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内地人身保险公司超过90家,其中中资公司超过60家。消费者往往根据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或者资产规模来衡量保险公司大小,但这并不能准确有效地进行划分。对此,我们参考国际研究方法,采用市场份额大小来划分。
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的特点,此处将市场份额(年度保费收入占年度总保费收入比)在5%以上的保险公司定义为大型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在1%以下的保险公司定义为小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在1%~5%的定义为中型保险公司。
依据2018年全年原保费收入情况,中资公司人身险市场份额占比为91.9%,外资公司人身险市场份额为8.1%。其中大型保险公司4家,共占据51%的市场份额;中型保险公司15家,共占据35%的市场份额;其余70余家均为小型保险公司,共占据14%的市场份额。其中,市场份额较大的几家寿险公司如表14-1所示。
表14-1 2018年内地寿险公司市场份额排名
由此可见,大型保险公司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极高。不同的保险市场对保险公司大小划分的基准可能不同,比如在保险公司众多的发达保险市场,市场份额大于1%的即可视为大型保险公司。(www.xing528.com)
为了统一标准,我们采用行业集中度指标(CRn)衡量保险市场集中度。所谓行业集中度,是指保险市场中前n位企业所占的保费收入份额。通常,普遍的市场格局划分往往采用前四位(CR4)和前8位(CR8)的份额来衡量竞争/寡占程度。美国经济学家贝恩提出,CR8≥40%为寡占型格局,CR8<40%为竞争型格局。
2018年,内地人身险市场的CR4为51%,CR8为68%,市场集中度高,垄断性较强,属于典型的寡占型格局。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小型寿险公司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使得市场集中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2004年人身险市场CR4为83.2%,CR8为98.1%)。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我国人身险市场的集中度不断降低的趋势还将延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最终一定走向完全竞争,因为人身险市场呈现高度集中的态势是各国保险市场的共有特征,寡占型格局也难以打破。即便是高度成熟且竞争激烈的美国保险市场,其2018年寿险领域的CR8也达到了39%[7]。
表14-2 4国人身险市场集中度
可见,无论在成熟市场还是新兴市场,保险市场均呈现高集中度的态势,尤其是在新兴市场;虽然美国市场的人身险公司数量更多,但寡占型格局也难以打破,其寿险领域CR8为39%,处在竞争格局和寡占格局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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