妞妞今年读四年级,是个性格开朗、爱美的女孩,受爸爸的影响,她平时很爱看书,特别是有关法律的小故事。妞妞的生日很特别,每年的儿童节就是她的生日。因此,每年“六一”,爸爸妈妈都会让她穿上漂亮的裙子,然后带她出去玩个够。今年的“六一”快到了,妞妞有一个想法,她想自己策划,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日。
“妈妈,今年我可以自己过生日吗?”做完作业的妞妞看到妈妈还在客厅看电视,连忙走上前问。“哟,妞妞长大了,自己有想法了。”没等妈妈回答,一旁看书的爸爸抬起头笑眯眯地说。妈妈也放下遥控器,笑着问:“说说看,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日?”“你先说同不同意嘛?”妞妞撒着娇。
得到了父母的同意,妞妞兴奋地跳了起来。
这一天终于到了,妞妞拿着爸爸妈妈给的生日赞助费迫不及待地跑到“天使”影楼。原来,她要在十岁这天给自己拍一组艺术照。
妞妞在影楼化妆师的装扮下,变得特别可爱,真的像一名天使了!然后,在摄影师的指引下,她做出了各种萌萌的表情和动作。摄影效果棒极了,就连旁边的摄影楼老板都夸妞妞像极了童星,妞妞心里乐开了花。
当妞妞把精致漂亮的相册带回家时,爸爸妈妈看了都夸好看。妞妞还把照片传到空间,让亲戚、朋友还有同学们都来看。大家欣赏照片后都给点赞,妞妞得意极了。(www.xing528.com)
有一天,妞妞和好朋友玉玉一起去书店,走在街上时被人塞了几张宣传单。妞妞本来想丢掉,可是发现是“天使”摄影楼为庆祝开店一周年的宣传,于是仔细看了看。这一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妞妞发现自己的照片也在宣传画里。玉玉也看到了,她羡慕地对着妞妞说:“妞妞,你看你成大明星了!”话说完,玉玉看到妞妞并不高兴,“你怎么了?”“走,我们不去书店了,我们去影楼!”妞妞话说完就拉着玉玉往回走。
到了影楼,妞妞径直走到上次给自己拍摄的摄影师叔叔前:“叔叔,您还记得我吗?”“哎呀,我们可爱的童星来了,怎么,还想拍照吗?”叔叔认出了妞妞。“叔叔,你们怎么不经我的同意就把我的照片放进宣传画里呢?”妞妞扬起手里的宣传单质问。“哦,是这事啊,这个,这个,原本就是我们影楼拍的,我们有这个使用权。你是个小孩,我和你讲这个也没用的。”叔叔满不在乎地说。站在一边的玉玉赶紧拉着妞妞:“妞妞,我们走吧。”“你们别以为我是小孩就不懂,你们这叫侵权!”妞妞不肯走,大声叫嚷起来。“什么什么?侵权?你个小屁孩懂得什么了?”叔叔不耐烦了,“一边玩去,我有事忙呢。”妞妞却不肯了,她拉住叔叔的衣服:“这照片是我的,我出了钱拍的,我有我的肖像权,你们不能侵犯我的肖像权!”玉玉呆住了,她悄悄地问:“妞妞,什么是肖像权呀?”“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它包括照片。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叔叔,如果你们坚持这样做,我会让我爸爸起诉你们,你们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妞妞噼里啪啦就说了一大段,让玉玉听得一愣一愣的。妞妞的话让叔叔惊呆了,也逼出了店里面的老板。
老板赶紧出来对着妞妞说:“哟,这小女孩敢情是个大法官了,这么小就懂法了。这事怪工作人员疏忽了,你放心,我们会撤掉那些宣传画。”听了老板的话,妞妞松了一口气:“耶,维权成功!”
出了影楼,玉玉冲妞妞直竖大拇指:“妞妞,你真厉害!”“那是,我可是法官的女儿呀!”妞妞得意地把头一歪,调皮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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