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保险公司的出现和壮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外商保险公司对民族工商业发展的压制,但是却难以进行有效的市场突围,更无法打破外商保险公司的垄断格局。据有关资料估算,直到20世纪初,整个保险业务中外商占80%,华商仅占20%。
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扩张,外商保险开始从洋行中脱离出来,成立独立的保险公司,从而进一步垄断我国市场。1835年宝顺洋行在澳门开设友宁保险行,1836年广州保安行在原有基础上改组为广州保险公司,广州保险公司和友宁保险行分别于1857年和1868年先后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外商保险公司一方面凭借垄断格局在中国攫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凭借资金优势和技术优势,成立了洋商火险公会,进一步垄断中国保险市场,以至外商保险公司直接采用不正当手段来打击和控制华商保险企业。从地域分布上看,外商保险公司建立了覆盖中国东南沿海大部分通商口岸的保险网络;从机构管理上看,外商保险公司在中国“形成了以上海火险公会为龙头,辅之以香港、天津、汉口三大火险公会的洋商火险机构管理网”[5]。通过这些保险网络,外商保险公司几乎垄断了当时的中国保险市场。(www.xing528.com)
尽管如此,在华商保险志士的不懈努力下,华商保险业渐成气候。在保险招商局成立后,又有仁和(1876年)、安泰(1877年)、济和(1878年)、常安(1880年)、上海火烛(1882年)、宜安水火(1899年)等数家保险公司相继成立。然而,同当时中国其他民族工商业一样,由于竞争环境恶劣、经营管理能力不足以及资本实力弱小,诸多华商保险公司最终走向破产。到清王朝覆灭时,保险招商局、安泰、常安等公司已从公众视野中消失。
对此,这一时期的华商保险公司意识到仅依靠自身力量发展极为艰难,因此有必要将各民族保险公司组织和联合起来,相互间加强合作,建立能与外商保险公会相抗衡的同业公会,以推动民族保险业更好地发展。1907年,上海9家华商保险公司[6]发起和成立了华商火险公会,到1911年清王朝覆灭时,华商火险公会会员扩大到29家。华商火险公会的成立,打破了原来民族保险业各自为战的局面,同时极大地刺激了华商保险公司在内地投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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