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福信
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
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
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
才能看见天空
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
才能听见人们的悲泣
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片海
才能在沙丘安眠
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
邱兴隆用他传奇的人生诠释了鲍勃·迪伦的经典作品,今天,在风中飘扬的不再是答案,而是对一个刚刚逝去的刑法学家、刑辩律师的哀思。
如果问我,邱兴隆有什么最值得我们去尊敬?那一定是他身上的摇滚精神。
教授与囚徒、西装与长发、严谨与叛逆,在他之前,在他之后,应该不会再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20世纪80年代,是经济社会全面复苏的年代,那时候的邱兴隆,完全可以用崔健的《一无所有》来形容,除了他的满腔才华。24岁,《刑罚学》出版,他一鸣惊人。
可以理解,经济改革大潮带来的诱惑,反叛与冒险,在这位不安分的青年心中激荡,他逃离了那条通往法学家的康庄大道。他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选择了“暂时漂泊”,在海南做了一名书商。
经济在发展,法律却依然滞后。在“严打”的时代里,邱兴隆用宝贵的青春去体验了刑罚的残酷。(www.xing528.com)
第一次,他因“非法出版”而被收容审查185天。
第二次,因为一位书商给了他一批盗版的《读者文摘》抵债,他因“投机倒把”罪,在看守所关押了将近五年才无罪释放。
看守所里面的生活,可以套用窦唯的一句歌词来形容:“高级动物,地狱天堂,皆在人间。”它可以让一些人人格变异,一蹶不振,也可以使一些人沉静奋发。
普希金在监禁和放逐途中写下了不朽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而邱兴隆,生活毫不留情地欺骗了他两次,而且用的还是他所深谙和信仰的刑法。然而当邱兴隆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时,他带着的是用糊包装盒的纸写就的几百万字的论著和手记,这些著作,奠定了他在刑罚基础理论和死刑领域的领先地位。
也许,诱惑与苦难,对他来说都是修行。
有人说,摇滚的精神是永不屈服,他不是摇滚歌手,但他做到了。
邱兴隆一直没有忘记这样一件事。1996年的冬天,在看守所时,邱兴隆因为胃出血而昏迷,干警不予理会,是同仓的两个死囚犯一直为他抗议、求救,才使他逃脱死神之手。
这件事深深触动了邱兴隆,他看到了死囚犯尚未泯灭的人性,感受到了看守干警的冷漠。同时,经过与众多死囚犯的五年共处和了解,他感受到了死刑的残酷。
出狱后,他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呼吁废除死刑,成为了中国废除死刑的第一人。
有人说:摇滚的精神是直面现实和苦痛,去表达,去呐喊,去歌唱,去反抗。在邱兴隆的身上,我们看到了。
对众多囚犯遭遇的感同身受,邱兴隆没办法满足于著书与授业,他渴望走上法庭,“难愿天下无罪,但愿天下无冤”,是他作为一位兼职刑辩律师的追求。
他坦承,他是一个有死刑情结的律师。在他代理的200多件刑事案件中,就有20多件死刑案件。
他对刑事辩护的投入程度可以通过他的这段话来说明:“刑事辩护是一项折磨人的事业。它可以让人顷刻登上愉悦的顶峰,也可以把人顷刻抛入痛苦的深渊。”这种投入,让我们很多专职的刑辩律师也心生敬佩。
他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去为那些被判处死刑的争议案件发声,贾敬龙、聂树斌……在死与生的天平中,在鸡蛋与高墙之间,他一直选择站在弱者的这一边。
在《刑罚理性导论》一书的前言中,邱兴隆说:“从来便没有平庸的时代,而只有平庸的人。”我们都能感受到,反叛、博爱以及人文关怀,这些摇滚的精神,写满了他传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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