察的小照片中,看到了警察在勘察现场时,把枪支摆放在被告人使用的桌面上进行拍照。我们向法庭指出,枪支摆放在桌面上时,极可能沾染到了被告人残留在桌面上的生物成分,DNA报告不能采用。后来法官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判了被告人无罪。
所以,细节决定成败。这个案子我们写过一篇文章进行了总结——《一张照片导致的无罪》。
无罪辩护:完全不具备无罪基础的,绝不轻易做无罪辩护
抱住:现在业界似乎有一种观点:无罪至上。你们在为一个刑事案件做辩护策略时,是不是首先考虑无罪辩护,还是根据具体案情来定?
宋福信:我们肯定是根据案件来决定诉讼的策略和方向的,完全不具备无罪辩护基础的,我们是绝对不能够轻易做无罪辩护的。特别是在目前的审判模式下,有些案件轻易做无罪辩护的话,说实话,我们的当事人承担不起无罪辩护失败的后果。所以我们做无罪辩护,是慎重又慎重做出的决定。
但是我们发现,现在来找我们做无罪辩护的客人越来越多了。可能他们会认为,如果只是单纯认罪,我也不需要请你们宋律师团队来做。所以现在是越来越多复杂疑难的案件来寻找我们。我们的方案都是一致的:根据案件的证据情况来制定一个合理的目标,而不会盲目地去做无罪辩护。当然,如果我们认为这个案件确定是无罪的,一定会努力地抗争到底。
抱住:有没有那种感觉他确实有罪,最后被你们辩成无罪?就像一个著名的段子,一个律师为嫌疑人辩护成功之后,最后问他:这个事情到底是不是你干的?那人说:听了你的辩护之后,我也觉得不是我干的。
宋福信: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每一个辩护律师都遇到过传统社会道德跟职业道德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的问题。你说我们是不是能确信每一个无罪的人都是没有做违法的事,其实不能够下这种结论。就像我们刚刚所说的被控非法持有枪支的案子,你如果要问我,这两把手枪到底是不是这个被告人的?我只能说,我也不知道,但是现在看起来证据是不足的。所以,作为刑辩律师,我们尽量地不让传统的社会道德去影响我们的职业道德。
这种冲突在杀人案件里面、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件里面,会表现得特别厉害。我曾经为一桩20年前的杀人案做过法律援助,被告人承认他20年前杀过人,而且是在他没有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他的一个同案人也承认,两个人一起杀害了一个人。但我们没有去说这个人到底有没有杀人,我们的辩护策略只是说,从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来看,他们所说的杀害的那个人,跟本案的被害人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因为被害人不知道名字,当年没有DNA鉴定,又没有取到指纹、凶器等关键物证,体表特征有差异,案发地点已经变迁。也许他们杀了人,但是他们杀的人可能不是本案被害人。而且我们也指出,这个案件过了追诉期限。
抱住:也就是,坚持疑罪从无第一。
宋福信:对,对于控方的证据存在的漏洞,律师不能视而不见,否则,就是我们失职。
无论高官也好,杀人犯也好,只要接受委托,都要认真地去帮助他。
落马高官:涉嫌犯罪有个人内在因素,也有体制应该检讨的原因
抱住:您曾为广东省委原常委曾某某、东莞市常务副市长梁某某、原江门市市委副书记聂某某、湛江市原副市长罗某某等不少落马高官辩护过,很多人都认为他们是贪官,律师为何还要替他们辩护?
宋福信:我记得田文昌律师也曾经遇到过同样的困惑,他为高官辩护的案例也挺多的,有一位学生曾经写信去责骂他,说你完全颠覆了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他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我们只是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在我们心目中,无论是一个高官也好,一个杀人犯也好,或者是一个非常弱势的当事人也好,只要接受委托,都要认真地去帮助他。
这一轮反腐确实有不少高级官员落马,但并不能说每一桩案件都是确定无疑的、侦查机关认定的金额一定没有错,这些都是需要律师去辩护和还原的,这样的话也会增加这一轮反腐的公信力,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去反腐的,所以我们律师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在跟这些高级官员的接触过程中,我有一个感觉:官员的级别越高,他们的素质也越高。有人说,在中国一流人才在政府,我觉得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接触的一些市长、厅长、省部级官员,他们可能是某一方面的专业人士,比如是城建规划或者是财政方面的专业人士,在跟他们交流过程中我们也受益匪浅。涉嫌犯罪有他本人的内在因素,也有我们体制本身应该检讨的原因,还有社会风气应该检讨的原因,所以我觉得反腐不能只依靠打击,更要反向来检讨修正我们的制度,以及社会风气,这样的反腐才有效果。
抱住:为他们辩护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宋福信:为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尤其是为高级官员辩护,在现在的状况下是比较艰难的,但也是一种很特别很深刻的体验。
首先是对人生和人性有了更多的理解,因为落马官员的经历是大起大落,他们的经历和感悟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们当中很多人最后都会感叹,在自由面前,权力和金钱显得微不足道;其次,是对体制和反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很支持反腐,但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反腐和人权保障之间,寻找一条科学的、有持续性意义的道路,我觉得无论是定罪标准,还是侦查手段都需要进行根本的改革。
有一次很有感触的是,我们为一位政法委书记辩护,他很感慨地说:我以前的工作都在管控你们律师,想不到最后只能靠你们来帮助我,我以后要写一本书,把你们帮我的经历写进去。
抱住:尤其是现在职务犯罪由监察委负责之后,这个阶段律师还不能介入,家属应该怎么办呢?
宋福信:是,这是很遗憾的一个法律改变,我们也觉得这给律师前期的法律帮助带来一个很大的限制,但并不代表律师是无所作为的。这个阶段虽然我们不能够去会见当事人,针对监察机关采取的一些强制措施,比如搜查、查封、扣押、退赃等,当事人家属很需要专业的法律指导,我们可以提供专门的危机处理的刑事法律服务,给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所以危机处理在职务犯罪辩护里面是非常有用的。
抱住: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以前是公安多一点,刚刚过去的2018年,很多法官公开喊冤,甚至点名呼吁某位律师为他伸张正义,而他在落马之前很可能还对律师有诸多成见。(www.xing528.com)
宋福信:是,这是非常让人感慨的。我们总是提倡法律共同圈、法律共同体,只有当有些人出事的时候,才能意识到律师巨大的作用。以前有一位警察,大概八九年前了,我们会见的时候,他老是打断我们,我们还发生过一些争执。后面他自己出事了,在看守所写信出来要我做他的律师,因为他想起了当年我跟他争执的经过,他可能觉得我能够为他争取权益。
抱住:所以认真细致,会给很多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宋福信:是。
跨境辩护:正义不应该有国界,外国人合法权益亦应保护
抱住:您曾经被《亚洲法律杂志》(ALB)评为2015年中国15佳诉讼律师,成为该奖项设立以来最年轻的上榜律师。请问您当时申报的项目是什么?
宋福信:当时申报的也是刑事辩护,重点是跨境犯罪辩护(涉外刑事辩护),因为这是我们的强项。《亚洲法律杂志》给我的颁奖词里就说是为了表彰我在刑事辩护,尤其是在跨境犯罪辩护方面的出色表现。
说起来我还是非常感谢《亚洲法律杂志》能够颁给我这么高的一个荣誉,我记得是跟钱列阳律师同一年拿到这个奖项,钱律师是我的偶像。而且从全国来说,当时有很多律师的案例应该比我的更加出色,可能是因为我们在跨境犯罪辩护方面的优势,我们每年都会办理将近十件涉外刑事案件。
抱住:据说您自2012年起就开始涉及跨境刑事辩护,专门为在中国犯罪的外国人辩护,是中国首个代理引渡、遣返、服刑人员移管业务的律师团队,为什么会想到这些呢?
宋福信:我们一直很留意刑事法律服务的发展趋势,就我们观察,其中有两个发展趋势比较明显:一个是国际化,一个是刑事法律服务的非诉讼化。跨境犯罪辩护就是我们迎合国际化的趋势,所做的一项创新业务。还有刚刚说的反腐败合规、危机处理这两项刑事非诉业务,是我们迎合非诉讼化的趋势,所做的另一项创新业务。
在2012年以前我们曾经为几位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的被告人辩护,我们发现这是一块很好的业务领域,但是很少律师去研究,于是我们就一边做一边研究和总结,在《中国律师》和其他杂志上发表了一些论文,在一些论坛上进行推广,反响都很好,我们团队也引进了熟悉外语的律师。
我们这方面的成果和案例逐渐被国内外同行关注到,也开始接触到越来越多的涉外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引渡、遣返、移管这些新类型的案件。
我们在代理“中德引渡第一案”时,在国内找不到相关的案例可以参考,我们是一边研究一边办理的,搜集了很多国内外的资料,当时这个案件在最高院的案号也是001号,被选为当年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的指导案例。
抱住:刚才讲到的,“日本议员运输毒品案”当时影响非常大,为他辩护,您也受到了很多非议,您为什么要为外国人辩护?
宋福信:“日本议员运输毒品案”当时是非常受关注的。我们接这个案件已经是五年前,但是这个案件在某地中院到现在一审都没有判决。这个议员从69岁被关押到现在,已经75岁了,我们也希望能够尽快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个案件很受关注的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身份:日本议员。我们见到他的时候,感到很意外,他是一名基督徒,非常亲和、诚实。有时候我们律师出于辩护效果的考虑,会让他回避一些问题,以免引起别人的怀疑,但不是说谎。他说,我们不能够去回避这些问题,该是怎么样,我就说怎么样。另外这个议员之前在日本有过一些不恰当的言论,我们在为他做辩护的时候,确确实实承受了一些压力。但作为一名律师,我们当时在法庭上也说了,正义是不应该有国界的,既然是我们的当事人,我们就应该平等地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尽了我们最大的努力。
另外一个让我们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我们请了他的太太从日本过来作证。他太太是个芬兰人,也完整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发经过。经过她本人的说法,还有日本议员各方面证据的证实,他应该是受到一个国际犯罪集团的欺骗,以为是帮他们带一个设计师的样品到中国。他们几年前就开始布这个局,在日本和中国让议员和他的妻子都误以为在日本真的有这样一个设计师,而且有一个国际组织会帮助他们拿回他们当年在尼日利亚的投资款,就请他帮这个官员的妻子带她的设计样本回去,甚至还有人在日本冒充国际官员的妻子跟议员的妻子通了电话,所以他以为真有这样一个人存在,是顺手帮她带回去。在这个过程中,他也仔细检查了这些鞋子、衣服的样品,没有看出什么异样。事实上犯罪集团很厉害,鞋子是一个厚底的松糕鞋,他们把里面挖空,把毒品塞到里面,再把它黏合起来,所以表面上看不出有异样,甚至重量也发现不了异样,因为冰毒的重量跟松糕鞋的重量大致相当,所以他完全没有想到松糕鞋里面会藏有毒品。
在辩护过程中,我们也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我们从日本取来的他的电脑,里面记录着犯罪集团为了布局而发给他的大量的e-mail,还有他当年在尼日利亚投资的资料。
他的太太过来作证的时候也让我很感动,他们夫妻感情非常深,他的太太从芬兰嫁到日本,她说我的先生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也很受尊敬。我们都70多岁了,希望最后的日子里还能够在一起。这番话感动了很多人,我记得当时有个记者眼泪都掉了下来。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意识到在涉外刑事辩护中有一个很困难的地方,就是我们要说服法官检察官,不要用我们中国式的思维去看待这些境外的被告人。为什么?因为大家文化不一样。文化不一样,会对主观故意的判断造成一种障碍甚至误导。比如检察官就有一个疑问,这个国际犯罪集团给你出示一份可以返还你投资款的高等法院判决书,作为一个经历丰富的议员,你就相信真的有这样的判决书存在吗?觉得不可思议。实际上我们查了一下,中日文化、社会情况存在不小的差异,伪造公文、伪造政府文件的现象在日本基本是绝迹的,因为此类行为定罪非常严重,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日本很少人会想到有人伪造判决书之事,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他就相信。所以我们就去日本找这种社会情况、法律规定来给法官看,以此来证明他这样被骗是正常的。所以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文化,对犯罪心理的认定,还是应该有所区别,这也是这个案件留给我的另一个深刻的印象。
抱住:据报道,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哥伦比亚等国驻华领事馆均推荐您担任他们国家在华受控公民的辩护律师,请问您是怎么取得他们的信任的?
宋福信:外国领事官员是一个交往很频繁的圈子,我们代理日本议员樱木琢磨的案子,在国际上很受关注,日本领事觉得我们很专业,因为同样的案件,把我们引荐给了德国领事馆,后来越来越多领事馆和我们合作。我有几次组织领事官员们一起开涉外刑事法律讲座,有一次来了十几个国家的领事,我们开玩笑说这是一次小联合国会议。
我们现在是德国、日本、美国,还有澳大利亚、哥伦比亚等国常年合作的刑事辩护律师,一旦他们的国民在中国的南方被指控犯罪,他们都会特别推荐我们去为他们辩护。
抱住:口碑是慢慢地由当事人推广出去的。
宋福信:是。说到涉外刑事辩护,也有很多感慨想要分享。因为涉外刑事辩护,特别是一些重大敏感的案子,会受到国内外很多媒体的关注,我们律师也会相应承受比较大的压力,所以我们的底线首先是严守执业纪律,甚至是政治底线。比如日本议员樱木琢磨的案件,当时有几十家境外媒体守在某地中院门口,载被告人的警车都出不去。
在这一类案件中,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提供的不仅仅是法律服务,还可能成为两国司法和外交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
我们在办理一个德国公民的案件时,涉及一个国际犯罪集团,国际刑警组织和德国警方都在调查这个集团,他们有很多有利于我们这位被告人的证据材料,于是我们在德国领事馆的帮助下,到德国去调查取证,很不可思议的是,德国的司法部门非常支持我们的取证,向我们提供几千页的调查报告。当我们把这些境外证据交到省高院的时候,法官和检察官都感到不可思议。
我们最近有个美国公民的案件,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关注,中美国家高层、外交部门也都在协调,我们没办法透露案情,但是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在协助双方妥善解决问题。
我有一次看了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电影《间谍之桥》,讲的是在冷战时期,一个美国辩护律师促成美国和苏联达成战俘和间谍交换的真实故事,当时感同身受。希望有一天,解密了的话,我能把这些经历写成回忆录。
抱住:可能外国警方和司法机关的一些理念对你们团队也有很大的触动,毕竟目前“内外有别”。
宋福信:对。我最感慨的就是他们的配合度,非常信任律师并积极配合律师调查取证。第二个就是,发达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利保障是非常到位的。像德国公民的这些辩护,如果他们个人不能够支付律师费用,德国外交部会无偿为他们支付。为了一个公民,他们可能会集合他们国内的司法部门或者是领事官员共同关注,提供各项的支持,这是让我们很感动的。
当然我们中国在这方面也做得越来越好,就像最近发生的孟晚舟女士的案子,我们中国的外交部门也是非常重视。这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国民的保护程度,也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抱住:你们团队跟外国人沟通的时候,首先肯定要过语言关,你们团队外语都非常厉害?
宋福信:我们也在逐渐引进精通各种外语的人才。我们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团队加上所内其他律师,可以提供将近十种的外语支持,这样就对我们的辩护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抱住:在为外国人辩护时,有没有受到官方的指导、要求、指令之类的?
宋福信:涉外的刑事案件,官方关注是必然的。我们每次接到这种案件,就会主动先履行报备手续。当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也会例行地提醒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遵守规定,我会把它解读为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因此不会有任何的对抗情绪,关键是做好我们自己。实际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
抱住:也就是把所有的问题尽可能地法律化。
宋福信:对。
社会担当:刑辩律师是最尖锐矛盾的见证者,有责任发出正义的声音
抱住:你们团队经常通过公众号发文,有对案件和辩护技能的及时整理和总结,也有对时事热点发表法律见解,您对团队成员有具体的写作要求吗?
宋福信:我们写作都是自发的,没有要求过,看他们兴趣。
有很多人问过我,你平时办那么多案件,怎么会有时间写东西呢?是不是你写的呀?
其实写作是一个习惯,就像跑步一样,养成习惯之后,一段时间没跑了,反而觉得不习惯了。而且写作可以让你推掉很多无效的社交活动,让我们变得更专注。有时候我们坐在车上,可能坐高铁出差或者到酒店,打开电脑就能够写成一段文字来,时间就是这样挤出来的。
在写作这一块,我们其实主要也是分固定的一两种类型。比如说我们也办了很多的刑事案件,我们有一些总结或者心得,那我们就把它总结成文章,这样对我们自己是一个提高。同时我觉得对刑辩行业也是一种促进,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个有益的总结。另外一种就是,因为现在我觉得我们国家处于一种法制的改革时期,大家都非常关注一些法律热点问题,尤其是一些刑事案件,基本上就是全民的法制公开课。而我们刑辩律师,是亲眼目睹最尖锐矛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而且是拥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我们有责任去对这些热点问题发出我们正义的声明,我觉得这是刑辩律师的一种社会担当。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主席在每年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中,都会对香港的法治状况和重大的法律问题发表他们的见解,影响了香港社会,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担当的精神。
我经常说,刑事律师的战场虽然在法庭,但是我们的影响不应该只限于法庭,只有有担当精神的刑辩律师,才是真正的大律师。
抱住:这确实是值得很多律师同行学习和共同推进的,如果每位刑辩律师都能够做到正义担当,那会影响很多人。
宋福信:是的。
抱住:你们团队办理的刑事案件好多都挺有特点的,像年前的“肇庆青年街头涂鸦案”,他被控寻衅滋事罪,这类案件往往是司法认定和社会朴素的认识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所导致的。是他们主动找上你们,还是你们在接案时就有一个初步的筛选?
宋福信:大部分是他们主动来找我们的,这种案件已经成为社会比较关注的一种现象,就是看上去很合法,但是不合情,不合理,让社会大众无法接受,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所以我们也觉得很有接的意义和必要性。虽然他们通常可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可能经济能力也不好,但是我觉得我们律师也不能够只是看着钱去做事,如果只是为权贵辩护,就也会少了一种社会责任感,所以对于弱势群体这一类案件,我们基本上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有的甚至基本上没有收取费用。
除了“肇庆青年涂鸦案”,我们还有一件“鹦鹉案”、一位书店老板因为订购了一批成人漫画被判十年徒刑的案件,我们都觉得判得太重了。
我们中国人有句话叫“法不外乎人情”,这是有道理的。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很多司法人员只关注四要件、犯罪情节和数额,对应地定罪量刑,变成了法律流水线上的生产工,没有了人文情怀,脱离了人情常理。
有时候,我们在法庭上陈述这些理由的时候,很难打动他们,经常叫我们律师不要说这些无用的。所以改变这种司法状况,仅仅靠律师在法庭上争取,力量还是单薄的,需要媒体的关注和民众的推动,因为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法律规定,还有司法理念和文化。
抱住:“鹦鹉案”是深圳那件吗?
宋福信:不是,我们在广州也有个“鹦鹉案”。但是我们没有把它披露出来,跟深圳的“鹦鹉案”是一模一样的。“书店老板案”,现在因为我们的努力发回重审了。这一类案件我们都觉得太重了,或者不应该定罪。但是司法人员觉得,这个是按法条来定罪、判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所以这个矛盾点就在这里。
抱住:很多人认为刑辩律师最骄傲的就是做出无罪的案子,因为无罪的结果在中国确实非常难得。具体到个案来说,您觉得哪个案子让您感到最骄傲?
宋福信:实在是太多了,我们一年大概做60件刑事案件,不同类型都会有。如果非要选出一件,我认为最骄傲的一个案件就是刚刚说到的公务员被控非法持有枪支罪案。因为他先后被指控两次,第一次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罪,我们把它打掉了;第二次又被指控是受贿罪,我们又把它打掉了。他在一条河里面摔倒两次,两次我们都把他拉起来了,最终无罪了,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经历。
抱住:在这个过程中,最主要是哪一块的努力让他最终获得无罪?
宋福信:细节。在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罪时,我们通过一张现场勘查照片否定了DNA报告;而在被指控受贿罪时,我们发现行贿人没有对收钱的那个人进行辨认——口供称是受贿人的太太收的钱,由此我们怀疑收钱这件事情到底有没有发生。后来我们申请行贿人和受贿人的太太出庭,行贿人不但认不得被指收钱的太太,反而说根本就不是这个人,这跟他的口供是完全相反的。就是因为这样的一个细节,我们又把这个案子给打到无罪。
抱住:双重无罪。
宋福信:对,先后两次。
“律师江湖”:广东刑辩律师技术没得说,品牌意识要向北京学习
抱住:青年律师如果想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您会给他一些什么样的建议?
宋福信:根据我自身一路走过来的经历,可以跟大家交流,给他们参考一下,毕竟每个人成长的道路是不一样的,而且律师成功的标准也因人而异。
青年律师如果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第一,可以选择一个好的指导老师,或者加入一个专业的刑辩团队,这样他就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第二,我想套用孔子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送给青年律师:做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做则殆。因为实践的智慧是没办法传授的,一定要自己去一件一件地做,才能够领悟。但是如果只是埋头苦干,不去思考和总结的话,那就很难去提高一个层次。所以做和思考必须同时进行。
第三,我还是套用最近一部电影《无双》中周润发的一句台词:任何事情做到极致都是艺术。我们刑辩也是,只有做到极致,才能够掌握刑辩的艺术。我们平时就要有这种工匠的精神,把自己的要求提得很高,把每一个案件都要当一个精品来做。
我们有一次在做法援的时候,法官很惊讶,他说你不是法援吗?你为什么那么认真呢?还要看录像,还要去做那么多的证据核对?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工作习惯,一旦接受了委托,就必须把这个案件做到极致。在这种工作习惯要求下,你的技能才会提到最高。
最后一个建议就是,年轻律师可以养成写作的习惯,坚持把法律文书或者文章写成自己的作品。只有写得好,有了自己的作品,自然就会有自己的品牌。现在是一个互联网时代,很多东西都会被传播出来。
抱住:俗话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现在国内和省内有很多著名的刑辩团队,同行之间既是队友,也是竞争对手,你是怎么看待同行之间的关系的?
宋福信:我之前说过一句话,在中国,所有坚持在刑辩领域的律师都是值得尊敬的。
刑辩领域的竞争是在所难免的,而且良性的竞争,确确实实是很有利于大家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因为没有竞争,就没有提高。竞争对行业发展是一种促进,而且人多力量才大。但在竞争中,首先是不要相互贬损,这样有损律师整体形象;其次不要压价恶性竞争,因为目前刑事辩护的收费普遍还是比较低,价格低,律师辩护积极性不高,最终会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有一句话说:文人相轻,而律师界是文人相轻的一百倍,我们刑辩同行之间有不同的风格,我想说的是,我们同处在一个艰难的时代,应该相互包容,交相辉映,携手前行。
抱住:说到文人相轻,前年的时候,易胜华律师写了一篇著名的文章《刑辩律师的江湖》,他给国内律师做了几个分类,不过我发现他对广东关注得比较少,广东律师似乎没有中枪。您觉得广东整体的刑辩水准和能力,在“律师江湖”里面会是什么样的定位?
宋福信:这个我算是比较有亲历性。因为我是做了四年基层检察官再做专门刑辩律师的,现在也有十几年了。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它又挨着港澳台,所以它的案件量、案件类型是非常广的,刑事案件量也非常多,所以广东的刑事律师也都是身经百战的,他们的技术是没得说的。
但是广东人有个独特的思维,就是低调的思维。我觉得这个思维限制了广东律师的发展,因为我们现在已经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了,所以我一直都认为,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我们是需要的,但是我们的品牌意识也要树立起来。我觉得我们广东律师缺的是品牌意识,这一块我们需要向北京或者是其他省市的律师学习。
抱住:在很多人眼里,您总是抓住了最好的机遇,无论是业务内功,还是外在修为,都非常精进,请问您最骄傲的一件事是?
宋福信:我最骄傲的一件事,应该是我做了一名刑辩律师,因为这是我的理想。有时候人家问我,你还有什么理想吗?我会说,其实我的理想已经实现了,在刑事辩护这份工作里面,我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我不知道我做其他的会不会做好,也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评价的,但我觉得我实现了以前设定的所有目标,我对此感到很骄傲。而且在这过程中我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也帮助了很多我认为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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