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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心理和刑辩律师:探究绝对判定和复杂心理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发生性关系时,“她是自愿还是不自愿”,成为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重点,而女性心理的复杂性也导致这一判断成为难点。美国亨内平县的检察官之所以迟迟未定是否起诉刘强东,相信也是在“她是自愿还是不自愿”这一点上反复斟酌。但是“自愿”或者“不自愿”的单一结论,显然难以具体准确地描述女被害人复杂细腻的心理。

女性心理和刑辩律师:探究绝对判定和复杂心理

大部分的强奸案都没有留下明显的暴力痕迹,尤其是“熟人作案”。所以,发生性关系时,“她是自愿还是不自愿”,成为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重点,而女性心理的复杂性也导致这一判断成为难点。在中国如此,在美国也如此。

美国亨内平县的检察官之所以迟迟未定是否起诉刘强东,相信也是在“她是自愿还是不自愿”这一点上反复斟酌。

强奸案中,所有对女被害人的心理判断,最终只能得出“自愿”或者“不自愿”的绝对结论。如果用颜色来区分的话,那就是非黑即白。

但是“自愿”或者“不自愿”的单一结论,显然难以具体准确地描述女被害人复杂细腻的心理。

我们分析了这几年代理过的强奸案,针对女被害人的心理进行了梳理,如果用颜色来区分的话,可以描绘出如下一个色谱

强奸案被害人心理色谱(www.xing528.com)

在这一系列的心理状态中,1-3可以认为是“不自愿”的,5-8可以认为是“自愿”的。

通常最有争议的就是4,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经规定“半推半就”一般不宜按强奸罪处罚,现在该司法解释已经失效。

在这种情形中,有控方曾经将女被害人有推、挡动作或者有说“不要”,而认定为女被害人不是自愿;但也有辩方认为嫌疑人的行为是试探性求性交行为,并未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故女被害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自愿发生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情节进行判断。

描绘心理色图的意义就在于:首先,检察官或者律师在出庭时,可以根据该色谱对应的心理状态,具体准确地指出女被害人当时的意愿,再下定论是“自愿或者不自愿”,其次,对最终认定是强奸罪,女被害人在色谱1-3的不同的心理状态中,伤害程度也应该是有差别的。所以,准确研究女被害人的心理状态,也有利于精细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时作为一个考量,从而做到精准量刑,罪责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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